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TikTok要做好被迫执行美国总统令的准备

文 | 《财经》E法 刘畅 编辑 | 朱弢  

2020年08月20日 19:38  

本文2741字,约4分钟

在美国,总统发布的行政令很少受到法院或国会的干预,被挑战或推翻是特例 。

美国时间8月6日、14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先后发布两道行政令,试图“封杀”字节跳动旗下的视频分享应用TikTok。随着风波发酵,字节跳动可能的上诉并未“如期而至”。这引发外界对其下一步动作的猜测。

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资深律师王新锐在分析特朗普TikTok行政令时指出,美国总统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IEEPA)发出行政令并不特别,同时,行政令很少受到法院或国会的干预,被挑战或推翻是特例。

但王新锐认为TikTok动用司法手段有意义,但胜诉希望不大。

TikTok起诉虽有意义但胜算不大

特朗普8月6日发布的第一道行政令的主要法律依据为《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IEEPA)和《国家紧急状态法》(National Emergencies Act),而8月14日第二道行政令则依据《1950年国防生产法》修正案,故二者制裁内容亦有不同:前者的限制对象是TikTok母公司字节跳动,后者则强制TikTok剥离其在美业务和资产。

王新锐告诉《财经》E法,通过研究大量公开资料,包括对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处2020年7月发布的报告的研究,其团队发现一个重要事实:只有总数不多的数起诉讼试图推翻根据IEEPA采取的制裁行动,且经法院进行审查,绝大多数诉讼的请求并未得到法院支持,极少数在执行层面得到部分支持,但也只是范围有限的限制,也并没有对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王新锐进一步指出,根据IEEPA法案,美国总统有权在国家紧急状态期间对经济交易进行限制和管控。然而,“国家紧急状态”这一定义十分模糊,这也使得自1977年该法案正式颁行以来,总统依据其行使权力的范围不断扩大。

2009年至2017年,奥巴马担任总统期间,曾44次援引IEEPA签署行政令。主要涉及俄罗斯、伊朗和朝鲜等国家,核心事项包括武器扩散、恐怖主义和区域稳定等。特朗普就任总统以后,更加频繁地将该法案运用于经济领域。

2019年5月15日,特朗普曾援引IEEPA签署第13873号行政令,针对华为等中国公司提出制裁,其理由是后者“正在制造和利用信息、通用技术与服务中的漏洞”。

“法律赋予美国国会以中止紧急状态的权力,但至今我们并未发现相关案例佐证国会曾动用过这一权力。”王新锐表示。

8月6日特朗普颁布的行政令,标志着美国政府对TikTok的打压力度达到历史最高级别。王新锐指出,虽然国会有权通过联合决议的方式终止国家紧急状态,或者出台法律限制总统在IEEPA中的权力,但迄今为止,并没有任何国会议员提出终止国家紧急状态的决议。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会对总统援引IEEPA予以充分尊重。

王新锐的团队通过研究大量公开资料,包括对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处2020年7月发布一份报告的研究,发现一个重要事实:只有为数不多的几起诉讼试图推翻根据IEEPA采取的制裁行动,经法院审查,其中绝大多数的诉讼请求并未得到法院支持,极少数在执行层面得到部分支持,也未对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王新锐认为, TikTok动用司法手段有意义,但胜诉希望不大。

王新锐认为,特朗普政府在发出行政令之前,并不太清楚如果美国公司完全不能通过微信等互联网平台与中国国内用户互动和交易,对其中国业务会产生很不利的影响。而在疫情期间,很多大型公司的增长都来自中国市场。

随着部分跨国公司加入游说,特朗普政府应该会逐渐意识到,对相关中国应用的“封杀”可能导致很多公司在华利益直接受损,进而影响美国股市,这可能会对美国政府接下来执行行政令产生一定的压力,有可迫使其按照范围比较窄的方式执行。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葛伟军对《财经》E法表示,两道禁令的用意不纯粹是法律问题。第二道禁令90天的期限,基本上是和美国总统大选的时间相对应,特朗普希望借此转移压力,为大选造势。因此,禁令主要目的是政治上的,而法律上也有其依据。

科技企业“出海”通道并没被堵死

王新锐将目前局势形容为“山雨欲来风满楼”:“在未来一段时间,可能会不断有坏消息传出。但是好比前一段的北京大雨一样,看似黑云压城,许多制裁难以避免,但实际‘雷声大雨点小’的可能同样存在。

“博弈的过程就是这样,先影响对方期望值,到落地时再根据自身利益去调整,中间会有一定的模糊性。而这种模糊性也是刻意而为。”王新锐说。

王新锐强调,由于中国科技企业在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方面的强大竞争力,其“出海”在未来一个阶段会受到外界较大压力。

除当地政府和大型公司的抵制,多个国家近期步入“大选年”也是很重要的原因。“在选举或政府换届中,类似问题是很好的‘替罪羊’,很难完全避免。”王新锐说。

出于地缘政治的考虑,不同国家的态度差别可能非常巨大。王新锐认为,这就要求中国科技企业在数据安全、数据隐私上提高自身能力。“包括国内相关立法体系的逐步建立等,多方位立体建设也会让其余国家的不信任和猜疑渐渐消除,但这当然需要时间。”

不少美国企业也意识到全面“封杀”可能造成的影响。美国时间8月11日,苹果、迪士尼、沃尔玛等10余家美国跨国企业参加了与白宫官员的电话会议。会上,这些公司对特朗普此前签署针对微信的禁令表示关注,分别详细说明了微信“禁令”可能对其业务造成的不利后果。

疫情期间,很多大型公司全球营收增长额大部分来自中国市场。王新锐认为,特朗普政府与相当一部分跨国公司的美国总部一样,在发出行政令之前并不太清楚,如果美国公司完全不能通过微信在内的互联网平台和中国国内用户互动和交易,那么对其中国业务会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随着部分在中国有相当大营收的跨国公司的游说,特朗普政府应该会逐渐意识到,对相关应用的“封杀”可能导致跨国公司在华收益直接受损,进而影响美国股市,这可能会对美国政府接下来执行行政令产生一定的压力。因此,行政令可能会收缩其适用范围。

葛伟军强调,中国互联网企业在推广国际化市场的同时,一定要结合当地的法律。“虽然政治因素是不可控的,但是至少法律上要做好尽职调查。”

葛伟军认为,要充分知晓当地的各种风险,若在部分国家遇到阻力,可以选择相对友好的国家,“这些国家的用户量也非常大。”他指出,字节跳动同样有希望成为具有影响力的、大型的国际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