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起于微末的国之重器 |《我们的四十年》

《财经》专题制作团队  

2018年10月18日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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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中国改革开放,10月19日《财经》推出新的系列专题:“《我们的四十年》·民营经济:起于微末的国之重器”。此前《财经》于10月12日首推该系列专题:“《我们的四十年》· 农村改革:在希望的田野上”,社会反响良好。

2018年9月27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忠旺集团考察时强调,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始终关心支持爱护民营企业。我们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现在的很多改革举措都是围绕怎么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对这一点民营企业要进一步增强信心。我们要为民营企业营造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有益于、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

(2018年9月27日,习近平到辽宁忠旺集团视察,与员工交流。新华社记者 鞠鹏/摄)

40年改革探索,中国民营经济破茧化蝶,笃志成城。从个体小规模经营,到跨国大集团发展,民营经济撑起了中国经济的半边天。在改革之初,民营经济如何突破障碍,从无到有?在其后的探索发展中,又经历了哪些激烈的实践争议和改革突破,成为中国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乃至成为国之重器?

(左起:黄孟复、王波明、段永基)​

《财经》总编辑王波明特邀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全国工商联原主席黄孟复和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四通集团董事长段永基一起,回顾中国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艰难历程,展望民营经济的未来。

改革开放之初,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在黄孟复看来,民营经济的产生主要取决于当时的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农村实行包产到户以后,生产力得到了释放,一些农民开始把农产品倒卖进城。数以千万计的下乡知青返城,政府无力安排就业,遂允许知青自主择业,于是出现了第一批个体户。因为顺应了社会要求,个体经济迅速发展。

(资料图:上世纪80年代,公安机关联合工商等部门重点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图为北京市二龙路派出所公安人员将投机倒把商贩带回审查。)

但是,对于个体私营经济,当时党内和社会上存在着严重的分歧。主流意见认为,个体私营经济属于资本主义性质。围绕所有制问题的争议,使民营经济发展遭遇寒流。1982年初,一批走在市场经济“风头浪尖”上的人被判“投机倒把罪”,典型就是温州的“八大王”事件。

(资料图:傻子瓜子年广久。)

后来私营经济雇佣工人,也引起风波。在1984年的一次谈话中,邓小平特别提到,“傻子瓜子”的发展伤不到社会主义,可以“放一放、看一看”。从此,“割资本主义尾巴”政策基本结束,民营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资料图:1992年的四通集团公司门前)

1984年,北京的一些科研人员下海,在中关村创办企业,名气最大的就有四通公司。那个时代北京流行一个说法,只有“两劳人员”办公司,因为劳改释放人员和劳教释放人员都属于坏人,政府不安排工作。作为四通公司的创办人之一,段永基回忆说,怕说自己是办公司的名声不好,让儿子上学登记爱人的单位。

在上世纪80年代,民营经济主要有三种模式:苏南模式(又叫浙江模式)、温州模式、中关村模式。中关村模式里知识分子比较多,但是总量不大。温州模式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苏南模式主要以乡镇企业为主。许多私营企业为了政治安全,挂靠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这种现象被称为“戴红帽子”。

(资料图:左起冯仑、易小迪、王功权和潘石屹,他们与刘军、王启富一起并称为“万通六君子”)

如果说,上世纪80年代的民营经济是在身份焦虑中度过的话,那么1992年的邓小平南方讲话和随后召开的中共十四大,真正赋予了民营经济合法地位,成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历史节点,从此民营经济进入了发展的新高潮。大批机关干部、知识分子、大专院校师生、复员转业军人纷纷下海创业,其中涌现出一大批企业家。人们从实例中认识到,靠自己的创新创业是能够致富的、是能够实现自己理想的,这鼓励了更多人投身市场经济的大潮。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奠定了90年代中国经济稳定高速增长的基础。

1998年爆发亚洲金融危机,再加上国有企业大量亏损,中国经济面临巨大压力。在朱镕基总理的主持下,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实行“抓大放小”。大批中小型国有企业出售卖给民营企业。这既解决了国企职工下岗再就业问题,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又发展了经济,优化了中国经济结构。

在黄孟复看来,这一时期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新高潮。中共十六大提出,“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鼓励了民营企业家发展生产的决心。许多民营企业实行股份制,通过上市融资,迅速壮大。民营经济由此升级,以前是私营公司为主,此后以股份制公司为主。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工业生产能力激增,中国变成了“世界工厂”,其中民营经济扮演了主要角色。

由于各方面的影响,民营经济仍然不时遭到质疑。在2005年前后的“第三次改革大争论”中,有些舆论鼓吹“民企原罪论”,民营经济发展遭遇了一些困难。黄孟复、段永基都认为,“民企原罪论”是无稽之谈,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蛮横之论,毫无道理。在全国工商联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2005年、2010年国务院先后出台两个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三十六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资料图:2005年版“三十六条”和2010年版“三十六条”。)

经过30多年发展,民营经济已经占据中国经济一半以上的份额,已经成为中国稳定发展的“压舱石”。黄孟复说,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在思想意识上一步一步地给民营企业松绑。特别是党的几次理论创新,都为民营经济发展开辟了前进的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经济的发展进入新时期。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极大地鼓舞了民营企业家的士气。

对于近年来民营经济投资下降、企业家信心不足等问题,两位嘉宾认为,主要是民营企业遭遇不公平对待,一些质疑、攻击民营经济的言论对民营企业家形成巨大压力。他们认为,中央连续出台保护产权、激发企业家精神的文件,都是非常及时的正确之举,应该贯彻落实,同时对冤假错案坚决进行纠正,稳定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增强他们发展的意愿。特别是要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加快改革进程,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只有这样,中国的民营企业才能迎来发展的春天,中国经济才能稳步发展。

展望未来,黄孟复认为,民营经济仍然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民营企业家应该创造新的优势,着力于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段永基呼吁政府保护产权,呼吁企业家推动改革。他们说,民营企业未来不仅要继续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和创新的推动力量,而且要成为社会进步的表率。

(《我们的四十年》系列专题,由《财经》、和讯联合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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