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天琦:信用社改革要稳定县级法人地位

文 | 史香玲 编辑 | 方彬蔚  

2020年09月13日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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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中国金融四十人“曲江论坛”在西安召开,就“国内国际双循环和西部新机遇”的主题展开热烈讨论。

谈及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话题,CF40特邀成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提到,有不少省份希望建立省级“超级农商行”。在这种模式下,有些省份建议县级农商行保持法人地位,由省级农商行参股或者控股;而有的省份则希望各县级农商行变为省级农商行的支行。

对此,有些专家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建成省级“超级农商行”之后,对县域支农支小、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会减弱。

赵天琦还举了一个例子,某地方全市建立统一法人的农商行后,从多年的数据看,这个农商行支行的存贷比低于国有银行的存贷比。

针对这一情况,赵天琦说得直接:“我国现在不缺大银行,所以这次信用社改革过程中间,一定要保持农村信用社、县级农商行法人地位的稳定。”

值得一提的是,农村信用社管理权历经数次变更。为了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2003年,国务院下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提出重点要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农信社产权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二是将农信社的管理权交由省级政府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