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严格审核把关职责,投行申报项目更趋谨慎

文/《财经》记者 张欣培 编辑/ 陆玲  

2021年03月25日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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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认为,监管层不仅要强调责任,更应该追究责任

“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审核要求。现在科创板、创业板发行上市,交易所都要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证监会注册环节对交易所审核质量及发行条件、信息披露的重要方面进行把关并监督。”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近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

而这也进一步传递了IPO审核从严的信号。今年以来,百余家拟IPO企业或中止/终止,或被否。主动撤回申请、遇现场检查撤回、上市之前撤回都已见怪不怪。

高压监管正成为常态。证监会多次强调,要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于是,负责上市验收的各地证监局成了重要把关人。《财经》记者了解到,多地证监局全面提高了验收要求。而沪深交易所也着重强调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角色。

IPO撤回潮的背后,投行压力陡增。有投行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当前工作变得更加细致和谨慎,工作量进一步加大,申报项目也变得异常小心。

不过,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认为,监管层不仅要强调中介机构的责任,更应该追究责任。切实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执业质量差者从严处罚,用重罚严查把真实性合规性从事前审核重视转移到中介机构内在自我约束上。

投行小心翼翼

大量拟IPO企业撤回的背后是相关中介机构的暂时败北。而监管机构IPO审核从严也让券商投行机构变得十分谨慎。“工作量明显增加。因为对一些核查的要求更为细致,工作范围一下子扩大了不少。”一家中型券商投行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IPO撤回潮之下,投行对项目申报也更加谨慎。“一些刚达到申报条件的公司我们目前可能不会上报。因为目前有科创板标准收紧的传闻,且创业板排队企业过多,想观望下再做决定。”上述投行人士表示。

面临现场检查,一些投行选择将项目撤回。“现在大面积撤材料,很多都是被吓跑的。实际上没有什么项目一点问题不存在,但是问题的重要性是不是足够,投行不愿意冒风险,所以宁可撤下来。”沪上一家券商投行人士表示。

企业大量撤回致使中介机构受到重挫。根据记者统计,今年以来共撤回107家企业(包括终止、中止、被否等),涉及41家券商投行。夺得IPO市场半壁江山的“三中一华”(中信、中信建投、中金、华泰联合)除中金公司外,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华泰联合成重灾区,撤回项目数量分列前三。中金公司则排在第九名。

撤回数量最多的券商投行是中信证券,为11家。其次是中信建投9家,华泰联合8家。民生证券、海通证券各有7家。国泰君安与国信证券各有6家。中金公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中银国际等多家券商投行都有不同数量的项目撤回。

业内人士指出,因为“三中一华”IPO项目数量众多,基数大所以撤回数量多。但这也暴露了这些投行在执业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

易会满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最近在IPO现场检查中出现了高比例撤回申报材料的现象。“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看,并不是说这些企业问题有多大,更不是因为做假账撤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

“其实这对于我们这样一直要求高的投行来说是好事。因为我们本身要求就很严格,所以不担心现场检查。在严审之下,客户的预期会变得更理性。”一家上市券商投行人士表示。

不过,也有投行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监管层将责任归咎于投行并不合理。王骥跃认为,投行材料质量差是结果,原因不能都归咎于投行。

监管层施压

投行变得越发谨慎的背后是监管层的高压。目前,证监会、沪深交易所审核全面从严。地方证监局更是严阵以待。

《财经》记者此前就了解到,有地方证监局提高了验收标准,对“带病闯关”、遇到现场检查就撤者将出具监管函,相关投行机构执业所在辖区也将受到限制。

随后,南方某证监局提出不接受辅导机构在遇到交易所现场检查后撤材料,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保荐机构会被区别对待,申报后主动汇报进展、辅导培训不流于形式。所有问题在证监局审核无问题后方可安排辅导验收。

沪上一位投行人士也告诉《财经》记者,某地方证监局提高了验收要求,控制了申报节奏。“某地方局现在辅导验收考试通过率非常低,只有通过考试才会验收。之前都是券商自己组织发行人开卷考试,基本上不存在问题。”该投行人士表示。

Wind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终止/中止/被否的IPO企业数量已经达到了107家,涉及多个地方证监局。根据《财经》记者统计,撤回企业所属辖区最多的是江苏证监局,撤回企业数量达到了17家。排在第二位的是广东省证监局,撤回企业数量为14家,北京、上海证监局撤回企业数量分别为10家。

这四个辖区成为了IPO撤回的大区,合计占比达到了47.66%。不过,这四个区域也是IPO申报大省,申报企业基数大某种程度上导致了IPO撤回企业数量多。

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易会满就明确表示,从目前情况看,不少中介机构尚未真正具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还在“穿新鞋走老路”。

“我们正在做进一步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带病闯关”的,将严肃处理,决不允许一撤了之。总的要进一步强化中介把关责任,督促其提升履职尽责能力。监管部门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加快完善相关办法、规定。”易会满表示。

与此同时,沪深交易所同样采取高压监管。

深交所向券商下发的最新《创业板注册制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中披露,2月份,深交所对IPO申报的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相应处罚,对其中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采取了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另两家保荐人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出具了《监管关注函》。

为了提高审核效果,近日,深交所对审核端提出了新的规定,要求审核人员应于收到保荐人提交的问询回复或其他申报文件的5个工作日内,形成修改意见并告知保荐人,且原则上只能提出1次修改意见。

而上交所最新发布的《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动态》明确提出,部分机构主动披露的意识不足,存在“等着问”、“挤牙膏”等情形。同时,上交所高度关注撤回率高企的问题,重申“绝不能一撤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