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国内首场企业司法维权学术论坛:鼓励依法正当维权,警惕对诉讼贴恶意标签

作者 | 财经E法 张剑 特约作者 | 王艳芳(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 编辑 | 郭丽琴  

2022年11月28日 23:11  

本文3552字,约5分钟

近两年,舆论过分强调了资本的负面效应,对于资本的积极作用传播力度不够。

法治是良性营商环境的有力基石。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提升企业法治建设和维权意识,同时加强司法公信力,成为各方关注的重要议题。

企业司法维权面临诸多现实困境。一些正当诉讼遭遇包括负面舆论在内的各类压力,干扰了正常司法活动。在企业司法维权时,如何做好企业正当利益与行业竞争的平衡,以及企业法治和社会舆论关系的平衡,成为企业和法律界共同面对的难题。

近日,《财经》商业治理研究院与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联合举办“破解企业司法维权囚徒困境”学术论坛,结合近年来出现的典型现象和案例,就如何破解企业司法维权“囚徒困境”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这也是国内首个聚焦企业司法维权议题的高端论坛。

此次论坛上,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北京工商大学等知名高校专家学者,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移动、九阳股份等机构代表分别从法学、企业和舆论等不同视角进行了深入探讨。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破解企业司法维权中的“囚徒困境”,重在提升法治素养,填补法治素养鸿沟,培养和树立健康的法治维权观。

警惕给司法诉讼“贴标签”

2021年,白酒巨头泸州老窖曾因打赢了网红侵权官司而反遭网友质疑,甚至引发股价下跌。彼时,有观点认为,企业在对个人的诉讼中,即使赢了官司也“错在强者欺负弱者,有失强者风范”。

论坛上,有专家提及2022年10月末的一起案件,即热门电视剧《云南虫谷》遭短视频侵权案。在该案一审判决中,相关短视频平台被认定构成帮助侵权,赔偿版权方3240余万元。这起正常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也在网络上引来一些诱导性质疑。

网络上随处可见的“地表最强法律部”“南山必胜客”“海淀不倒翁”等绰号成为对大企业法务部的暗讽。这种现象已经不仅存在于竞争激烈的互联网行业,传统行业的央企、国企以及一些知名民营企业,都在正当的企业维权时面临过上述指摘。

因为担心“赢了官司,输了人心”,这些争议削弱了企业各方司法维权的意识,继而影响到了法院、尤其是地方司法机关的正常司法行为。有法官此前曾直言,审理涉及大型企业或辖区知名企业在属地进行的诉讼,需面对一种难言的压力,“怎么判都是错,判轻判重都不合适”。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孔祥俊曾参与审理著名的“3Q大战”(奇虎360和腾讯案),在他看来,之所以出现“赢了官司,输了人心”、“欺负弱者”等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声音,都与“不够敬畏司法”有关。换言之,现阶段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有待加强,法治环境有待进一步成熟。孔祥俊认为,无论是竞争性诉讼还是试探性诉讼,完全可以用平常心来对待它,“不要刻意对它附加色彩”。

论坛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人宋建立认为,破解企业诉讼“囚徒困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只有构建良性企业法治,才能提升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

眼下,卡塔尔世界杯激战正酣。国际级赛事进行期间,也是转播侵权的集中爆发期。论坛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版权经营中心主任严波坦言,已经发现8000多个侵权事件,面对如此巨大的侵权量,处理起来难度很大,是“以平衡多方利益为主,还是法律维权为主?”他认为,如果企业维权还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是极不正常的。一些错误的舆论解码是对整个法律公信力、法律结构的疑虑和不了解。

严波认为,在理想情况下,成熟的法律机制,积极有效的社会监督和公众良性互动将共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只要依法维权,就应该是高胜诉,才是符合情理法的。”

应鼓励企业依法正当维权

按照市场经济的传统理念,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竞争、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其经营活动的应有之义。诉讼不仅是企业竞争的手段之一,也是维护企业之间公平、公开竞争的公共平台。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陈兵认为,要充分重视企业维权面临的若干干扰。他分析说,企业对于诉讼这一法治手段的高度认同,是一个好现象。但从全国统一大市场角度看市场竞争法治化治理,企业实际维权的确面临着一些困难,“例如,相关规则、标准不统一会增加企业的维权成本;地方、行业间存在利益博弈问题;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有待进一步顺畅;行政与司法不统一也会使企业维权陷入两难境地。”

陈兵建议,破解企业诉讼囚徒困境,重在提升法治素养,填补法治鸿沟。这需要企业自身要做好宣导,也需要提升普通公众在数字时代的法治素养。

北京工商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电子商务法研究会会长吕来明教授也指出,企业维权困境的因素,从普通公众的观念来说,在企业和个人、大企业和小企业之间,会有一种同情弱者的观念倾向,倾向于弱者一方。

此外,近两年在信息传播中过分强调了资本的负面效应,对于资本的积极作用传播力度不够。虽然近期也提出了“抑制资本无序扩张,也要发挥基本积极作用,红灯绿灯都要设”。但之前的主流意见倾向,导致社会对资本,还存在敌视态度。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家库成员王艳芳指出,企业维权本身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企业既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在合法的框架里维权“。

“传播”“法律”需双管齐下

在当前营商环境下,与会专家认为,不当的舆情压力是导致企业维权“囚徒困境”的重要因素之一。

随着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及结构转型步入新阶段,许多行业内卷加剧,企业之间迎来矛盾释放的高风险期。近年来,包括富士康、阿里巴巴、滴滴、华为、京东、字节跳动、腾讯、百度、美团等在内的企业,都曾因各类利益纠葛或法律纠纷,陷入过“舆论漩涡”。

上海德禾翰通(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昆蔚也是一名线上法律博主。结合长期观察,他认为,目前企业诉讼维权的“囚徒困境”在舆论层面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赢了官司、输了印象,二是不知如何妥善处理涉法舆情。因此,“企业的司法困境是复合型问题,需要传播思维和法律思维双管齐下,建立全风险把控体系。”

李昆蔚专门提到,现在围绕大企业诉讼,出现的“南山必胜客”“余杭常青树”“贵州女武神”等花名,不仅给企业带来了困扰,也给属地司法机关带来了很大的干扰,这往往导致企业在司法诉讼维权时阻力重重。地方司法机关亦面临不小的舆论压力,因为最终判决的公布通常可能会带来不可控的负面舆情,如“司法割据”“地方保护主义”“仗势欺人”、“资本控制司法”等等。

舆论环境是企业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王天定指出,企业要在舆论场上脱困,需要对舆论场有一个理性的认识。

王天定提到,现在有一种标签化倾向,一听到互联网大厂打官司,受众就会条件反射式想到一种固化式标签,认为官司打赢靠的是一种背后的“神秘力量”。这种标签化思维,引发了对“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想象,很受大众欢迎。究其根源,与这两年一个不正常的现象有关,即“反资本”在当下舆论场中,颇受欢迎。

由于媒体报道司法审判成为常态,报道介入的尺度也引发了论坛专家的热议。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教授、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秘书长彭桂兵长期关注企业著作权维权问题。他将企业维权分为依法维权、司法诉讼以及调动舆论来维权等几类。在他看来,媒体舆论关注企业维权并非坏事,应鼓励舆论的介入。传统媒体报道过程中,有把关人等编审制度和环节,要求做到平衡报道。但是,自媒体由于没有这些环节和要求,就需要识别原告、被告(或者维权人、被维权人),在通过自媒体传播的时候,是否居中阐述自己的利益诉求,以及是否存在恶意维权的倾向。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副研究员叶骏则指出,“舆论审判”对企业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往往对强势一方不利。此外,部分弱势一方会主动地制造舆论,通过舆论审判为自己获利。

叶骏建议,有必要探索建立媒体与司法良性互动的关系,以及依法规制司法和媒体报道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