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巍涛:希望互联网企业出现“百年老店”|E法人物

作者 | 财经E法 刘畅 编辑 | 朱弢  

2022年07月10日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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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的互联网企业,尤其要避免赚快钱、热钱,应当转而去做“百年老店”,真正在中国的社会和文化环境里如鱼得水。

2006年,李巍涛在一家核心期刊上发了篇文章。

这篇叫《传统:连接过去与现在的力量》的论文,强调了传统(法律)文化对现代法治社会建设能够发挥的作用。

“每个国家的法律文化都不是无源之水。脱离这层文化根基去想问题、做事情,肯定行不通。”他解释说。

从事比较法律文化研究多年,现任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接手日常行政事务,李巍涛对“接地气”这个词有自己独到的理解。

“别人(其他国家)那样做,那是因为别人从古到今的法律文化体系适合那样做,我们现在部分学者不问青红皂白拿回来硬往里面‘套’,或者只是改动下皮毛,那肯定要出问题,”李巍涛说,“更何况,其他国家的法律实践有自己的问题。这些问题你不去亲身实践、体验一番,只是远远看去,那是感受不到的。难道这些我们也要一并学过来?不见得吧。”

与对传统文化的兴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李巍涛喜欢从事前沿领域及行业法律的研究。

“前沿再变,也是万变不离其宗。”他说:“变化本身就有规律可循。”

研究文化的法律人

李巍涛喜欢读书。

他觉得,阅读带给他坦率的特质——这对他的研究非常有利。

1998年高考时,李巍涛最想报的专业是北京大学法语系,“就是想学语言”。但“高考分没考到,落榜了”。在可选范围内,西北政法大学成了一个优质解。

“起初,学法律对我而言是一个被动的过程。”他直言不讳,“那会儿,法学还没有达到现在这样受重视的程度,在老百姓和当时的学生中的影响也没这么大。”

当时,西北政法大学新开了一个律师班,当年招收了很多高分考生。李巍涛被这个班顺利录取。

“怎么说,干一行爱一行吧,那时我也抱定决心,要进高校当老师,在这行作出自己的贡献来。”他说。

结束在西北政法的七年求学生涯后,李巍涛前往中国人民大学攻读比较法律文化博士学位。

对法律文化的兴趣从本科时就已开始萌发。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西方法律精神的“兼容并蓄”,是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教学的一大特点。在大量阅读中,李巍涛对中西方法律文化制度的区别和共性产生了热情。

彼时,他还有一个“野心”:因为法律制度和文化涵盖了民法、刑法和行政法等所有法律类别。他觉得,如果能把中西方的这种比较法律文化吃透的话,就能“中西贯通”,就“不在乎归哪一个专业了”。

后来给自己学生讲起这段心路历程时,李巍涛也自嘲了一番:“现在想想,当时这个想法真是够年轻的——这个学科的门类太过宏大,凭一个人的能力很难全部贯通。”

但通过学习,李巍涛也确实收获颇多。

“它会让人非常理性、客观地去思考一些问题——一方面,我们说法律人应该是理性的;但某种意义上,如果我们真的把法律定义为一种‘信仰’时,可能在判断上也会出现偏差。”李巍涛说。

关于这个话题,李巍涛自己也总会与学生讨论到。他觉得,信仰往往意味着非理性。从心理意义上讲,这个词意味着个人的评价标准已相对恒定,甚至可能出现僵化。“所以,哪怕是对充满理性的法律抱有信仰,也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尤其考虑到在前一个阶段,我们对法律概念的认识主要单一地来自于西方。”

李巍涛觉得,西方法学理论确有许多值得借鉴可取的经验,“因为他们完整经历了法学理论发展的前期阶段,也解决了很多现实中产生的法律问题”,从技术和方法的角度,值得中国法律人学习。但另一方面,中国法学发展的关键是要解决那些植根于中国本土产生的前置性问题,所以“削足适履”也要不得。

“学法律的人都知道,纸面上的法和活的法是两个概念。”李巍涛认为:“有它应然的一面,也有它实然的一面——直白的讲,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社会,我们希望他是什么样子,和它实际上是什么样子,这两者间往往存在差异。”

在他看来,对欧美国家而言,其立法同样会存在应然与实然的问题。而目前,中国法律人主要是通过理论、文本和部分案例学习西方法律制度,对其法律的现实运行情况接触很少。

“换句话说,我们更多接受的是西方法律的应然和理想状态,而它的法律在社会当中具体的运用,好像我们并不是十分了解——至少要远远落后于我们对西方法律应然状态的了解。”他抛出观点。

李巍涛认为,以集体本位的社会,其法律的思维推行起来更为容易,或者说,其社会效果要更为明显:“西方理想应然状态的法律蓝图,结合了中国传统的法治思维理念,可能会更好地开花结果。”

新业态的关注者

前往北京交通大学任教后,自然而然的原因,李巍涛开始把研究重心放在交通运输行业立法上。

“服务于国家的相关交通运输领域,包括交通运输法制的发展。”他总结。

让他印象深刻的,是先后参与了对铁路法的修订及交通运输法综合立法起草等工作。

李巍涛觉得,在这样的细分领域,其他的法学院,甚至于“比我们的科研实力更强的”,其研究领域往往很宽泛,反倒在交通运输领域并不会有太多师资精力投入。而北京交通大学在这方面则有天然的优势。

2021年5月,李巍涛开始担任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他觉得,这个新职务给了他更多的思考和统筹观。

除了日常行政事务,近年来李巍涛的关注方向也开始向交通物流领域的新业态转移。

他接受的几乎所有媒体相关采访,均与对新业态的法律规制有关。

“新业态就是新领域,意味着缺乏法律法规的规制——当然,这决不意味着法律一定要过快地介入、接管、定义这个领域。我觉得,我们应当相信新业态和新领域的自我调节和整合能力。”李巍涛说。

无论是自动驾驶还是AI智能,李巍涛注意到,目前对新业态有一种“每个领域都需要专属性立法”的观点。

“假如我们换一个角度思考这个问题呢?”他自问自答:“还是从社会面上来讲,如果包括执法部门、平台企业和消费者等整体性法治思维都在提高的话,实际上很多新兴业态领域内的法律问题是可以迎刃而解的,并不是说所有的问题都必须得希冀于专属立法出台。这是因为,通过整体合规化的管理,可能已能疏解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在谈到自动驾驶时,李巍涛曾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能对该领域做基础性规定,一些具体内容“还需要后续进一步研究后出台更为详细的配套法律制度予以规范”。

“立法要经过大量的调研。它不是空穴来风,更不是几个法学家坐在书房里就能够把法条写出来的。”李巍涛强调。通过对几家新兴领域龙头企业的观察,他觉得,这些企业总体而言有着很强的内部合规管理经验,更有大量丰富的企业运行经验。

“在(企业)运行的过程中,面对它所遇到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能够慢慢形成规则。在合理的范围内,我们应当给予新业态一种自行裁量的权力。”他说。

“一部不好的立法不仅不能够解决问题,反而会带来更多的问题——一定要警惕这一点。”李巍涛说。

多次参与立法的经验,让他对一部新法律的出台非常审慎。

“立法的过程中最让人难受的,就是面对利益冲突的时候。”李巍涛说:“况且,绝大多数利益冲突源于不同的立场。这就要求立法者不忘初心——这话说起来简单,想做到是需要长久的耐心和定力的。”

但李巍涛同时强调,这决不意味着“监管可以缺位”。事实上,监管层面自上而下的指导和统筹意义是任何其他主体替代不了的。

李巍涛认为,监管定调+行业自治,可以最大限度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一来,行业可以弥补监管和法律的滞后性;二来,合理的行业规则也要经过立法机构的确认。同时,监管可以为行业的发展定基调、明方向,防止陷入无序竞争。“总之一句话,效果到底好不好,要看是否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

那么,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考量,是否与企业逐利的天性冲突呢?

“可能有些人觉得冲突,都兼顾不切实际。但我绝对不这样想。”李巍涛说:“关键在于,这企业想不想把自己做久、做大,想不想做成“百年老店”——把时间维度拉长,兼顾社会利益,企业的收益是一定更高的。”

李巍涛认为,现在部分企业家存在急功近利的心态。

“现在新兴的互联网企业,尤其要避免赚快钱、热钱,应当转而去做‘百年老店’,真正在中国的社会和文化环境里如鱼得水。”他说:“这又回到了中西方文化的比较上了——西方商业文化讲究零和博弈,但中国商业文化往往讲究合作共赢。”

比较法律文化的学科背景,让李巍涛在这种纵横式的深度思索中总能有所斩获——越是这类问题,他的话讲得越接地气。

“不是说零和博弈一定不能成功,而是那种思维模式适用于西方的文化环境。你直接搬过来就可能出问题;在中国做企业,就得考虑到中国的文化背景和思维模式——以公众和社会利益为最高标准,不赚快钱,赚长远的钱。”

对物流专家杨达卿提出的中国企业要“先利人,后利己”的观点,李巍涛非常赞同。

“学习西方不是不对——但要是你只看到《国富论》,没看到《道德情操论》,那就只是学了个皮毛。”李巍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