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的制度困境和出路

《财经》杂志 邓峰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中心联席主任  

2016年11月22日 11:24  

本文5525字,约8分钟

PPP要想真正起到促进社会效率的作用,需要在未来的规则中,根本性地解决一些原则性的“新知”和“新制”问题

PPP(public-private parternership)在2016年持续升温,不断地在公共经济部门吸引着眼球,热度甚至超过了混合所有制改革。

今年PPP领域最热门主题是立法主导权之争,与之相关的各个部门互不相让,甚至连PPP该如何翻译,乃至内在涵义、外延范围也“一词各表”,即便是国务院法制办已被指定牵头负责立法之后,不同部门在10月份仍然几乎同时发布各自的部门规章。按相关部门的文件颁发速度和数量,从规范性文件上说,PPP已俨然成了一个成长和进化速度最快的法律领域。

但是,在各部门、参与者们埋头苦干,各种规则在一片欣欣向荣中产生和蔓延,许多案例和实践已经开始落地开花之时,在我看来,没有任何一个根本性的、系统性的制度和法律原则得到了真正的对待和反思。在展望未来的时候,不禁需要发问:凭借着花拳绣腿,我们真的有能力、有知识去处理即将到来的问题吗?

您看的此篇文章是收费文章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