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19日早晨,安徽籍17岁女孩王冬的尸体被发现在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泗路东穆坞村路段的路边溪沟。
几天后,同乡的卡车司机张高平和侄子张辉被警方抓获。在王冬死前一天,他们曾将她从安徽歙县顺道捎到杭州,这让叔侄二人成为了头号嫌犯。
张高平回忆,在看守所里他受尽折磨,被烟头烫,被罚站、蹲马步,最可怕的则是牢头的恐吓和折磨。
庭审上,张辉的同监犯人袁连芳出具证词称,张辉曾在关押期间讲述了自己强奸杀人的往事。这份证词是除张氏叔侄的认罪口供外唯一指向他俩的证据。与此同时,一份有利于张高平、张辉的DNA鉴定报告则在二审中被认定与案件无关。这份报告称,在王冬的指甲末端检出混合的DNA谱带,由死者与一名男性的DNA谱带混合形成,“排除由死者和犯罪嫌疑人张辉或张高平的DNA谱带混合形成”。
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半年后,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院终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
在遥远的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期间,张高平始终不曾认罪,也拒绝申报减刑。用他自己的话说,在监狱里,他没有一刻停止“伸冤”。
命运不曾将他彻底抛弃,它给张高平带来了张飚。
张飚,新疆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科的驻监检察官。2007年7月,张飚与同事和往常一样来到新疆建设兵团石河子监狱下辖的监区。一名监狱警察告诉他们,有一名服刑人员,一直喊冤,不认罪,不参加劳动。
事后,张飚调阅了张高平的案卷,他认为案情存在疑点。此后,张飚取得了同事和领导的支持。石河子市检察院向浙江省检察院发函,提出案件存在疑点。然而这一函件如石沉大海。
随着案件的疑点被媒体披露,公安机关通过DNA样本比对,终将此案翻盘。
2013年,浙江省高院决定对该案提起再审。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院再审宣判,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浙江省高院副院长俞新尧向他们鞠躬致歉。
而那些炮制冤案者,则境遇不清。2014年,浙江政法委只是对外称张氏叔侄案的相关责任人已经进行了组织内部追责,包括被塑造为“女神探”,在没有物证的情况下将张高平、张辉绳之以法的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提起她,张高平说的是“永不原谅”。
制度的反思未曾停止。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齐奇在2014年浙江省两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冤错案件发生有5条教训分别是:办案轻程序,程序正义理念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办案程序存在明显瑕疵;办案重实体,理念上有罪推定、疑罪从轻,公平正义难以实现;办案人员对鉴定意见的分析判断出现偏差;对检察、侦查机关配合多,制约少,应该排除的非法证据不敢不便排除;综合判断证据的能力尚存不足。
对此,浙江省高院提出的对策建议中包括:建议侦押分离;建议公安部尽快出台侦查机关对被告人审讯全程录音录像制度的实施细则;建议公安机关全面整顿“狱侦耳目”,使之合法、适度;建议最高法院牵头,与公安部、最高检察院联合制定一个关于死刑案件证据补查的规定等。
狱中十年,张高平妻子无奈离去,张辉的订婚女友也选择分手。出狱后的叔侄用那笔赔偿款在家乡参与投资了几个工程,平时则闲居在家。
2014年12月4日中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之时,张氏叔侄作为冤案纠正的代表受邀来到最高法院。张高平说:“以前在监狱里,做梦都想一定要来北京申诉、喊冤,出来以后,就不想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