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外籍人员隔离费用由个人负担

第一财经  

2020年04月15日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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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国家医保局、外交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未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医疗机构应当先救治后收费,确保应收尽收;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外籍人员,留院观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及时支付。同时,外籍人员集中隔离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

(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