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顿·克里斯坦森

《财经》杂志 文 | 崔传刚  

2020年04月27日 10:19  

本文3579字,约5分钟

学者,2020年1月23日逝世,享年67岁

学者,2020年1月23日逝世,享年67岁

 

“颠覆性创新”是21世纪前20 年最为重要的企业管理学理论之一。1997年,当时还只是哈佛商学院助理教授的克莱顿·克里斯坦森(Clayton Christensen)出版了《创新者的窘境》一书,颠覆性创新的概念从此横空出世。这一对创新实践的颠覆性总结,不仅曾启迪了包括乔布斯和比尔·盖茨在内的众多知名企业家,也让克里斯坦森本人成为一颗璀璨的学术明星。

 

颠覆性创新

1992年,40岁的克里斯坦森在哈佛商学院取得博士学位后留校任教,正式开启了他人生的学术生涯。此前的克里斯坦森有着截然不同的身份。1979年,克里斯坦森在哈佛商学院拿到了MBA学位,随即便加入了波士顿咨询公司,此后他同来自麻省理工学院的几位教授合伙创办了一家科技企业,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担任公司CEO的他将主要精力放在了如何经营这家创新企业上。

这种读书-创业-再读书的独特经历或许正是克里斯坦森学术思想的灵感源泉。与那些一辈子待在象牙塔里的教授相比,克里斯坦森显然更清楚企业和管理的真正痛处,而与一般的企业家相比,他显然有着更加深厚的理论功底。所以,表面上克里斯坦森是在执教仅三年,尚未取得终身教职之际便酝酿出颠覆性理论,但实际上,这一理论是他前半生工作经验和理论学习的一次爆发性结晶。

在最初的理论构建中,克里斯坦森提出了一个显而易见但深刻的问题,那就是为什么那些已经占有了主流客户的领先企业,无法在技术或者市场变化的时刻持续保持其领先地位。比如说,传统的西尔斯百货为何败给了沃尔玛超市?而在计算机市场,为什么曾经不可一世的IBM也在小型计算机市场里落得下风?克里斯坦森对此的解答是,成熟的企业往往过分关注那些现有客户需要的产品或服务,过分关注于企业利润率,却忽视了新技术所可能带来的巨大利润机会。这时候就会有一些抓住创新技术的小企业横空出世,它们从一些微不足道的市场入手,逐渐从边缘走向主流,并最终打败那些曾经占据主流的大型企业。克里斯坦森将此称为颠覆性创新,而那些以稳定速率改进现有产品的创新则被称之为持续性创新。

大公司明明在资源上更具优势,它们对所谓颠覆性技术的感知能力也绝不弱于他人,但为什么还是经常失败呢?克里斯坦森的解释是,大企业的问题可能出现在内部组织结构上,因为一个具有相对成熟结构的企业,无论经营目标还是管理方式,实际上都在追求有序化。这种有序化虽然有助于企业持续经营,但确实无法有效应对快速的外界变化。简言之,船大难掉头,大象难跳舞。

有批评者认为这样的理论不过是事后诸葛般的总结,并无过多新意。但毫无疑问,克里斯坦森的这一理论生逢其时。时至20 世纪末期,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轮技术革新正值巅峰,新旧转换的格局让创新者兴奋异常,但也让当时的主流企业倍感恐慌,它们都极度害怕被颠覆性创新的导弹击中,因此迫切需要掌握应对之道。

这其中的寻道者就包括英特尔公司的CEO 安迪·格鲁夫。当时的英特尔已经算是微处理器行业的领军者,但AMD等公司通过低端产品策略不断开拓新市场的举动,让这家老牌企业感到焦虑。格鲁夫把克里斯坦森找来,给整个高管团队上了一堂课。尽管最初对颠覆性理论抱有怀疑态度,但在听完克里斯坦森那个小钢铁厂打败大型钢铁厂的经典案例之后,格鲁夫下定决心改弦更张。之后不久,英特尔推出了主打低端市场的赛扬处理器。后来的历史证明了这一举动的正确性,英特尔通过低端产品线抓住了日益扩大的个人电脑市场,维系住了在这一领域的霸主地位。

 

“颠覆”颠覆性创新

颠覆性创新理论的全世界扩散,着实给很多企业带来了实际益处,也让克里斯坦森成为享誉世界的管理大师。他的作品被翻译到了全世界数十个国家,《创新者的窘境》一书甚至被《经济学人》杂志誉为有史以来最重要的六本商业经典之一。2011年和2013 年,他两次被“Thinkers 50”评选为全世界最具有影响力的商业思想家。

但名气的扩散也给他带来了些许不安,因为颠覆性创新这个术语是如此风行,它几乎已经沦为自身成功的牺牲品。最让克里斯坦森烦恼的问题有二,第一是颠覆性创新这一概念提出的时间业已久远,尽管在之后的20 多年间,作者本人在不断修正完善自己的理论,但可惜的是大家对这一理论的发展毫无兴致。第二个则更为严重,那就是对颠覆性创新这一词汇的滥用。自打这个术语问世之后,科技界和商业界便几乎将所有的创新都称之为颠覆性创新,但实际上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他到底说过什么,这个术语到底是什么意思,他们只是“在对创新这一概念进行随心所欲的包装”。比尔·盖茨更是直言,自打这一理论问世后,他桌子上的每份提案都自称是颠覆性。

克里斯坦森对这种情况多少有些沮丧,因为他深知颠覆性创新并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也并非适用于所有状况下的转型企业,任何刻舟求剑式的学习,最终可能都会让企业承受失败的风险。他于2015 年发表的《正确理解颠覆性创新》正是对这些谬误的回应。他首先指出,颠覆性创新是一个过程,因此任何企业家都不应该认为它有一个药到病除的功效。

他也警告企业家,不是所有的颠覆性创新都会导向成功,正如不是所有的成功都是靠颠覆所引发的。例如特斯拉汽车虽然也取得了成功,但它并不符合颠覆性创新的定义,因为它遵循的并不是先进入低端市场然后再入主高端市场的逻辑,即便是如今,它也是在和传统的汽车厂商争夺市场,也不是在创造一个新市场。克里斯坦森自信而不自大,他承认颠覆性创新理论是有用的,但它也有其边界,不能解释有关商业或者创新成功的一切,未来也绝不可能。颠覆只是所有推动商业发展的力量的其中之一。

当然这些在学术圈内的辩解也未必能实现克里斯坦森的期许。20多年前,当他用生动的故事和颠覆性这个词来描述自己的理论时,他显然是希望自己的想法能够广为传播。但现如今这个词汇的使用已经超出了他的掌控能力。在人生的后期,克里斯坦森试图依据诺贝尔奖得主心理学家卡尼曼的思考双系统理论,来给自己的观点增加一些理解的难度。于是他又创造出效率性(efficiency)创新以及市场开拓性(marker-creating)创新这样的新词汇,他希望这些略显晦涩的术语,能够逼迫读者更深入地去理解自己的观点。

 

“温良的巨人”

克里斯坦森出生于美国的犹他州盐湖城,他是家中八个孩子中的老二,父亲是一位百货公司的部门负责人,母亲在结婚前的职业是电台和电视台撰稿人。克里斯坦森小时候就热爱学习,一本世界百科全书能够从头读到尾。

盐湖城是美国第四大宗教团体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的总部所在地,出生在这里的克里斯坦森也早早成为了这一宗教的皈依者。在杨百翰大学读书期间,他曾以传教士的身份到韩国传播福音,在那里一待就是两年。身高超过两米的他曾经是大学校队的主力,有一年他们球队打进了全国联赛决赛,但因为比赛日是星期天,与他的宗教信仰有冲突,他宁愿放弃获得冠军的机会,也绝不违背上帝的意愿。他对自己的信仰向来直言不讳,并且认定宗教正是他人生目标的来源,是他人生价值的指引。

克里斯坦森相信所有人的人生都需要价值指引,这种指引未必是宗教,但必须具备同样的力量。所以在课堂上,他不仅会要求学生用学到的各种商业理论来分析企业的成败,也会要求他们运用所学来给自己构建一个美好人生的框架。哈佛商学院每年招收的学生数以千计,但很多人其实并没有给自己规划好人生目标,这在克里斯坦森看来是一个大问题,毕竟大学是他们思考这一问题的最后机会所在。

关于如何构建人生目标的讨论,浓缩在他那篇《你要如何衡量你的人生》的经典文章之中。在这篇文章里,克里斯坦森告诫学生们,需要为如何获得快乐的职业生涯、如何拥有良好的家庭关系以及如何避免牢狱之灾这三个问题寻找到各自的答案。

谦逊是克里斯坦森最为推崇的品格之一。一个自作聪明的人往往只愿意向所谓的聪明人学习,但这样的收获永远都是有限的,但如果一个人能够认清自我,向所有人去学习,那么他肯定能够获益更多。克里斯坦森正是谦逊品质的实践者,他听得进批评,从不蓄意与人为敌,这一点从他对颠覆性理论的态度便可见一斑,也无怪乎有同事称他是一位“ 温良的创新巨人”。

克里斯坦森在罹患癌症之后曾说,疾病让他对人生有了新的深刻认识:“不少公司通过我的研究获得了巨额收益……于我自己而言,那些所谓的重要影响恰恰微不足道。这让我得出一个结论:上帝评价我的标准并不是金钱,而是我曾经接触的一个个具体的人……不要在意自己到底能取得多大的个人成就,更重要的是你能够帮助他人拥有更好的人生。”

(作者为互联网媒体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