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管为何总是扼杀创意

珍妮弗·米勒、斯科特·贝里纳托  

2014年07月10日 15:50  

公司在创造新发明时,是否关注了不恰当的方面?他们是否因此错失了产品大卖的机会? 公司偏向于可行性强的点子是理所应当的,但是强有力的证据表明,那些点子并非顾客心之所向。顾客选择产品的首要标准是产品的创意性。

研究:圣地亚哥大学的珍妮弗·米勒(Jennifer Mueller),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的 杰夫·勒文施泰因(Jeff Loewenstein),创造性领导中心(Center for Creative Leadership,一家非营利性高管教育机构——译者注)的珍妮弗·迪尔(Jennifer Deal)针对一家公司进行调研,这家公司正酝酿着一系列的新产品创意。研究者让中层管理者、 C级管理者、创意发起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为每个新创意评分,评分标准基于点子的创造力,可行性以及利润能力。接下来研究者询问顾客,每个创意对他们有多大吸引力。研究团队发现,顾客青睐那些最具创意的点子,而不是那些公司内部人士认为最有利可图或最容易执行的点子。

挑战:公司在创造新发明时,是否关注了不恰当的方面?他们是否因此错失了产品大卖的机会? 米勒教授,请捍卫你的研究吧!

米勒:公司偏向于可行性强的点子是理所应当的,但是强有力的证据表明,那些点子并非顾客心之所向。顾客选择产品的首要标准是产品的创意性。此外,我们发现客户对可行性强的点子并不那么感冒,因为它们通常缺乏创意。换言之,在顾客眼中产品创意并不只是锦上添花,而是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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