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经济制度的核心法律制度,公司法的修订应避免陷入“修完即告过时”的尴尬,当前诸多情势的变化都指向了公司法的“大修”,在动力与挑战面前,尤其需要“制度企业家”直面制度基础性规则改造的远见卓识、知识和勇气,系统性改革很有必要
图/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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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订面临挑战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