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专稿|“粤津闽”三自贸区外资集聚效应明显

《财经》记者 周哲/文  

2015年07月07日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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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贸区更多吸引港澳资企业,并集中于金融、商贸等行业;租赁业成外商投资天津自贸区的热点;台湾的中小投资者则青睐于福建自贸区。

广东、天津、福建三家自贸试验区自4月21日挂牌至今,已两月有余。在7月7日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称,“三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吸收外资集聚效应明显。”

沈丹阳表示,广东、天津、福建三个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实质性阶段,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三地都在全面落实《总体方案》,各类市场主体高度青睐自贸试验区,三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外资集聚效应开始趋于明显。

广东自贸区集中于金融、商贸等行业,以港澳资企业为主体;租赁业成外商投资天津自贸区的热点;而台湾的中小投资者则青睐福建自贸区。

今年1-5月,广东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14217家,注册资本5779亿元人民币;天津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4500家,注册资本1062亿元人民币;福建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9296家,注册资本1258亿元人民币。

5月8日,商务部印发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在自贸试验区正式实施。对于负面清单以外领域的外商投资,投资者可自行选择在投资实施前或投资实施之日起30日内办理合同章程备案,备案时间缩短为三个工作日。

商务部在总结上海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改革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合同章程备案程序。据悉,上海自贸区处理外商投资项目备案为10个工作日,而三个新的自贸区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将备案时间缩短为三个工作日。

广东自贸试验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70家,吸收合同外资77.73亿元,占同期广东全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吸收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28.76%和45.26%。主要投向金融服务、商贸服务等行业。其中,港澳资企业135家,合同外资58.72亿元,占整个广东自贸试验区比重超过75%,分别为79.41%、75.54%。

天津自贸试验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80家,吸收合同外资117.12亿元,占同期天津全市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吸收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58.82%和69.42%。租赁业成为外商投资热点,一个月来,新设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45家,合同外资86.84亿元,占整个天津自贸试验区的比重分别为56.25%和74.15%。

福建自贸试验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46家,合同外资31.53亿元,占同期福建全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71.57%和53.55%。区内新设台资企业87家,合同外资6.49亿元,占整个自贸试验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吸收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为59.56%和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