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财富管理与产融创新

《财经》杂志 文/杨涛  

2020年10月26日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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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财富管理中心的建设已经走上了正常发展轨道。长远来看,为更好地服务青岛产业变革的需求,还需全面推动新型的产融协同发展,这既是青岛发挥比较优势的着力点,也是未来符合国家政策的金融改革重要方向

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一角。图/ 视觉中国

 

青岛金融发展拥有深厚的历史积累,从19世纪末的德占期现代金融业萌发,到第一次日占时期与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的曲折发展,再到20世纪30年代初步走向繁荣,青岛金融业在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迅速发展。20世纪30年代,馆陶路已经成为青岛的金融经济中心,被称作“青岛的华尔街”,影响着整个华东地区的经济及沿海地区的出口转口贸易。随着金融体系的日渐完善,青岛逐步成为山东地区的金融调控中心、资金划拨中心以及金融枢纽。

新中国启动改革开放以来,作为最早对外资银行开放的城市之一,外资金融机构的加入,成为青岛开放大格局中的“黄金力量”。2014年,青岛成为我国唯一以财富管理为主题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2016年4月,青岛便被纳入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排名,居第79位。2020年9月25日,第28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发布,青岛位列第47位,较上期跃升52位。中国内地城市在本次榜单中共占据12席,其中青岛在内地城市中排名第6,列上海、北京、深圳、广州、成都之后,领先于南京、西安、天津、杭州、大连和武汉。自2016年3月纳入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榜单至今,青岛已8次进入全球金融中心排名前50。

青岛制定《青岛市金融业加快对外开放实施方案(2018-2022年)》,探索形成推进金融业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实施路径和制度安排。构建开放合作体系,链接国际优质资源,与全球20余个国家和地区建立金融和财富管理合作关系,与意大利、日本、韩国、卢森堡等境外重点区域合作率先实现突破。

进入2020年,虽然面临经济下行、疫情防控等压力和挑战,青岛金融仍然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成就。上半年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417.3亿元,同比增长7.8%,高于GDP增速7.7个百分点, 增速居国民经济十大行业首位。金融业实现全口径税收89.6亿元,同比增长5.4%,金融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稳步提升。此外还体现出诸多亮点,如:存贷款余额和增量双创新高、保险行业持续回暖、证券交易额持续放量、直接融资规模大幅增长、上市工作取得较大突破、创投风投机构逆势增长、地方金融组织稳健发展、金融资源聚集取得突破性进展、金融支持上合示范区力度加强、自贸区青岛片区金融创新成果显著、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

目前,青岛正在积极推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金融业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大力推进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和泛金融各业健康发展,着力填空白补短板,新设、引进更多内外资金融机构。同时努力建设全球性创投风投中心、加快建设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城市等。

为何能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城市?

(一)区域经济金融背景

青岛属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是黄河流域九省区的经济出海口,又是北方第三大城市,既是内外循环“双节点”城市,也是国内东西、南北大循环的“双节点”城市。而就金融中心建设而言,经济地理区位具有特殊的重要性。金融中心与其他区域之间的地理距离、交通便利性和经济联系决定了它能否集聚金融资源,承担各区域之间资金配置与金融交易的中介。同时,金融中心所处的经济地理区位还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它与周边区域的经济合作与竞争关系。

从与周边主要经济区域的关系来看,青岛在经济地理区位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可以简单概括为三个方面:(1)京沪两大国内金融中心、郑州和大连两大期货交易中心的承接轴心;(2)环渤海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圈、中部经济圈的联通枢纽;(3)东北亚中日韩三大经济体的交流通道(如图)。

基于青岛的区域金融发展定位,与周边区域可能的金融体系对接模式主要有三种。

其一,接受外部金融辐射。就环渤海区域主要城市看,其中核心城市的经济与金融实力大致呈现三个层次,北京为第一层次,天津、沈阳、大连、济南、青岛为第二层次,其他城市列第三层次。应该说,这一区域处于第一和第二层次的城市已形成较强金融辐射力,尤其是北京的辐射范围最广,从金融地理的角度来看已覆盖环渤海区域的大多数城市。而在青岛的特定区位上,还会受制于上海的影响力。因此,青岛金融业更多是扬长避短,成为核心金融中心城市资源辐射的“路由器”。

其二,进行对外金融辐射。青岛对于周边一些金融体系发展有限的城市,如日照、烟台、威海等,乃至东北地区城市,应该以逐步加强对其金融辐射的程度为目标,增强自身金融发展的外部正效应。在此过程中,青岛一方面需要不断推进金融改革与开放、扩大金融招商,大力促进金融创新,从而提高对外金融辐射能力。另一方面,青岛也应该进一步完善政府服务功能,既要推动本地金融机构、金融组织逐渐“走出去”,又应该主动与周边金融发展不足的城市进行沟通和合作,努力创造青岛金融对外辐射的平台,使这些城市能够理解并在与青岛的金融合作中获得共赢。

其三,金融资源的互补与共赢。对于环渤海地区乃至国内外其他金融发展度较高的城市,青岛则应该采取积极态度,一方面在金融体系建设方面采取公平竞争的态势,另一方面也应该在明确自身定位的基础上,清晰地认识对方的比较优势,在发展方向上各有侧重,努力创造金融互补与共赢的条件。

(二)合理的功能定位

在现有资源禀赋条件下,青岛应该定位为中继型金融中心、创新型金融中心和特色型金融中心。

第一,中继型金融中心指的是依托于更高层次的金融中心,充分利用其金融功能实现自身的机构与资金集聚,同时承接其业务功能的区域转移。中继型金融中心的含义包括四个方面:功能中继,即承接更高层次金融中心部分金融功能的转移,如交易机构、风险管理机构的落户;资金中继,即成为更高层次金融中心资金流入和流出的一个中转站和集散地;客户中继,即成为更高层次金融中心客户的落脚点和暂居地;产品中继,即成为更高层次金融中心区域性产品发行的分销站。青岛应定位为上海和北京两大金融中心的承接点与中继站,与之形成一个更大范围的金融中心圈,在壮大自身实力和练足内功之后,逐步将自己的影响力提升到一个相当高的水平,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区域金融服务中心,以便创造条件向今后更大、更强、更高的金融中心目标挺进。

第二,创新型金融中心指的是充分挖掘和发展新型金融业务、金融产品,吸引新型金融机构,建立新型的金融管理架构和包括信息、评级在内的金融基础支撑体系,它包括功能创新、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和路径创新等几个方面。建设创新型金融中心,是青岛避开与北京、上海等全国性金融中心和同层次区域金融中心城市直接竞争,走差异化发展道路的需要。金融创新能够使投资渠道更加丰富,投资方式更加灵活,形成有效率的资本形成机制,增强区域资本的集聚能力。青岛的金融创新活力可以辐射整个黄河流域,一旦胶东半岛与辽东半岛打通,进而辐射东北地区。

第三,特色型金融中心就是要充分利用青岛作为三大经济圈枢纽的地位,充分利用青岛本地的产业和环境优势,建设有别于其他金融中心的功能性中心。这种功能性中心的业务范围不如综合性金融中心全面,但是在特定的方向或领域具有很强的资源与能力,因此足以形成资金集聚和业务发展的可靠基础。

(三)金融发展的核心价值

首先,应该定位于区域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在跨渤海区域核心城市的比较中,青岛在人均GDP上位于前列,本地高收入人群的出现对财富管理业务有强劲需求。作为著名的旅游城市,青岛不仅有着优秀的自然风光资源和便利的交通条件,而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较为完善。繁忙的贸易与商业活动带来了高净值人士的聚集,休闲与文化产业的发展则为他们在本地的投资与消费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这些都是开展财富金融的重要条件。在服务国家战略的同时,作为一项城市发展战略,无论从有形和无形的角度来看,区域财富管理中心建设都将对青岛及山东金融业发展产生巨大的提升和拉动作用。

其次,应该定位于服务区域产业升级的需求。青岛立足工业门类齐全、场景丰富的优势,正在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13条产业链,依托海尔卡奥斯打造世界工业互联网之都。产业发展离不开金融要素的支撑,而产融结合、产融互动则成为青岛金融发展的重中之重。

最后,应该定位于青岛外向型海洋经济的需要。青岛应着眼于建设成为蓝色金融与贸易金融体系的地理中枢,通过金融机构与业务集聚为海洋经济和贸易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反过来,海洋经济与贸易活动对于金融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带动作用。世界著名的五大国际航运中心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和香港都是著名国际金融中心,被称为“欧洲门户”的鹿特丹就是依托港口经济而发展成为区域商业和金融中心的一个例子。因此如果能够加以合理利用,青岛的外向型海洋经济将会给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巨大的助力。

 

金融创新展望:以产融协同为抓手

区域发展的过程中,如何根据地方产业发展的特点和需要,吸引多元化金融机构参与产业的成长,促进地方产融结合生态的建设发展,实现金融机构与企业的共赢,是地方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路径。当前,青岛财富管理中心的建设,已经走上了正常发展轨道;长远来看,为更好地服务青岛产业变革的需求,还需全面推动新型的产融协同发展,这既是青岛发挥比较优势的着力点,也是未来符合国家政策的金融改革重要方向。

(一)产融结合的探索重点

第一,“由产到融”的优化与提升。“由产到融”通常指实体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进入金融业或运用金融手段。青岛近年来在不断加强产融结合,推进产业链配套企业融资。例如,大力支持以海尔、海信、青啤、青岛港集团财务公司为示范,建立核心企业产业链融资服务体系,解决上下游配套企业融资难题。

值得关注的是,海尔在结合自身产业链优势,发展产融结合并“以融助产”进行了诸多积极探索。例如,海尔金控从金融行业出发,延展到包括医疗、健康、住房等多重产业领域,其“产业投行模式”的适用范围正在进一步拓宽;从融资服务到链接生态资源、管理咨询、要素供给、金融科技,再到产业形态升级和企业价值提升,产业投行下的共创、共享趋势也在不断“进化”,即生态圈的不断进化、用户体验的不断进化以及从“生产力”到“生长力”的不断进化。

第二,“由融到产”的探索尝试。所谓“由融到产”,是指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更加积极、密切地构建与实体企业的关系,青岛金融业在此领域也进行了许多重要尝试。例如,2020年6月19日,青岛农商银行与双星集团签订战略协议,全面深化金融领域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金融、贸易融资、投资银行、资金结算、个人金融、顾问咨询等业务,实现全方位、全领域的合作和互补,努力打造银企合作范本。

第三,创新型的产融结合布局。所谓创新性产融,是依托非银行金融机构中的新兴金融组织,实现“由产到融”,再“由融到产”的闭环,更好地实现产融协同与升级。例如,虽然私募股权基金市场面临规范压力,但依托各类投资基金的产融结合模式,在未来金融结构亟待优化的背景下,仍能够有效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具体看,一则,“产业+基金”模式主要是指大型企业通过旗下投资平台设立基金,并投向产业链相关的新兴产业,或传统产业升级项目。由此不仅能服务企业转型发展,也可通过母基金来培育新投资领域。二则,“基金+产业”则是由大型企业与市场化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成立产业基金并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或项目落地,由此实现内外产业与金融资源的协调配置。

近年来,青岛高度重视提升基金的落地能力,着力吸引和培育各类基金主体,促使其有力支持地方新旧动能转换。例如,2019年5月青岛举办全球创投风投大会,宣布设立总规模500亿元、首期规模120亿元的科技创新母基金,2020年更是快速落地推进。再如,青岛国信集团与即墨区、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共同设立的青岛市海洋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基金+”赋能作用,扮演越来越重要的“孵化器”角色,重点投向智慧海洋、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等海洋产业新旧动能转换优质项目。

(二)面向未来的产融升级

展望未来,青岛在建设世界工业互联网之都的过程中,还需要在产融结合探索领域再上新台阶。

第一,重点抓好大型企业集团的产融结合试点。未来青岛的大型企业集团产融协同,应该以内部金融为主、外部金融为辅,重点把握几方面的发展路径。一是“以产为主”,始终围绕主导产业的发展方向,配置多元化的内外金融资源,集团金融业务不能脱离实体产业或产业链,从而保障产融结合建立在稳固的基础之上。二是“以融助产”,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和特征,创新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推动支付清算、直接与间接投融资、风险管理等产业金融功能的优化,促使产业实现规模成长与结构升级。三是“产融协同”,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助力金融业务的健康成长,不仅在业务层面,而且在管理机制、组织架构、机构布局等方面,形成产融积极互动、协同有序发展、风险清晰可控。四是“产融升级”,在实现内部产融协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产业金融的服务能力,独立探索或与金融机构、第三方平台合作,为相关产业链主体提供一揽子金融支持,有效促进产业链布局的完善;并且通过提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综合运作能力,不断改善企业的外部核心生态环境。

第二,拥抱数字化时代的产业链金融创新。数字化时代的产业链金融探索,实现了资产端和资金端协同, 缓解了金融和产业信息不对称, 融合了产业链和金融链,是极具生命力的产融结合创新方向。供应链金融已有了一定的探索与演进,涌现了众多模式。虽然参与主体不断变化、商业模式不断调整,但究其根本,还是基于真实贸易背景下,由金融机构给供应链中的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只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原来分工明确、相互独立的多环节产业链,开始出现全产业链垂直整合、跨产业链的横向融合,进而形成全新生态圈,也因此给金融服务模式带来新的创新空间。

青岛在此方面进行了许多探索,例如,2020年9月,兴业银行携手海尔卡奥斯工业互联网平台、海尔财务公司成功落地首笔银企直联项下“兴享票据池”业务,实现银企互联互通,为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布局产业金融提供全方位票据服务,开辟了工业互联网产融结合新模式。这种“票据池+供应链”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可着重解决卡奥斯平台上众多中小企业票据结算的痛点和难点,做到票据入池后实时、在线、全场景的安心管理。

理想的新型产业链金融探索应全面应用新技术,如把人工智能技术融合于供应链企业运营管理各环节,推动企业管理的全面智能化;应用区块链技术来安全存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交易数据,从而缓解融资中的信息困境,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能力,减少供应链交易和管理成本。最后,产业链金融的更高阶段,则是实现资金流、信息流、商品流、物流等“多流合一”,由多个大型企业联合推动供应链金融生态进一步拓展,实现资金方(各类金融机构)、产业方(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平台方(基础设施、金融科技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构)、监督方(政府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有效协调,从而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产业链与金融链共赢、共享发展。

(作者为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编辑:袁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