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雷人借贷广告”何时休

文 | 《财经》E法特约评论员易芊梓 编辑 | 鲁伟  

2020年12月30日 19:50  

本文1777字,约3分钟

要有效惩治互联网“雷人借贷广告”,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甚至是科技伦理规制及媒体监督,一样都不能少。

近期,一些互联网巨头的借贷广告因其毁三观的雷人设计招来不少批评与质疑声。在抖音、B站等视频网站上,360借条、京东金融等平台的“雷人借贷广告”多以情景剧的形式出现,且剧情大致相同:在吃饭、购物等消费场景中,或在情侣对话、面试场景中,引出借贷产品,并将借贷额度直接挂钩个人财富、个人能力等。

以360借条的广告为例:一位身材矮小且衣着褴褛的中老年男子,手里提着一挂猪肉。穿着空姐制服的女主角在意的,却是对方有没有360借条额度。男主角申请后显示有15万额度,于是美女心满意足地跟他回家了。该广告被很多网民斥为“低俗”、“毁三观”。

京东集团此前已为“雷人借贷广告”致歉。京东方面称,短视频广告事件不仅仅是管理审核的问题,“更是操作团队的导向、文化和价值观出了问题,一味的为了追求业绩,迷失了自我,丧失了责任,丢掉了初心”。

近年来,在这互联网金融的江湖混战中,很多网友被借贷广告“狂轰乱炸”,除前述京东金融、360借条,腾讯有“微粒贷”,今日头条有“放心借”,滴滴出行有“滴水贷”,网易有“网易来钱”,就连地产商恒大集团也早布局“恒大小贷”,“雷人借贷广告”层出不穷。

事实上,监管部门此前已向平台和消费者发出警告,但这并未能完全阻止“雷人借贷广告”的泛滥。究竟该如何遏止这些屡禁不止的“雷人借贷广告”?

应当说,要有效惩治互联网“雷人借贷广告”,缺不了系统思维。诸如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甚至是科技伦理规制及媒体监督,一样都不能少,而且要各就其位,并形成一股合力。

首先要加强法律规制。不妨杀鸡儆猴,告诉这些违规视频发布者“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并会到应有的惩处。让《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在互联网社会落地生根,发挥它们应有的价值功能,产生应有的威慑力。

其次要严格网贷标准。国家监管部门要从宏观上维护金融创新的健康生态,将“金融业务上的前、中、后各流程、各环节全面纳入监管范围”,更要在具体的操作上统一标准,提高网贷门槛,设置不可逾越的红线。于当前网贷现状而言,政府部门必须强制要求所有网贷平台,对申请贷款人的年龄、收入条件做出严格要求。不妨明确设一道年龄下限,低于此年龄一律不得开放网贷,并出台严厉惩治措施。

再有要完善风控预警。不难发现,那些“土味十足”的雷人借贷广告,尽管剧情狗血,却也“精准打击”,所设置的情节直击大学生、农民工们等低收入人群的心理,误导诱导他们使用互联网金融借贷过度消费。因而,强化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显得极为关键。换句话说,风险防控需要不断提升普通民众的金融基本素养,也要在事件发生后建立健全权益维护及追诉机制。

在某种意义上,包括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在内的各界,应当共同为维护风清气正的互联网金融生态而尽力。譬如,互联网金融协会可以不断发出《关于网络借贷不实广告宣传涉嫌欺诈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提示》,不仅要指出互联网金融平台该如何规制行为,更要通过媒体在内的各渠道平台,及时给广大消费者具体的警示,避免不明真相的群众误入深“坑”。

最后,还得落在互联网伦理治理的层面上来,互联网金融行业建立一种各方认可的共识准则与信任机制。互联网平台经济大潮下,哪些钱是该赚的,哪些钱是不该赚的,都该有一道不可逾越的伦理边界。互联网金融平台哪怕是牺牲些网贷的便利性,也得对借款人附加一些还款能力证明的硬性条件。而如何合理合宜地使用用户数据,如何确保用户的数据安全,如何明确平台的数据使用边界,更应当成为所有互联网金融平台所坚守的努力与方向。

让所有的科技向善,都能找到一道伦理出口。不能因为“一味地为了追求业绩,迷失了自我,丧失了责任,丢掉了初心”。毕竟,无限度损害广大用户的利益,最终也必然会危及平台的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