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锦:减碳与增长的矛盾是绿色转型的最大挑战

作者 | 《财经》记者 张欣培 实习生 成梓琢 编辑 | 杨秀红  

2022年12月20日 19:41  

本文4431字,约6分钟

碳替减是实现碳排放“双控”的重要抓手,因此应该加快制定以碳排放“双控”为目标、减碳与增长双赢的五年规划和远景规划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

“减碳与增长的矛盾是绿色转型中的最大挑战。”2022年12月20日,在《财经》杂志主办的2023《财经》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表示,如何在保持较高增速的同时,稳住、降低碳排放以至实现碳中和目标,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挑战。 

那么,中国的能源和经济的绿色转型应该走一条什么样的道路?

“中国应该、也必须走一条‘增量优先、以新代旧、激励创新、市场驱动’的转型之路。”刘世锦在论坛上表示。

在他看来,减碳类型可以分为三种,衰退型减碳、增效型减碳与创新型减碳。其中,创新型减碳至关重要。这涉及到一个重要概念“创新型碳替减”,是指依托绿色技术替代而相对减少的碳排放。

创新型碳替减在减碳的同时实现增长,把二者的冲突关系转化为协同关系。能源增量部分的碳替减可以降低全局的碳排放强度,存量部分的碳替减可以降低全局的碳排放总量。

“碳替减是实现碳排放‘双控’的重要抓手。”刘世锦认为,因此应该加快制定以碳排放“双控”为目标、减碳与增长双赢的五年规划和远景规划。

他建议应该实施进取型的减碳战略。该种战略有三大支柱体系。第一个支柱是建立全方位支持绿色技术的创新型碳替减市场;第二个支柱是形成区域自主减排责任体系;第三个支柱是加快以碳核算、碳账户为重点的绿色微观基础设施建设。

“我们需要两个创新,一个是技术创新,一个是制度和政策创新。在绿色创新方面,应该鼓励地方经济基层、企业和个人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通过积极探索,找到有创意、可落地、能管用的政策和做法。”刘世锦表示。

以下为刘世锦发言全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好!

首先祝贺2023《财经》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的召开,借此机会我想就创新驱动、减碳增长双赢与绿色转型和大家做一些交流。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绿色转型有许多重要论述。其中提到的一句话就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而高质量发展是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所以绿色转型是首要任务的关键环节。同时强调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另外,对能耗双控提出完善,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强度“双控”制度。那么,如何来落实二十大这些精神?

我们要讨论的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减碳与增长。这个矛盾是绿色转型中的最大的挑战。中国人均收入刚过1万美元,到2035年中国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也就是3万到4万美元的水平。这期间我们仍然要保持4%-5%的增长速度。与此同时,中国已经是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目前已经超过欧盟了。按照双碳目标的要求,我们在碳达峰以前可排的空间非常有限。所以,我们面临的局面和目标就是如何在保持较高增速的同时,首先要稳住、降低碳排放以至实现碳中和。这个挑战是前所未有的,而且这种挑战在现实经济运行和决策中,经常以直观而尖锐的方式呈现出来。

所以,我们就要回答一个问题,中国能源和经济的绿色转型应该走一条什么样的道路?

我们可以从改革开放的经验中有所借鉴,如何正确处理增量和存量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有一些对我们以后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变量,开始的时候它个头小、影响弱,但是活力强、成长空间大,逐步由配角转化为主角。那么,我认为,中国的能源和经济应该、也必须走一条“增量优先、以新代旧、激励创新、市场驱动”的转型之路。根据有关方面的研究,到2060年,中国的非化石能源的占比要从目前不到20%增长到80%以上。也就是说要从配角成为主角。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现实的减碳过程,我觉得可以有三种不同的减碳类型。第一种称之为衰退型减碳,也就是通过少生产甚至不生产来减少或停止碳排放。这种情况一般不多见。但是在有些特殊情况下也会出现,比如2021年夏天一度曾经出现过的拉闸限电停工停产等等,就属于这种情况。第二种是增效型减碳,也就是通过提高碳的生产率,用同样多的碳排放实现更多的产出,这个应该是我们很熟悉的。平常我们说的节能减排节约优先等等,大体上相当于这一类的减碳。第三种我想强调的就是创新型减碳,是指通过创新形成新的技术、工艺、方法等,在达到相同产出的情况下,实现低碳、零碳、甚至负碳排放。典型的就是风、光、水、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

讲到这里,我想引入一个重要概念——创新型碳替减,就是指依托绿色技术替代而相对减少的碳排放,也可以称为替代性减碳。也就是运用低碳、零碳和负碳技术,在获取相同产出的情况下,与原有的高碳基准生产方式相比,所减少或降低的碳排放量。比如每千瓦时发电,碳排放燃煤大概是一千克或略多一点,光伏是30克,风能仅为10克。如果我们由燃煤发电转变为光伏或者风能发电,那么碳替减量分别为970克或者990克。也就是说我们减少了97%甚至99%的碳排放,所以我们把这个称之为“碳替减”。

我们现在面临的一个最大的挑战就是减碳和增长,相互矛盾。从这个挑战来讲,它是把二者之间的冲突关系转化为协同关系。我们的经济,特别是能源的增量部分的碳替减可以降低全局的碳排放强度,而存量部分的碳替减可以降低全局的碳排放的总量。一个是强度,一个是总量,所以碳替减是实现碳排放“双控”的重要抓手。由此出发,我们建议应该加快制定以碳排放“双控”为目标,减碳与增长双赢的五年规划和远景规划。

关于这个规划,我想有三个要点。第一就是在经济的增量中,新技术替代并形成相应的碳替减。第二就是增量中的碳替减与存量高收益项目减碳额度,通过交易可以对冲,这样的话在释放增长潜能的同时,可以降低碳排放强度。第三就是在存量中进一步引入新技术。这样就可以同时实现三个目标,即经济充分增长、碳排放总量降低、碳排放强度降低。

所以,各方面都应该加快落实二十大的要求。以碳排放“双控”为目标,实施以创新型减碳为主的进取型减碳战略,尽快把创新型碳替减纳入碳减排的核算体系,统筹增量与存量、未来减碳与当下减碳、创新与安全,力争实现减碳与增长双赢。

具体来讲,我们应该采取一种进取型的减碳战略,它有三个支柱体系。

第一个支柱就是建立全方位支持绿色技术的创新型碳替减市场。这个市场可以包括绿电等绿色能源产品,也包括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高碳行业能够产生碳替减的产品。比如绿氢、炼钢、森林碳汇和其他负碳技术产品,当然也包括个人消费品领域的碳排放权交易这一类的产品。

在起步阶段,各个地方可以从实际出发,可以先搞一个“碳资产池”或“绿碳银行”,把创新型碳替减的核算和交易做起来。就一个地区来讲,有一部分企业,如果有碳替减的指标可以出售,它也可以获益。买到指标的企业可以抵消他们自己的减碳额度,相互交易在本地区内部是可以互相确认的。我们将其简称为“地方内部粮票”。对外应该算总账,完成国家或上级政府下达的碳排放的“双控”指标。如果运行有效,可以向外地交易者开放,逐步演变。

成更大范围的区域市场乃至全国性的市场。

第二个支柱就是形成区域自主减排责任体系。因为增量优先,关键就是要形成绿色技术创新产品的市场需求,这一点关键取决于减排责任体系能否有效落地。所以我认为,碳排放总量应该确定一个全国的目标,然后把它分解到各个省、市、区县,甚至开发区层面,形成一个完整有效的区域减排计划和可追溯的减排责任要求。

区域和企业完成减排任务可以有三个办法。第一就是自身直接减排,第二它可以生产创新型碳替减产品,如果上述两点都做不到,它也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购买创新型碳替减产品。创新型碳替减市场和减排责任体系建立起来以后,我们就会形成一套新的机制。

减碳是具有非常专业化分工特点的事情,区域和企业可以从各自实际出发,不必搞一刀切的减碳指标。有些地区有些行业有些企业减碳比较容易,成本也低,可以多减,然后形成碳替减额度以后本身就可以获利。有的地方正在建设低碳甚至零碳园区和企业,国家并没有要求现在就实现零碳,但是这些企业这样做并不吃亏,因为它可以通过碳替减的额度获取相应的收益。

同时,我们经济生活中有些高碳,但是有市场、高收益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也不必限制生产或停工停产。这些企业可以拿出自己收益中的一部分去购买碳替减额度,平衡自身的碳账户,这样可以让所有能增长的企业、产业和地区充分开放发展的空间。如果形成这样的格局,就可以由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过渡创造条件。

能耗双控,我认为下一步可以成为一种指导性或者鼓励性的指标,因为节能这件事肯定是正确的,但是主要还要靠市场机制来解决。另外,率先建立起这套机制的地区,对低碳零碳企业会更有吸引力,将会形成招商引资的新风口。尤其是清洁能源资源丰富的地区,可以率先发展包括绿色低碳高载能行业在内的新型绿色产业,形成产业竞争的新优势和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第三个支柱就是要加快以碳核算、碳账户为重点的绿色微观基础设施建设。不论是碳替减市场还是完善减排责任体系,都得有个前提,就是有一个合格有效的碳核算基础,但是这还是目前的一大短板,而且目前普遍重视不够。应该普遍的建立碳账户,包括企业和其他机构的碳账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个人碳账户,广泛地开展 ESG评估,把更多的融资活动纳入绿色金融的轨道,为绿色科技创新提供切实有效的支持。

当然,碳替减过程是有相当高的技术门槛的,相关的审核和认定工作,应该由专业化的机构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像资本市场的证券公司一样,为企业上市提供专业化的服务。而政府的主管机构要由直接审批者转变为政策制定者和市场监管者,指方向划底线,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以上其实是两个创新,一个是技术创新,一个就是制度和政策创新。其实现在绿色转型仍然面临着大量的我们不清楚、不知道、不确定的因素,还需要“摸着石头过河”。最近中央提出“四敢”,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所以在绿色创新方面,应该鼓励地方经济基层、企业和个人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通过积极探索,找到有创意、可落地、能管用的政策和做法。国内一些地方绿色转型应该是有条件的,可以先行先试,给出一定的“自选动作”的空间,取得成功经验后,再向更大范围乃至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