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转家族信托

文|刘楠  

2014年12月06日 08:10  

本文2498字,约4分钟

近40%的高净值人士和超过50%的超高净值人士都在关注家族信托

中国的富豪有多少?改革开放30年,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把最早的一批企业家打造成了家族企业的掌门人。而今,他们渐入花甲之年,“富一代”退休“富二代”将登台,他们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家族财富的管理与传承问题。

招商银行与贝恩公司(Bain & Company)联合发布的《2013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家族企业由其继承人担任“掌门”的比重仅为1.42%,这表明目前中国富豪家族仍多是“一代”掌控。对于这些第一代富豪来说,最担心的莫过于他们辛苦创立的基业难逃“富不过三代”的魔咒,害怕金钱会让后代失去通过努力工作获得成功的人生动力。

根据上述报告,家族理财市场的重心正从创造财富转移至财富保障和财富传承,所以家族信托和跨境资产配置等有关财富传承的中长期财富规划需求日益增多。其中,家族信托居于首位,近40%的高净值人士和超过50%的超高净值人士都在关注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成为财富传承主要工具

家族信托在国外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洛克菲勒家族、杜邦家族、沃尔玛·沃顿家族等,即便是在数百年动荡中,依然能实现家族财富的传承并日益富足,这无不得益于家族信托的保障与支撑。在香港地区也不乏这样的成功案例。长江实业的李嘉诚家族、恒基地产的李兆基、英皇国际的杨受成等,均通过各自的家族信托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对家族企业进行有效管理。

在国内,有不少“富二代”并不愿意接手家族业务。在这种情况下,父辈们对家族财富和企业传承的安排就显得尤为重要。虽然家族信托是香港及海外豪门常用的财富传承手段,但在内地可谓姗姗来迟。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家会通过海外运作,在全球主要离岸地(包括中国香港、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设立离岸信托,如潘石屹和张欣的SOHO 中国,张茵的玖龙纸业,吴亚军的龙湖地产等。

目前,国内家族信托资产大部分只能以资金信托的形式存在,而高净值人士的资产中往往包含大量的房产、股票等其他资产。在中国内相关法律的规定下,高净值人群的国内资产只能在国内进行信托和管理。

高净值人群,在资产配置上很少局限于某一个司法管辖区。如此一来,高净值人士在进行家族信托规划时,可以尝试两方面:第一,在国内现有的法律环境下,境内资产可以选择专业的信托机构进行家族信托设计;第二,境外资产可以选择英美法系下的专业信托结构进行财富管理。

 

90后女孩纪凯婷80亿元玩转家族信托

2014年10月底,90后女孩纪凯婷因80亿元身家登陆胡润富豪榜,她不仅是15位新上榜的富豪之一,同时也是上榜中最年轻的女富豪。此外,年仅24岁的她还取代了Facebook联合创始人达斯汀·莫斯科维茨,成为福布斯最年轻的富豪。

纪凯婷的父亲是龙光地产董事长纪海鹏,而纪凯婷正是透过多家公司和家族信托,持有龙光地产85%股份,成为了龙光地产第一大股东。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纪凯婷还通过多层离岸信托控股龙光。据龙光地产招股说明书信息显示,龙光地产控股于2010年5月在英属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成立当天,由Codan Trust Company(Cayman) Limited认购1股并转让给纪凯婷,其后两年,2012年11月2日,再发行999股,其中向纪凯婷配发939股,向龙禧、高润及兴汇三家投资公司各配发20股。而上述三家公司均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成立,并由纪凯婷全资拥有,也就是说,彼时纪凯婷拥有龙光地产控股的全部已发行股本。

2013年10月31日,上市前夕,纪凯婷分别以零代价向龙禧、高润及兴汇分别转让80股、30股及30股;其后,英属维京群岛控股公司以零代价收购剩余股本。收购完成后,英属维京群岛控股公司、龙禧、高润及兴汇分别持有龙光地产控股已发行股本的80%、10%、5%、5%。至此,纪凯婷通过上述公司间接持股已发行的全部股本。

而家族信托的部分,招股说明书中亦披露了部分细节。2013年4月16日,由纪凯婷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成立英属维京群岛控股公司Junxi Investments Limited,纪凯婷持有该控股公司100%股权。

 

2013年5月,纪凯婷通过在根西岛注册成立的信托公司Kei Family United Limited,成立了一项家族信托。同日,该信托公司收购英属维京群岛控股公司的全部权益。信托公司是一家由Brock Nominees Limited及Tenby Nominees Limited各自拥有50%股权的公司,而其代表于根西岛注册成立的公司Credit Suisee Trust Limited(为家族信托的受托人)持有信托公司的股份。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包括纪凯婷及其家庭成员(不包括她的父亲纪海鹏)。

也就是说,纪凯婷为家族信托的托管人及受益人,该信托的设立是为持有纪凯婷及其家庭成员(不包括纪海鹏)于上市公司的权益。家族信托拥有信托公司的全部权益,而信托公司则持有英属维京群岛控股公司的全部权益。

这是一个典型的设立两层离岸公司的构架,信托公司是第一层离岸公司的控股方,子女是第二层离岸公司的股东。在财产全部转入信托以后,从法律上讲,这部分财产的法定所有权被转移到了受托人名下,同时子女又是信托的受益人。

信托公司作为第一层离岸公司的控股方,既符合其作为受托人持有并保管相应资产的法律规定,又避免了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决策。

在这个案例中,纪凯婷通过多家公司和家族信托持有龙光地产85%的股份,是龙光地产的最大股东,同时声明全权委托父亲纪海鹏管理这部分股权,也就是说,纪海鹏将资产转移给纪凯婷实现财富传承的同时,仍然可对龙光地产进行有效控制。目前的普遍做法是将上市公司的资产装入离岸信托公司,再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离岸信托公司。这样做的好处很多,可以合理避税、有效分配传承财产、隔离风险等等 。

华人首富李嘉诚就将这一功能用到了极致。李嘉诚设立了多个家族信托基金,分别持有旗下公司的股份,并指定其妻子及子女为受益人。通过家族信托基金持有公司股份,不仅使得李嘉诚年赚60 多亿港元,也可以合理避税缴纳零元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