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业绩回暖的一致预期

2021年16期  

2021年02月27日 19:00  

本文3287字,约5分钟

2021年初以来,商业银行股价的攀升,有市值处于低位的因素影响,更多还是基于业绩前景的改善。银行股一线龙头(招行、平安及宁波)估值已明显超越2018年初的高点,对比其他行业龙头,估值仍有提升空间,但估值已相对合理。
  尽管A股市场震荡起伏,商业银行依然获得了市场资金的一致追捧。年初至2月25日,商业银行板块涨幅13.24%,在全部28个申万一级行业中,位列第三,仅次于有色金属和化工。
  商业银行股的优异表现,受益于多重因素。互联网金融监管新规的不断落地,有助于商业银行资产端与负债端的持续修复,传统商业银行地位的稳固;银保监会最新数据,以及商业银行的业绩快报则透露出商业银行业绩全面回暖的信号。

旺盛的信贷需求
推升商业银行业绩
  2021年初以来,商业银行股价的攀升,有市值处于低位的因素影响,更多还是基于业绩前景的改善。
  就业绩来说,商业银行2020年的业绩实际好于预期。需求角度,尽管有疫情冲击,但是随着疫情管控,疫苗接种的推进,实体经济的复苏,实体经济表现出旺盛的信贷需求。央行数据显示,今年一月份,社融及金融数据表现突出,信贷投放开门红。1月新增人民币贷款3.58万亿元,增量创历史新高,在2020年1月的高基数基础上,进一步同比多增2400亿元。考虑到社融整体收紧的政策背景,这一数据意义更大。
  实体经济的旺盛信贷需求,将最终推升商业银行的息差水平,提升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
  表现在业绩方面。据银保监会披露,六大国有银行2020年全年累计净利润同比增长3.01%至1.09万亿,较前三季度的-8.54%强劲转正,增速高于预期,意味着第四季度单季增速高达60.2%。同时,净息差相较前三季度环比回升2BP至2.05%。这明显好于此前国有大行4季度业绩下降的市场预期。
  从公告来看,商业银行整体业绩表现更为亮丽。公告显示,截至2月25日,在38家上市银行中,有20家已经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快报。在这20家上市银行中,营收正增长的有18家,其中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的营收超过1000亿元;紫金银行和江阴银行的营收则分别下降4.24%和2.38%;华夏银行等5家银行的营收增长超过10%,其中厦门银行同比增长达到22.55%。
  净利润方面,8家上市银行净利润超百亿,其中招商银行以973.42亿元,暂居第一;只有两家股份制银行——华夏银行和浦发银行的净利润同比出现微降,分别降2.88%和0.995%。
  与市场预期相比,13家银行的业绩快报数据好于机构预期,1家持平,6家低于预期。即使这6家低于预期的商业银行,其数据与机构预期相比,差距极小。进一步说,商业银行的整体业绩表现超出市场预期。
截至2月24日收盘,申万银行指数PB估值为0.79X,处于2010年以来估值区间17.44%分位数的水平,仍明显偏低,若剔除银行龙头个股,四大行、部分股份行、城农商行还处于熊市底部的估值状态。安信证券预计股价下跌空间有限,并提示投资人关注2021年银行股的投资机会。
  天风证券认为,展望2021年,宏观经济恢复态势已基本确定,政策宽松必要性下降,根据以往银行股行情复盘,银行股上涨的基础逻辑具备。
  从银行基本面角度,量的维度银行资产规模在2021年流动性紧平衡下预计可能逐步下降,价格维度2021年在紧信用一致性预期下,资产收益率有望抬升,带动息差走阔,资产质量角度伴随着经济企稳向上,企业盈利情况将继续边际修复,为银行资产质量提供保障。估值角度,目
前银行股估值处于低位,前期利空因素已经出尽,因此,伴随基本面的恢复,银行板块2021年估值有望迎来修复。
  招商证券指出,当前,银行股一线龙头(招行、平安及宁波)估值已明显超越2018年初的高点,对比其他行业龙头,估值仍有提升空间,但估值已相对合理。对比之下,当前工行(0.72倍PB)、建行(0.81倍PB)估值不仅大幅低于2018年高点的1.33倍/1.42倍PB,还低于2017年行情启动之初的0.84倍/0.88倍PB。经济明显复苏,全球通胀共振,或使得货币政策收紧幅度超预期。四大行负债以存款为主,负债成本优势明显,显着受益于流动性收紧,估值修复空间大。此外,除一线龙头外,建议高度重视负债优势明显的工行、建行,积极关注基本面好且估值低的常熟、长沙、成都、光大、江苏及南京银行等。
  
互金新规推升商业银行地位
  从业务发展前景的角度来看,关于传统商业银行地位的担忧,也将伴随着互联网新规的落地而逐步消除。此前,投资者担心互联网金融或将撼动商业银行的传统优势,这包括了客户的流失、业务的通道化,乃至息差水平的低迷。
  总体来看,中国商业银行的净息差依然处于历史低位。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0年四季度,商业银行净息差2.1%,不仅低于2019年4季度的2.2%,更是远低于2013年前后2.6%的水平。
  随着各项监管政策逐步到位,实体经济的复苏,商业银行的息差或将不断改善。2月20日,中国银行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从互联网平台以及合作银行角度对于互联网贷款业务分别予以规范。监管意图明确,将互联网平台与实行地方法人制的商业银行拉平,同时,也为互联网平台的“无序”扩张戴上监管的紧箍咒。
  站在传统商业银行角度,这是一个迟来的新规。监管新规发布之前,互联网平台借助自身优势地位,与各商业银行,尤其是一些中小规模商业银行合作,以推行“联合贷”的方式,拓展信贷业务。在这一模式下,互联网平台实质上用少量资金撬动银行资本,其出资比例低至1%,最高一般不超过20%。
  此外,过往的联合贷模式下,一些中小地方商业银行借助互联网平台突破了中国商业银行的不得异地放贷的规定,这导致了商业银行之间竞争地位的不平衡,实质构成“监管套利”。漏洞从此被补上,本次通知明确规定,“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应服务于当地客户,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过去的联合贷模式同时还将很多风控严格、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排除在外。投资者有理由担心,在互金模式下,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呈现通道化,并将压制商业银行的资产端收益率。此外,从监管的角度来看,一些中小规模的商业银行过于宽松的风控模式,本身也可能导致潜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上述担心停留成了历史。为限制互联网平台的无序扩张,通知规定,“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应严格落实出资比例区间管理要求,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当然,监管并没有放松对商业银行经营上的限定,其对于所有商业银行也做出了新的要求,这主要是数量方面的。其一,商业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全部贷款余额的50%。其二,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与单一合作方(含其关联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5%。
  前述监管新规,一方面通过规则的方式实现对联合贷模式的限制从而降低潜在的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也是对传统商业银行地位的再巩固。
  不止信贷业务,存款业务方面监管亦有规定落地。早在2月初,央行召开加强存款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存款利率的“压舱石”作用,同时首次明确,任何机构“不得以各种方式开展异地存款”。
  这些有保有压的监管新规,对于传统银行的地位,尤其是大中型商业银行的经营构成积极推动,但是间接不利于部分城商行。前述信贷方面的通知颁布后的次一交易日(2月22日),除了邮储银行,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系数呈现2%上下的涨幅;当日,多数城商行则呈现下跌趋势。
  依然从业绩预告来看,Wind一致预测显示,21家商业银行2021年的商业绩预测相比2个月前出现了上升,9家持平,只有7家出现下调,数据显示,机构对于2021年商业银行的业绩整体表现乐观。
  乐观业绩情绪的鼓励,叠加市场震荡格局下投资者对于安全边际的追求,商业银行估值或将继续抬升。
 (本文提及个股仅做分析,不做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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