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区块链监管政策盘点:审慎有为,难达共识

作者 | 铜铎 编辑 | 尹岳  

2020年11月10日 10:22  

本文1962字,约3分钟

在区块链和数字货币这一前沿创新领域,真正的重要参与者均来自中美两国。美国胜在协议层创新,中国强在应用层开发,两国在区块链领域可谓并驾称雄。

目前,自2019年10月中国最高领导层集体学习区块链之后,各地区块链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和配套政策纷纷出炉。今年4月份,区块链进一步被纳入“新基建”的范畴。

反观美国,其区块链监管政策目前并没有系统全面的顶层设计,而主要是技术官僚们在既有法律法规框架内各负其责进行细致的事务性监管,重点工作在于杜绝非法发行证券、保护投资者权益、反洗钱和防止偷漏税。

审慎的框架 

作为当前的超级大国和世界霸权国家,美国是现行国际金融体系的最大既得利益者。对现行国际金融体系进行“破坏式创新”的区块链和数字货币,天然容易受到美国政治金融精英的厌恶和排斥。例如巴菲特,就曾经不止一次公开批评比特币,称其为老鼠药的平方。

因而在区块链领域拥有执法权的美国金融监管机构,包括美国证监会(SEC)、美国金融犯罪执法局(FinCEN)、美国国税局、美国司法部、各州政府和检察院等对区块链的发展均抱持审慎态度。

唯一的例外是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其前主席J. Christopher Giancarlo以对区块链和数字货币友好而知名,在美国被称为“加密货币老爹”。他通过创新性地设立监管沙盒,使得芝加哥商品期货交易所(CME)能够上线的比特币期货并大获成功。

2019年5月,J. Christopher Giancarlo在离职讲话上再次呼吁美国金融监管机构“少些法规、多些原则”,给予区块链和数字货币更多的包容和发展空间。但美国其它金融监管机构没有买账,依旧我行我素,整个2019年度,各部门发布的区块链监管指南一个接着一个。

有为的监管

美国证监会的监管重心在非法首次代币发行(ICO)。2019年4月3日,美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区块链Token监管指南》,明确凡是无法通过Howay测试的数字货币将被统一视为证券。随后,美国证监会对发行数字货币的区块链项目开始新一轮的穷追猛打,其中包括知名的区块链EOS和Gram。其中,EOS在支付2400万美元罚款之后与美国证监会和解,Gram则被强制叫停。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局(FinCEN)的职责在于防止恐怖主义融资和反洗钱,其更倾向于将数字货币视为货币而非证券。2019年美国金融犯罪执法局同样发布了一份有关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法规解释指南,明确哪些区块链业务需要在该部门履行注册程序。

此前,包括OKEx、火币都先后表示已经完成了FinCEN的MSB注册(Money Services Business的简称,属于注册许可制)。火币创始人李林曾表示,持有MSB之后,就意味着可以在美合规开展币币交易业务。事实上,数字货币市场最大的稳定币USDT也一直处在美国金融犯罪执法局的监管之下。

美国人有句名言,人生在世,谁也不能逃脱死亡和税收。美国国税局的触角早已深入区块链和数字货币世界。美国国税局已明确要求世界最大的数字货币交易所之一Coinbase分享其用户数据,以确定该交易所盈利用户应该缴纳的税款。2020年10月26日,国税局又紧跟区块链领域的最新动态,要求投资者必须为空投和硬分叉获得的收入缴税。

综上,美国金融监管机构关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监管框架比较丰富,可执行性强,技术官僚们恪尽职守对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监管有力,有效遏制了前些年区块链和数字货币领域出现的乱象。

下一站:区块链专门法案

2020年,由于中国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概念验证、小范围试点不断推进,美国金融监管当局再也不能把头埋进沙子,无视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创新意义。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立法者们开始有所行动。据华夏时报报道,近日美国众议院能源和商业委员会举行了一场马拉松式立法听证会,听证会记录了38项法案,包括国会议员向众议院报告的《区块链创新法案》和《数字分类法法案》两项法案,这是迄今为止在美国国会上提出的解决区块链通证监管透明性最完整的法案。

但在多次关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听证会中,国会议员不同的声音也同样响亮。加利福尼亚州众议员布拉德·谢尔曼(Brad Sherman)作为加密货币反对者,呼吁禁止所有加密货币的法案,要求禁止美国人购买或挖掘加密货币;他表示,加密货币除了将来可能被用作货币,还可能被绕过美国制裁的逃税者利用。

在一切议题都已经意识形态化和政治化的当下美国,又恰好面临美国总统换届选举,《区块链创新法案》和《数字分类法法案》能够在国会走多远,需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目前看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美国金融监管机构的技术官僚们将继续裱糊现有的监管法规,以适应创新日新月异的区块链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