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付支付连收罚单,涉7项违法行为共计被罚363万元

作者 | 《财经》新媒体 刘芬 编辑 | 蒋诗舟  

2021年12月13日 19:52  

本文527字,约1分钟

支付牌照续展前夕,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宝付支付”)连收央行罚单。

12月13日,央行上海总部网站一份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宝付支付因4项违法行为被央行上海分行罚款人民币305万元,责令限期改正。

具体来看,其4项违法行为类型分别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

此外,时任宝付支付副总经理的陈志祥对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及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11万元。

时任宝付支付风控负责人的陈文练对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及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5.25万元。

针对上述罚单,宝付支付对《财经》新媒体表示,此次日常检查发现的不足,将作为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提升管理能力的新动力。

此前的12月7日,因未确保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为不得开立支付账户的机构开立账户等3项违法行为,宝付支付已被罚58万元,并被责令整改。

公开信息显示,宝付支付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金8亿元人民币,2011年底获得由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