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颐武:直播打赏与知识付费本质相同

《财经》杂志 文/张明丽  

2022年03月14日 12:11  

本文3435字,约5分钟

在互联网直播业务模式下,观众对主播进行的打赏属于消费行为。观众参与直播时就与主播建立了潜在的契约关系,在直播过程中,消费者往往拥有更多选择权

随着直播与短视频平台的不断普及,一阵“知识普惠”风已在各平台悄然刮起。

2020年,因为疫情原因,不少越剧演员线下演出受到影响,一些演员将演出搬至线上。

张丹恒是其中之一,她在抖音上拥有24.3万粉丝,是越剧主播界的元老,2020年开始,张丹恒帮助上百位越剧演员转向线上做越剧直播,之后又创办公会。她希望能把直播打造成线上舞台,“就像去剧院听戏,有节目单,观众能看到一台专业完整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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