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专稿|湖南“烂尾”高速路复工悬念

《财经》记者 鲁伟 | 文  

2015年09月30日 10:01  

本文2855字,约4分钟

9月28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下称湖南交通厅)在官网公布了常安高速新的施工中标单位。这意味着,停工近三年的常安高速离复工再进一步,但这段国家重点高速工程项目能否在10月顺利复工,仍存悬念。

常安高速是国家重点工程二广高速(二连浩特至广州)位于湖南境内的一段高速路。常安高速于2010年7月开工,项目建设工期3年,原定于2013年8月通车。然而,由于投资方资金链断裂,常安高速于2013年年初开始大面积停工,成为烂尾路。

据《财经》记者了解,今年2月,湖南省政府决定“救场”,由政府注资重启常安高速,要求在10月复工。但截至目前,施工方与投资方如何结算,双方经过多轮商讨,至今仍未达成一致。

“没有和我们结算完,我们是不会撤离常安高速的,我们不撤离,新的施工方就不可能进场。”9月28日,一位施工方代表告诉《财经》记者:“现在看不到投资方解决问题(结算)的诚意。”

烂尾三年

延宕至今仍未完工的常安高速,起于湖南省常德市石门桥,止于安化县梅城。

常安高速的投资方为湖南常安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常安高速公司),这是浙江友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友诚)的全资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浙江友诚成立于2004年,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批发零售等业务,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物流贸易等,并无高速公路运营经验。

浙江友诚“拿下”常安高速是在2009年,同一年,公司引入施工方进场。“我们这批人最早的是2009年7月给投资方打保证金,2009年9月就进场干活,做一些前期准备。”常安高速第三合同段一位施工方负责人向《财经》记者回忆,“2012年9月左右,浙江友诚资金链开始出现问题。”

2013年年初,常安高速被迫停工。公开资料显示,常安高速的投资概算为58.3亿元,由于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浙江友诚最多可从银行贷款37.9亿元左右,余下资金需自筹。

上述常安高速第三合同段施工方负责人透露,常安高速资金链断裂,源于浙江友诚挪用资金所致。“常安高速公司从银行贷款出来的资金,原本应该用于高速公路建设,却被浙江友诚拿去做了莫干山观云高尔夫球会和莫干山观云高尔夫庄园项目。”

浙江友诚董事长徐有忠婉拒了《财经》记者的采访要求。常安高速公司有关人士在公开场合否认“挪用资金”的说法。黄表示,常安高速资金链断裂,主要是因为概算做得太低,而人工、材料、拆迁费用上涨过快。

关于58.3亿元资金的去向,投资方与施工方各执一词,目前仍无定论。争论中,由于常安高速迟迟没有后续资金投入,成为“烂尾路”。

政府救场

据《财经》记者了解,浙江友诚2009年“拿下”常安高速的过程本就存在“瑕疵”。2003年,在深交会上,湖南交通厅通过邀标的方式引进深圳一家公司,拟由深圳公司投资常安高速。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并无投资实力的深圳公司后来又将常安高速“外包”给了浙江友诚。换而言之,没有通过公开的招投标,并无高速公路运营经验的浙江友诚却成为了常安高速的投资方。湖南交通厅为何接受浙江友诚已很难考证,当年带队前去考察的湖南交通厅副厅长陈明宪和项目办的负责人因涉嫌腐败,均已落马。

出现资金链危机的浙江友诚方面预计:常安高速新的概算达到了72.8亿元,比原定的概算增加了14.5亿元。由于停工数年且一直无法再融资,湖南省政府在今年2月决定出面“救场”。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兼招投标法律事务部主任薛起堂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称:“由于没有通过公开招投标,浙江友诚和地方政府签署的BOT项目在法律意义上是无效的合同。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很难去追求企业的违约责任。”

对BOT法律问题颇有研究的山东佳仕特律师事务所律师齐春峰则强调,BOT的运作模式相对复杂,但目前相关法律还不太完善,缺乏专门性的法律,许多问题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 “合同是主要的法律依据,但地方政府为了维持稳定,一般不会贸然追究企业的责任。”

湖南省政府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决定采取政府入股的方式解决常安高速烂尾问题。随后,专门解决常安高速问题的工作组成立,由一位副省长任组长。解决方案是:先由第三方公司确定完成的工作量,剩余工作量由政府出资完成,之后按照政府负责工作量和已经完工的工作量重新确定常安高速公司的股权。

6月初,常安高速的多家施工方收到一份《关于解除内部承包经营合同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解除与施工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不过,多数施工方并不认可这份《通知》,原因是:施工方与常安高速公司没有完成结算。如何结算,成为常安高速复工的最大障碍。

复工悬念

《财经》记者获悉,共计18个施工人自4月底与常安高速公司商讨结算事宜。5月18日,全体施工人向湖南省人大、省政府、湖南交通厅递交《关于常安高速实际施工人对有关问题的紧急报告》,请求尽快解决结算事宜。据《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此后施工方与常安高速公司就结算问题至少有过四次商谈,但均没有取得实质性结果。

双方最近一次集中谈判是在9月17日。《财经》记者获得的会议纪要显示,常安高速公司提出结算的步骤及时间点如下:9月底基本完成实体工程结算初审工作、10月初启动相关补偿费用工作、12月中旬完成已签结算协议的支付。但施工方要求:要在10月新的施工方进场之前完成结算工作,否则他们不会撤离工地,且不会移交施工材料及设备。

9月23日前后,常安高速公司又分别和部分施工方单独进行了商谈。“谈到晚上十点多也没谈拢,我感觉对方是在故意拖时间,缺少诚意。” 常安高速第一合同段一位施工方负责人称。

9月28日,《财经》记者致电常安高速公司总经理黄承良,了解结算进展情况,他表示不方便透露,并建议记者向湖南交通厅了解。而此前,湖南交通厅同样婉拒了《财经》记者的采访要求。

据上述常安高速第一合同段一位施工方负责人透露,目前常安高速公司仅与第三合同段三工区施工方签订了实体部分的结算协议,后续的赔偿事宜则都还未结清。

“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个施工方与常安高速公司达成结算协议,主要原因是以前双方签订合同单价很低,停工后导致施工方设备闲置、投资利息增加、临时设施浪费、管理费用增加等损失巨大,而很多费用投资方不认可。”9月28日,施工方的代表律师胡甲初告诉《财经》记者:“18家施工方涉及的结算费用预计6亿元到7亿元之间。”

多位施工方负责人向《财经》记者强调,结算未完成之前,他们不会撤离施工现场,“我们不撤走,新的施工队就进不来。”这意味着,常安高速定于10月复工的计划,仍存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