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评论|进步时代的启示:洗刷“城市之耻”

颜昌武 | 文  

2015年09月06日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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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作为进步的焦点”,包含“好”与“坏”两个方面。几乎每一座光鲜亮丽的城市背后,都充斥黑暗与贫穷。

内战前的美国还只是一个农业国家。战后,伴随着工业革命和西部大开发,大批城市勃然兴起。作为一个新兴的移民大国和一个疆域不断扩展的大国,美国城市兴起的图景有别于其他国家:在荒无人烟的大地上,迅速崛起一座座新城镇;人们(主要是移民)不断涌入这些新城镇,小城镇变成了大城市;人群在大城市不断地聚集,最终形成大都会。1920年,美国城市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开始步入“城市社会”。

但城市在发展的同时陷入堕落,被斥为“最引人注目的失败”,城市政府也因效率低下和腐败蔓延被视为“基督世界中最糟糕的政府”。经过进步时代改革,以及此后市政管理的不断完善与创新,百年后的美国城市已完全是另一番样貌。2011年,哈佛教授格莱泽出版新书《城市的胜利》,宣称“城市是诞生奇迹之所,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与最美好的希望”。这样的赞美亦适用于美国城市。

一个令人厌恶的“失败”如何可能演变成“奇迹”诞生之所呢?

白与黑

城市“作为进步的焦点”,包含“好”与“坏”两个方面。好的一面被称为“白色之城”,因1893年芝加哥世界博览会的五座巨大展馆都被漆成耀眼的白色而得名,以表明城市的进步、繁华与美丽。坏的一面被称为“黑暗城市”,因为人们看到芝加哥繁荣背后的黑暗。

黑白鲜明的对比不止发生在芝加哥,几乎每一座光鲜亮丽的城市背后,都充斥黑暗与贫穷。扒粪者斯蒂芬斯在对圣路易斯、费城等城市实地考察后,将这些黑暗与贫穷连同造成黑暗与贫穷的市政腐败斥之为“城市之耻”。

贫富悬殊是城市的首要耻辱。里斯,一位著名的新闻记者,在其1890年出版的名著《另一半怎么生活》中,如实记录了那个年代纽约市贫民窟拥挤、肮脏、混乱的生活状况。

贫民窟的居民楼里,狭小、阴暗、杂乱无章的气息扑面而来。一家几口挤在一个最多10平方米的房间里,几乎没有家具,没有像样的生活设施。有的家庭还腾出一个或几个床位租给寄宿客,以赚取微薄的收入补贴家用。有的甚至把一个床位同时租给几个不同时段上班的人,一个起床去上班,另一个正好下班回来睡觉。里斯笔下的贫民窟不独在纽约市随处可见,在美国其他大城市,也都普遍地存在着。

“城市之耻”也突出表现在市政公用设施的严重匮乏上。城市人口急速膨胀,给公共服务供给带来巨大的压力。虽然城市政府也提供一些有限的、简单的公共服务,如处理污水、清理垃圾、治安消防等,但城市政府治理能力的增长显然跟不上人口需求的增长。

由于得不到有效治理,城市的“暗河”就这样在意大利诗人贾柯查的笔下流出:街道路面糟糕,很少有照明设施;到处是垃圾和动物尸体;穷人们没有新鲜的空气和清洁的水,也没有下水道;空气和饮水被烟囱冒出的黑烟污染,工业垃圾被直接排放进各种水源。

尤为糟糕的是,公共卫生服务的严重匮乏使得各种流行疾病盛行,一个直接的后果是死亡率(特别是儿童死亡率)居高不下。1888年的纽约市,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是每1千人139;到1910年,美国婴儿的死亡率是每1千人126,而同一时期英国的数值是106。

城市老板

对于城市的“脏、乱、差”得不到有效治理,进步人士把矛头指向了“城市老板”及其所代表的“政治机器”。

所谓“城市老板”,指通过控制党派机器来操纵竞选、恩赐官职,进而把持市政的职业政客。他们自身大多不出任显要公职,而是通过党派机器在幕后发号施令,因而被称为“城市老板”。

城市老板视从政为做生意,以权谋私是正当的经营活动,因而,城市政府的唯一功能就是创造贪污受贿的机会。或许没有哪个政客能像特威德那样堪称城市老板的经典楷模。100多年来,特威德及其控制的政治机器“坦慕尼协会”一直被视为政治操纵和市政腐败的代名词。

特威德于19世纪60年代初成为坦慕尼协会的首领,该协会的成员一度同时占据纽约市长和三个最重要的市法官职位,以及其他所有民选官员的职位。在随后的十几年里,他操纵了纽约市乃至纽约州所有官员的任命。他在控制纽约期间,通过虚报账目等形式,共贪污骗取数以亿计的政府公共资金。尽管特威德在进步时代到来之前就已死亡,但坦慕尼协会一直持续地影响着纽约市政。在其他城市,也寄生着大大小小的特威德们及其控制下的政治机器。正是由于城市老板的普遍存在,美国城市政府中的各种行贿受贿、假公济私、贪污腐化才蔚然成风。

城市老板之所以肆无忌惮,并非“某些坏人道德败坏的偶然事件”,而是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首先,“政党分肥制”充当了孕育城市老板的政治温床。19世纪80年代,各大城市的市政基本被两大政党控制着,政党的权力又高度集中在党魁手中。为在选举中胜出,党魁们必须向城市选民做出承诺,比如提供或者提高公共福利,有的甚至直接用现金交换选民手中的选票。一旦获选,党魁们就将政府职位视为本党的战利品,在党内进行分配,形成一种有悖于民主原则的寡头政治机器。

开国之父们没有预见到城市将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因而没有留下对市政体制的精心设计。在传统的“守夜人政府”理念影响下,美国大多数城市流行一种弱市长-议会制的城市政体。在这种体制下,市长缺乏充足的行政权,无法对城市进行强有力的统一管理。以纽约市为例,19世纪60年代后期,全市有四个不同的部门有权剖开城市街道,但没有明确规定哪个部门负责重新铺设街道。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政府无力向市民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面对压力,不得不以一种悖论的方式来筹集公共资金。以特许权为例,不放开就没法吸引私人资本参与到城市建设中来;放开特许权就没法避免权钱交易。斯蒂芬斯在其《城市之耻》中揭露说,费城、纽约、芝加哥等城市都存在滥用有轨电车特许权的现象;官员和商人联合起来,不但操纵普通股价格,还设立修建电车轨道的建筑企业,让自己获得超额回报,并在电车沿线的不动产上投机。

新移民也用手中的选票支撑起城市老板的政治舞台。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美国的城市化与移民的涌入是一个不能割裂开来各自成篇的故事。移民通常被喻为“从各国的悲惨民众中抽选出来的”代表,他们缺衣少食、没有工作、没有身份、没有归属感,有的甚至挣扎在死亡线上。对他们来说,改革者基本上是荒唐的,比如呼吁禁用童工、要求妇女权利等;而城市老板则点燃了他们的希望之光,给他们提供一些最基本的实惠,如快速入籍、获得工资和福利等。

城市老板明白移民的需要,并成功地换取了他们手中的选票,从而开辟了更为广阔的政治空间。

市政改革

城市是各种政治经济社会问题暴露最集中的地方,也因此成为进步运动的发源地和主战场。

1871年,纽约的城市老板特威德贪污案曝光,揭开市政改革运动的序幕。此后,基于各大城市形形色色的改革活动,美国市政体制实现了重大发展和创新,较大程度上洗刷了“城市之耻”。

鉴于城市老板和政治机器把持下的城市政府无能、低效、腐败,市政改革运动的矛头首先指向城市老板及其政治机器。改革者高举政治行政二分的旗帜,要求党政分开,以期摧毁政治和财富之间的联盟,进而摆脱政治机器对市政的控制。这一时期,相继涌现各种社会改革运动,如扒粪运动、社区改良运动、公民联盟运动等,为摧毁城市政治机器提供了良好舆论环境和实践基础。

进入20世纪初期,在经历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潮之后,随着底层群体的组织加强和觉悟,城市政治机器的寻租空间大为萎缩,政客们开始把施政纲领转移到对底层阶级有利的社会经济改革上来,同时以一种相对公平的办法帮助各族裔的代表进入公共机关。由此,一些更加民主、更有效率、更负责任的市政体制开始走上历史舞台。

市政改革的目标是净化政治,建立理性、高效和负责任的政府,为达此目标,改革者们于1894年成立“全国市政联盟”。在这一组织推动下,掀起市政改革的高潮。1880年,纽约的布鲁克林率先采用“强市长型”市政体制,此后,全国市政联盟通过了第一个城市宪章范本,提出推广强市长制,将行政权力集中在经选举产生的市长手中,给予市长人事任免权和控制城市管理各部门的权力,以期杜绝城市老板操纵市政的现象。

鉴于强市长体制的固有局限,另一些改革者则尝试建立类似委员会制的城市管理体制。得克萨斯州的葛尔维斯顿市是第一个推行城市委员会制的城市。1900年,该市遭受严重的飓风与海啸袭击。面对救灾重任,传统的城市管理体制束手无策。于是,该市组建了救灾五人委员会,将市政事务分成四块,每位委员负责一块,第五位委员负责协调。这高效重建了城市的基础设施并降低了城市的负债,从而引起各地关注与效仿。不过由于委员会权力分散,也不适应专业化管理,不能很好发挥政府职能,为提高行政效率,作为“市政改革的最新口号”的“城市经理制”应运而生。

弗吉尼亚州的斯汤顿市是勇尝城市经理制头啖汤的先锋。1908年,该市决定聘用一名“总经理”全权负责城市行政事务,以克服原有体制下各市政部门群龙无首、管理混乱的弊端。此后,“城市经理制之父”蔡尔斯对斯汤顿经验加以理论概括与提炼,提出完整的城市经理制方案。由于其将鲜明的企业化、专家化、科学化管理特色融合,城市经理制一经问世,就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并深受改革者推崇。

在今天的美国,强市长制通常为大城市所沿袭,中等城市则普遍采用城市经理制,委员会制则常见于小城市乃至于社区。不管哪种体制,它们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适应了城市的发展需要,有效地改善了市政管理,因而显示出顽强的活力。它们的产生与发展,充分体现了美国人勇于改革的精神,也适应了现代城市民主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要求,因而对其他国家城市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作者为暨南大学行政管理学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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