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专稿丨农地承包政策新动

《财经》记者 焦建/文  

2015年05月19日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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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权能扩充的改革方向是: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研究提出落实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意见;分类开展“三块地”改革试点;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

一度归于沉寂的农村土地政策改革,近日新政频出。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利在扩充和做实,资本下乡的土地承包流转,政策倾向上则有所节制。在5月18日公布的《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中,农村土地承包权成为重点关注领域之一。

此前一天,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表示,为解决流转后的土地管制和管理相对较弱等问题,于2002年时修订通过、自2003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目前也正在进行修订。修订中的这部法律,将在更规范的意义上,让农民的土地产权与现阶段农村发展的需求相适应。

就土地承包的权能扩充方面,《意见》指出了四方面的改革方向: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新增9个省份开展整省试点,其他省份扩大开展以县为单位的整体试点;研究提出落实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意见;分类开展“三块地”(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

在此之前,中国已在山东、四川、安徽省和其他省市区的27个县进行整体试点。据《财经》记者获悉,到2014年底时,全国1988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涉及1.3万个乡镇、19.5万个村,试点覆盖面积3.3亿亩。目前全国2/3的县、40%的乡镇、1/3的村开展了确权工作。

就土地承包关系确权登记问题,在《财经》记者此前参加的一次农业部新闻发布会上,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表示,要给农民颁一个铁证,让农民心里踏实。同时要搞清楚国家拥有的耕地、土地、山林、资源等家底。

就土地承包关系问题,在2008年发布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已经明确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在此之前,为稳定土地承包的法律关系,官方一直采用延长土地承包期的方法来解决。到今年为止,第二轮土地承包期(30年)已经过半。目前来看,“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为一项十分稳定的财产性收益,原来弃耕的农民重新要求承包农地,已经造成大量纠纷,而现行的法律规定对此缺乏明确的解决办法。”近日出版的《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14-2015)》绿皮书指出。由此,落实农民承包土地关系长久不变,成为现实需要。

就土地承包后的流转问题,中国自2014年以来已制定了两部政策性文件:一是《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二是4月刚刚公布的《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

综观近期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文件,中国对于此前一段时期内的资本下乡“圈地”现象,政策已经逐渐收紧。亦有相关学者对《财经》记者解析当前政策的基本导向时称:国家目前只在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主体的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而韩俊则在5月17日参加一次活动时表示,中国目前就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政策制定的一个理论依据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所有权要明确是农民集体的;要稳定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只有集体成员才可以承包集体的土地;工商资本是租赁关系,不是承包关系。在这个前提下,要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