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易纲: 金融开放还有很大空间,遵循三个原则

《财经》记者 张威/文 袁满/编辑  

2018年06月21日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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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纲提出中国金融开放三条原则:第一,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第二,金融对内对外开放和汇率形成机制、资本项目可兑换,这三件事要互相配合,共同推进;第三,金融的开放程度要以金融监管能力相匹配

“金融的对外和对内的开放,绝不意味着国门大开一放了之,在开放的过程中,我们的金融管理部门一是要加强依法金融监管。二是要坚持持牌经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说道。

上述表述是易纲29日在2018金融街论坛年会上发表的。易纲表示,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明确了下一步开放的时间表,对许多政策已经落地。其他的政策正在有效、有序地推进。开放包括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服务业等等。

截至去年底,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资产超过了250万亿元人民币,居于全球第一位;中国的股票总市值在世界居于第二;债权的市值在全球居第三位,仅次于美国和日本。整个资本市场和债权市场的结构、广度、深度和发达国家趋于一致,保险业保费收入已经居全球第二。中国的移动支付和许多金融创新在全国和全世界都是居于领先水平。

“我们金融业对外对内开放还有很大的空间。”易纲说,到去年末,我们外资银行在中国的总资产占中国银行业总资产的比重为1.3%,相对于2007年是2.3%,发展速度慢于我们整体银行资产负债的发展速度,所以它们的比重是下降的。

此外,现在境外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份额只有1.8%,这些开放程度远远低于全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不管用哪个水平来比较,我们的开放程度都是比较低的。

金融业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是提高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我们今后一段工作的重点。易纲进而指出,扩大金融对内对外开放需要遵循的三条原则。

第一条原则,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大家注意到这条原则对许多领域都适用,我们说金融本质上是一个服务业,是一个竞争性的服务业,我们要遵循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这样一个原则。

第二个原则是,金融对内对外开放和汇率形成机制、资本项目可兑换,这三件事要互相配合,共同推进。也可以把这三件事说成三驾马车。金融要对内对外扩大开放,在这个开放中汇率形成机制,一定要市场化改革,一个灵活的汇率机制是整个经济的稳定器,也是一个国际收支调节和跨境资金流动的稳定器,有了这样市场化的汇率机制,我们很多的风险可以通过来不断释放,不断有效配置资源。

同时,易纲指出,资本项目可兑换也要同步进行,人民币国际化要求我们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如果有很多资本项目都是管制的,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就名不副实,只有实现资本项目基本可兑换,金融业实行双向的开放,我们的汇率形成机制和整个的金融业才能有一个协调的发展。

“这个实践的过程中,金融业的开放、汇率形成机制、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度有的时候可能有快有慢,但总体上必须是相协调的。在中国,这一个过程是渐进的,稳步向前推进的。”易纲?说。

第三条原则是,金融的开放程度要与金融监管能力相匹配。

易纲指出,随着金融的开放,会出现跨市场、跨地域、跨国界的资本流动,而且会产生很多的金融创新。提高金融的开放水平,必须要提高金融的监管能力。国际经验表明,只有在监管到位的情况下,金融开放才能够起到促改革、促发展这样的好的作用。所以,我们在开放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强监管,使我们的监管能力和开放水平相适应。

一方面我们要做好自身的工作和自己的功课,打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攻坚战,加强宏观审慎管理,补齐金融管理的短板,做好政策配套,不断健全与金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会计体系,完善支付、托管、清算、金融统计等等金融的基础设施,推动各金融市场在岸和离岸市场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我们要更加学习探索总结经验,提高我们的监管能力,培养监管人才。

易纲强调,金融的对外和对内的开放,绝不意味着国门大开一放了之,在开放的过程中,我们的金融管理部门一是要加强依法金融监管。二是要坚持持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