张晓慧:应考虑将算法纳入反垄断监督

作者 | 《财经》记者 严沁雯 编辑 | 袁满  

2021年10月24日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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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慧认为,当下,国内超级平台既控股了银行和保险公司,又控股了金融科技公司为中小银行服务,不仅参与各级政府的智慧城市,还控股了强大的云计算公司,这其中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数据风险不容小觑

“当下,国内已有一些拥有数以亿计用户的超级平台既控股了银行和保险公司,又控股了金融科技公司为中小银行服务,它们不仅参与各级政府的智慧城市,还控股了强大的云计算公司为金融机构提供计算储存服务,这其中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数据风险不容小觑。”

10月24日,在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主办的第三届外滩金融峰会上,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张晓慧分享了数字经济背景下发展金融科技需要关注的问题。

在张晓慧看来,针对平台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的监管十分重要。

一方面应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监管制度,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另一方面则要及时纠正和规范发展过程中损害消费者利益、妨害公平竞争的行为和做法,防止平台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特别是要控制平台公司跨行业的控股投资,维护行业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张晓慧提到,美国财政部、欧盟、英格兰银行和法国央行都提出,要加强对科技公司云技术的审查,以减轻银行等金融业“过分”依赖云计算平台的风险。中国央行和银保监会也在讨论设立专门服务金融业的云计算和数据中心,银保监会还要求国有大商业银行应免费向城商行、农商行提供金融科技服务。

“未来除了要明确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建设行业自律机制外,也要开展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此外,可能还需要建立一个负面清单来防止和应对这类风险。”张晓慧进一步表示。

除了恶性竞争和跨界控股投资,大型科技公司的算法也成为关注的重点。

张晓慧提到“算法霸权”,她指出,算法的复杂性以及算法使用者的刻意隐瞒,使得绝大多数人无法理解算法的工作原理,导致作为算法使用者的大型科技公司,特别是那些几乎控股了所有与个人生活行为相关的数字平台公司得以处于事实上的支配地位。

“算法已经成为大型科技公司控制市场的主要工具。算法打着保护竞争优势和商业秘密的名义,为大型科技公司故意隐藏规则、操纵消费者和制造歧视创造了更多的灰色空间。”张晓慧指出。

对于算法的监管问题,张晓慧表示必须确立公开透明原则,以保证用户受到公平对待,对自动化决策要事前做好风险或影响评估,避免算法滥用带来的风险。未来还应考虑将算法纳入反垄断监督。

当下,传统金融服务形式在金融科技的影响下发生改变,在张晓慧看来,其中可能存在一定的监管缺失和监管套利。一方面,大型科技公司变相从事金融服务,却没有牌照;另一方面,互联网消费信贷存在金融价值观扭曲和金融消费者保护不足的问题。

张晓慧认为,有必要按照“相同业务相同监管”的原则,对金融科技公司进行牌照管理,防止监管套利。

除此之外,张晓慧还谈到当前备受关注的数据治理。

张晓慧指出,当前中国在数据治理上仍面临挑战。一方面,大型科技公司过度采集客户数据,在各产品条线上混用数据,侵犯客户数据隐私;另一方面,大型科技公司在数据开放利用上存在不足。

“中国应该借鉴欧盟的做法,在数据治理中努力平衡兼顾好隐私保护和公平利用的关系。不仅要明确区分数据作为私人产品和准公共品、公共品的边界,也要厘清各类数据的多重性以及数据跨界混合使用可能产生的系统性风险和社会副作用。”张晓慧指出。

与此同时,张晓慧提到,应严格落实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改进和提高监管能力,坚持制度规范和技术防护双管齐下,严防数据误用、滥用,切实保障金融数据和个人隐私安全。

(报道根据现场发言整理,未经本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