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洋:不良资产管理如何逆周期发力?

作者 | 《财经》记者陈洪杰 编辑 | 袁满  

2022年04月26日 16:19  

本文7156字,约10分钟

王洋建议,进一步拓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渠道,支持扩大长期债券发行规模,在经济调整期适当调低资本充足率等指标要求,促其加大不良资产主业投入,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允许从事隐性不良、潜在不良、预计不良等不良资产业务,前瞻化解金融风险

身处逆周期收购机遇的资产管理公司(AMC)在众望所归之下,却颇感担子不轻。

“金融风险整体可控,不良资产来源多元化,存量规模较大、生成速度较快。高风险金融机构集中在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风险化解难度较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信达”)不良资产首席研究员如此描述当下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现状。

防控金融风险是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三大任务之一。目前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银行业高风险机构数量为316家,总资产超过3.5万亿元;同时,在经济下行中,金融机构每年的新增不良呈万亿元规模。

与此同时,经济下行风险下,企业经营环境和经营模式深刻调整,大量市场主体面临退出,非金融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风险突出。据最高法院披露,2020年受理破产案件13369件,增长83%;审结10132家,超过前三年总和。2021年,审计破产案件1.3万件,比上年增长30%。房地产企业风险成为当前焦点问题。仅恒大集团的债务就逼近2万亿元。

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环节,资产管理公司被寄予厚望。2022年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主持会议,提出研究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不良资产处置主业、发挥独特功能优势、助力化解金融风险相关政策措施。

王洋(图源/受访者提供)

就不良资产处置能力优化与提升的问题,近日《财经》记者专访了中国信达不良资产首席研究员王洋博士。中国信达成立于1999年4月,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首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2021年末,中国信达总资产为15642.79亿元,在5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59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中扮演着先行者和领先者的角色。

王洋表示,相对于目前出险房企的数量和规模,资产管理公司直接收并购的企业和项目是有限的。但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凭借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风险偏好和更为多样的处置手段,相对更早的开展风险化解行动;通过参与典型项目的风险化解,对房企行业风险化解产生示范影响;发挥价值发现和信号功能,改善市场预期,调动正常房企和金融机构的力量,为行业整体恢复平稳创造条件。

不过,资产管理公司在化解风险中还存在不少体制机制和自身经营方面的约束,例如资产管理公司融资能力偏弱、长期资金偏少;不良资产业务范围偏窄,不利于资产管理公司治小病、治未病功能的发挥等。

王洋建议,拓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融资渠道,适当调低资本充足率等指标要求,释放财务资源以加大不良资产主业投入;允许从事隐性不良、潜在不良、预计不良等不良资产业务,前瞻化解金融风险。他还建议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经营稳健、风险可控前提下试点创新业务,引领和规范不良资产行业发展。

重心生变:从处置不良贷款到化解问题企业风险

《财经》:为什么说当下不良资产市场的重心从处置不良贷款转向了化解问题企业和问题机构的风险?

王洋:回顾历史,资产管理公司的初心是处置不良贷款,更是化解问题机构和问题企业风险。1999年,国有银行处于“技术性破产”的困境,国家设立了中国信达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剥离1.4万亿元不良资产。2004年-2005年,在国有银行改制上市时,资产管理公司再次收购和受托处置超过1万亿元的不良资产。

两次剥离处置不良贷款是国有银行改革的关键环节。国有银行轻装上阵,顺利完成股改上市,变身“好银行”,成功抵御了两次金融危机的冲击。同时,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实施政策性债转股等方式,助力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重获新生,成为当时国企改革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银行业不良资产持续回升。商业银行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不断夯实资产质量。2015年-2021年,银行业处置不良资产近12万亿元,资产管理公司再次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时期不同于上一时期,不良资产处置主要是服务正常银行而不是问题银行。在这个过程中,银行自身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段和渠道也在增多,处置能力增强,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不良资产市场批发商的重要性有所下降。

当前,问题企业和问题金融机构风险突出,成为不良资产市场新的重点领域。我国经济增长从高速向中高速转换,增长动能切换,带来企业经营环境和经营模式深刻调整,大量市场主体面临退出压力。据最高法院披露,2020年受理破产案件13369件, 比上年增长83%;审结10132家,超过前三年总和。2021年,审计破产案件1.3万件,比上年增长30%。问题企业融资渠道多元,除银行贷款外,还大量运用债券、信托、理财甚至P2P等方式,出险后影响波及面广。问题企业风险还造成一些中小金融机构劣变为高风险机构。亟需从问题企业和问题机构出发化解风险。

《财经》:市场重心的变化,也给资产管理公司带来了新挑战,如何应对?

王洋:不良资产市场重心变化,对于资产管理公司而言意味着从服务银行局部业务环节转向直面问题企业和问题金融机构风险处置,风险化解方案的投行化、科技化特征更加明显,资产管理公司需要提升投行专业水平和科技能力。

2019年末,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资产管理公司做强不良资产处置主业,合理拓展与企业结构调整相关的兼并重组、破产重整、夹层投资、过桥融资、阶段性持股等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公司被正式赋予投资银行功能,从不良资产服务商向围绕问题企业和问题金融机构风险化解提供集成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商转变。

资产管理公司的应对措施包括:一是完善组织架构,创新业务模式,根据问题企业客户的不同类型和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纾困或风险处置;二是提升投研能力,加强母子公司和不同部门之间的有效协同,前瞻判断企业风险,组合运用处置手段和金融工具;三是完善不良资产生态系统,主动与出险企业及地方政府、监管部门、行业保障机构、中介机构等对接,共同实施风险处置。

《财经》:市场重心变化后,是否意味着资产管理公司会减弱处置银行不良贷款的力度?

王洋:市场重心的变化并不意味着资产管理公司会减弱处置银行不良贷款的力度。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贷款一直是资产管理公司介入问题企业风险化解的重要方式,也是专业和优势所在。

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看,银行不良贷款对应于问题企业的债务,资产管理公司处置银行不良贷款,同时也是在处置问题企业风险。银行不良贷款是企业各类债务的一部分,资产管理公司从银行不良贷款转向更多类型的不良资产,有助于综合解决问题,最大程度发现、挖掘和提升企业价值,提高金融风险化解效率。

《财经》:在经济下行中,面对各种风险主体及风险事件,资产管理公司应该“救什么”“何时救”“怎么救”,有大致的准则吗?

王洋:金融救助是资产管理公司的重要功能。对于风险主体,救助是资产管理公司化解风险的可选方式之一。风险化解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市场主体自担风险,该退出的要退出,能救助的才救助。在“救什么”方面,主要是针对遇到财务或经营困难的企业和机构,自身“资可抵债”是前提条件,一般经营较为规范、主营业务有一定比较优势,具有救助价值。

在“怎么救”方面,如果企业只是遇到短期流动性困难,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在满足一定风险控制条件下,运用债权、股权、夹层融资、资产置换、债务重组等多种方式给予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如果企业陷入多种因素导致的经营困境,救助方案的复杂程度上升,往往需要进行实质性重组。实质性重组性涉及对问题企业的资金、资产、人才、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包括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人员重组、技术重组、管理重组等,帮助企业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彻底摆脱经营与财务困境,恢复生产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再造和提升企业价值。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收购金融和非金不良债权、阶段性股权投资等方式介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改善公司治理,也可以重组顾问方式参与;既可以单独实施,也常常联合其他机构共同实施,发挥合力。

在“何时救”方面,资产管理公司在准确研判风险性质和变化趋势的基础上,在合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救助,尽量“救小病”“早救助”,最小化救助成本,防控风险外溢,稳定金融市场和区域金融环境。

中小银行化险:分类施策+处置不良+审慎重组

《财经》:中小银行存在不良资产难以化解的情况。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王洋: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中小银行相比国有银行设立和发展较晚,竞争优势不明显,此前一段时间经营风格较为激进,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薄弱,同时股权结构不尽合理,公司治理较为薄弱,有的高风险银行存在“大股东控制”“内部人控制”等问题,进而形成不少不良资产,且资产“小”“散”“差”特征比较明显。

二是相比国有银行,中小银行的资本实力、资产规模、盈利水平不高,抗风险能力较弱,化解不良资产的损失承担能力相对有限。中小银行通常选择将不良资产处置作为银行整体风险化解方案的一部分,在各方分担损失基础上定向处置不良资产。例如,恒丰银行、包商银行等高风险机构的不良资产分别采取了协议转让和委托处置的方式。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则多采取定向增发搭售不良资产的方式。

就银行不良资产转让市场而言,目前需求方有5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从事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和59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市场已处于充分竞争状态,能够实现不良资产的有效定价。去年,我国开展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试点,但仅限于6家国有银行和12家股份制银行,个人不良贷款限于信用类贷款。考虑到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需求较高,自身处置能力相对有限,需要更多元的处置渠道,同时,房地产市场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个人房地产类不良贷款增长较快,建议稳步放宽两项业务的试点范围,在供给方逐步纳入中小银行,在资产类别上纳入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

《财经》: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2021年四季度对439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评级,高风险机构共有316家,资产占银行业总资产的比例为1.04%。对高风险机构的处置,资产管理公司如何介入?

王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高风险机构持续压降,较历史峰值已减少过半,但数量仍然不少、存量规模不小,且分布集中在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风险化解难度较大。高风险机构以中小银行为主,地方政府承担属地风险处置责任,资产管理公司可根据自身经营能力和比较优势,积极稳妥参与高风险中小银行风险化解。

20多年来,资产管理公司参与过大型银行、中小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的风险化解。相比在国有银行重组中主要作为不良资产处置专业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在中小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处置中可以多种角色参与。除收购或受托处置高风险机构的不良资产外,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发挥处置过多家问题金融机构的经验和专业优势,受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委托,担任高风险机构的重组顾问,通过深入尽调、精细测算、详细论证,提出风险化解方案并协助实施,一揽子解决剥离处置不良资产、补充资本、引入战略投资者、完善公司治理等问题。资产管理公司还作为财务投资人阶段性持有高风险机构股权,帮助其稳定经营、完善公司治理、实现价值修复。

《财经》:资产管理公司是中小银行重组的积极参与者。您对高风险中小银行重组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王洋:一是应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银行重组,避免道德风险和不当行政干预。

二是要通过专业的尽职调查准确判定中小银行的重组价值,进而选择相应的处置策略。

三是在风险化解中,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问题银行、风险处置机构、战略投资人等相关方就银行重组方案充分讨论、形成共识、发挥合力。

四是多渠道筹集风险化解资金,多主体依法共同消化成本,分步走实施风险化解方案,兼顾流动性风险防范和银行实质性重组目标,并在重组过程中加强与市场沟通,确保风险化解平稳进行。

五是更加关注中小银行风险化解的中长期质效提升,重视重组过程中对参与者形成正向激励,通过引入有协同可赋能的股东,改进体制机制和经营模式,实现中小银行化险之后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财经》:中小银行数量大、分化严重,对不同类型银行的处置方式有何不同?

王洋:对规模较大、盈利能力较强的中小银行,建议进一步督促其做实资产质量,由于其资产保全条线人数较少,可考虑更多利用批量转让市场出清存量不良资产。

对于存在一定风险、短期盈利能力较弱的中小银行,可按照“一行一策”原则制定风险化解方案。进一步推进合并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通过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多渠道补充资本金,夯实发展后劲,加强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重检和重塑业务模式,在此基础上,可采取批量转让、协议转让、委托处置等多种方式处置不良资产。

对于持续经营存在严重问题甚至已资不抵债的高风险机构,有必要进一步完善退出机制,在控制外溢风险的同时,实现市场化退出,其所持不良资产可通过出售或委托方式由资产管理公司加以处置。

房企风险化解:投资+投行,价值发现+市场引导

《财经》:当下,监管部门要求资产管理公司化解房企的风险,相较于其他机构,资产管理公司的优势是什么?

王洋:首先是经验优势。房地产是银行贷款的主要抵押品,资产管理公司处置银行不良贷款的过程中涉及大量房地产不良资产,从而对房地产不良资产业务的价值判断、风险控制有较为成熟的业务模式和策略,对问题房企重组、烂尾楼追加投资盘活等有大批典型案例。

其次,资产管理公司还具有协同优势。如信达等资产管理公司拥有专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地产公司与母公司在房地产项目尽调、投资、操盘、投资顾问、投后管理等方面紧密协同,有助于提升资产管理公司房地产不良资产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收益水平。

《财经》:资产管理公司参与房企化债的方式有哪些?您评估资产管理公司能带动多大的资源化解房地产企业的风险?

王洋:资产管理公司参与房企风险化解有多种方式。从业务类别上,可以以中介方式参与,协助出险房企制定风险化解方案,也可以以投融资方式直接参与风险处置。可以针对具体项目,也可以针对问题房企或关联企业开展业务。从不良资产类别看,可以从银行贷款、信托贷款、违约债券、企业商票、法拍资产、企业往来账款、房企或项目公司股权等渠道介入。根据业务场景和风险状况,资产管理公司可相应采取纾困、重组、收并购、破产重整等不同方式或组合方式。

相对于目前出险房企的数量和规模,资产管理公司受资本、资金等因素约束和风险控制要求,直接投入的资源是有限度的。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并不止于此。

资产管理公司相比其他金融机构具有不同的功能定位和风险偏好,以及更为多样的介入方式和处置手段,能够相对更早的开展风险化解行动。资产管理公司参与典型项目的风险化解,可以对房企行业风险化解产生示范影响。资产管理公司除利用自身资源外,可以发挥价值发现和信号功能,改善市场预期,调动正常房企和金融机构的力量,为房地产行业整体恢复平稳创造条件。

突破处置瓶颈:融资赋能+业务拓宽

《财经》: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不良资产市场在市场主体、市场运行、处置工具、处置政策、监管体系、法律制度等层面均存在一些尚未解决或亟须加快解决的问题。您觉得最需要解决的是什么?

王洋:不良资产市场需要进一步培育投资主体。目前不良资产市场某种程度上存在供需不平衡,这也是不良资产未能充分释放、金融风险未能加快化解的原因之一。

不良资产存量规模大,增量形成快。同时,供给来源多元化,涉及多类主体、多个领域、多个市场,对处置机构的资金、资本、专业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的出险大型企业集团或金融机构,资产规模甚至超过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

建议在监管政策导向上,推动不良资产处置机构从数量增长转向质量提升,进一步培育实力雄厚、专业能力强的不良资产处置机构。考虑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情况、金融牌照类型等方面不断分化,建议对其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经营稳健、风险可控前提下试点创新业务,提升经营能力,引领和规范不良资产行业发展。

《财经》:无论是处置不良贷款,还是化解问题企业和问题机构风险,资产管理公司遇到的瓶颈是什么?

王洋: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融资模式存在短板。不良资产业务需要在经济下行期收购,在经济和资产价格上行期处置。尤其是当前亟待加快化解的房地产风险,波及面广、传染性和外溢性强,具有典型的灰犀牛风险特征,更需要长周期、跨周期处置,防范风险化解过程中资产价格大幅下跌等次生风险。建议进一步拓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融资渠道,支持其扩大长期债券发行规模,在经济调整期适当调低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要求,促其加大不良资产主业投入,更好发挥逆周期、跨周期化解风险的功能。

二是目前对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范围的界定偏窄,不利于资产管理公司治小病、治未病功能的发挥。有些情况下,风险已经形成,但相关资产由于各种原因尚未计入不良资产,则资产管理公司很难介入处置。另外一些情况下,风险已在持续发酵,而风险主体的行动空间受限。如允许资产管理公司适度提前介入风险化解,成本相对较低,社会效益更好。

建议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出发,进一步拓宽不良资产业务范围,允许资产管理公司从事隐性不良、潜在不良、预计不良等不良资产业务,收购存在违约风险的银行关注类贷款等问题资产,前瞻化解金融风险。

(本文仅代表受访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所在机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