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大互助平台也关停了,网络互助行业大势已去?

文|《财经》记者 雷赛兰 编辑| 袁满  

2021年03月27日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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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研究报告指出,网络互助平台监管缺乏制度依据,处于无主管、无监管、无标准、无规范的“四无”状态,业内建议应将网络互助业务纳入银保监会监管框架内,加快行业立法,解决监管真空问题

继灯火互助、美团互助关停后,第三大互助平台轻松互助也于2021年3月24日18时突然宣布关停。一度火热的网络互助似乎正在排队离场。

轻松互助称,关停互助是因为战略目标调整,后续平台将继续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及服务。有分析人士认为,导致轻松互助关停的因素可能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自身商业模式面临挑战或轻松集团战略发生较大变化,选择关停是出于自身业务发展的考虑;二是轻松集团可能对监管政策不确定性存有顾虑,继而选择关停。

有关研究报告曾于去年9月指出,网络互助平台监管缺乏制度依据,处于无主管、无监管、无标准、无规范的“四无”状态。多位学者提出,应将网络互助业务纳入银保监会监管框架内,加快行业立法,解决监管真空问题。从商业模式看,不乏有网络互助计划已出现分摊费用上涨、客源流失、未能盈利等问题,未来网络互助行业能否健康长足发展被打上问号。

五年展业元老宣布关停

轻松互助的公告显示,对于关停前符合互助条件的会员,轻松互助将核定合理的互助金额进行最后一次均摊,此次均摊后的用户余额将退款至用户的微信钱包(7个工作日内),同时所有会员健康服务权益继续保留。

对于2021年3月31日前不幸确诊大病并在此之前提交救助申请的会员,轻松互助将继续提供合理的互助金妥善救助。

据了解,网络互助计划是一种类保险。在满足健康告知等前提下,消费者可以通过预付费或免费形式加入互助计划成为会员,并获得一定的大病、意外风险等保障,若出现互助计划规定范围内的大病、意外事故即可申领一笔互助金,互助金来自于所有会员分摊的金额。但本质上,网络互助计划不是保险,不会像保险产品一样有法律约束的责任和义务,也不会影响保险产品的正常购买。

举例来说,消费者如果是支付宝会员,且满足完成实名认证、芝麻信用过关、符合健康告知等条件后,以0费用就可直接加入了相互宝的大病互助计划成为会员,理赔金最高是30万元。90天等待期过后,若会员出现规定范围内的大病,即可申请互助金。若未发生规定范围内的大病,每个月的14号及28号,支付宝将自动划扣账户中的钱,最新一期约6元。退出方式则有自动退出和主动退出两种,会员可自行选择的是主动退出,自动退出则和互助计划约定以及一些外部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因素有关。

值得关注的是,从去年9月百度灯火互助正式下线到今年1月美团互助“退圈”,再到轻松互助离场,互助平台热度正在“退烧”。

纵览网络互助发展史,自2011年首个网络互助平台“抗癌公社”成立至今,10年光景,互助平台数量和会员数量急速扩张。尤其是2018年“相互宝”面世,短时间超强吸粉能力让各路资本颇为艳羡。2019年网络互助更是迎来高光时刻,滴滴、苏宁、美团、奇虎360等一波互联网公司纷纷加入网络互助的战局。

如今,轻松互助这家早在2016年4月即成立,堪称网络互助“元老”的互助平台,在运行了近5年后,也以关停结局收尾。数据显示,在这5年内,轻松互助共救助了8934位患病会员。

对于轻松集团而言,轻松互助曾是其核心业务之一,也是其发展保险业务的重要奠基石,由此来看,轻松互助关停势必改变轻松集团的原有的业务格局。

轻松集团成立于2014年,最初以众筹业务打头阵;2016年,轻松集团推出互助业务并揽获一张保险经纪牌照,上线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轻松保”,公司的定位从社交众筹转变为健康保险服务商。由此,轻松集团形成了“众筹+互助+保险”三条主线业务的格局。如今,这一纸公告则向外界传达了新的信息,其业务收窄至众筹和保险领域。

下一步,轻松互助表示,关停后,将继续聚焦互联网健康保障领域,依托于互联网、科技创新,坚持至善初心,为消费者提供合规的、高性价比的健康保障服务。

监管发声聚焦风险

聚焦行业频现的关停原因。百度关停灯火互助是因为灯火互助的参与成员人数少于50万,未达到其预定的会员人数标准。

美团互助关停,官方回答是为继续聚焦公司主业发展。不过,几日后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时任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直言,“我们觉得美团互助偏离美团主业,以及逆选择风险不断增加是它关停的主要原因,下一步将对网络公司做网络互助进一步关注,了解它运行的方式,分析其风险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从美团互助到此次轻松互助,两次关停事件间隔不过两个多月,此次轻松互助关停背后又有何种原因?

轻松互助称,关停是因为战略目标调整,后续平台将继续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及服务。不过,业内却有其他看法。

对此,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员朱俊生向《财经》记者分析道,“我觉得可能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互助本身商业模式的问题,比如说其商业模式遇到了一些挑战,或者说轻松集团战略发生较大变化,选择关停是出于自身业务发展的考虑;二是可能和监管有关,这也许是更重要的原因,因为网络互助的监管不够明朗,存有很多的不确定性,监管此前也约谈了很多网络互助经营主体,所以,这类经营主体面临转型压力,存在对监管政策的顾虑。”

显性的事实是,近几年,轻松集团并不轻松。从保险业挖来的两员大将,原安心财险总裁钟诚,原弘康人寿总裁张科短暂驻足一年多即离开轻松集团,原本交给二人负责的轻松集团后期发展事务又重新交给了轻松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杨胤。随着竞争加剧,轻松互助的会员规模也由此前的行业第一降至第三。此外,在2017年7月后,轻松集团至今未能实现新融资,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水滴公司连连获得资本青睐。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向《财经》记者指出,“各种网络互助平台,虽然是以互助计划的名义开展业务,但是难以防范其中的资金被挪作他用甚至诈骗行为的发生,也是一种影响极广的金融风险。此次关停,或许是顺应监管、拥抱监管的一种表现,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

事实上,监管对于网络互助态度渐渐变得更为审慎。2020年3月,银保监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其中,“医疗互助”引起业界人士重点关注,医疗互助被纳入医保保障制度体系,被解读为不走网贷互助平台的老路。

2020年9月,中国银保监会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下简称“打非局”)发布的《非法商业保险活动分析及对策建议研究》指出,“网络互助仍处于无监管状态,部分前置收费模式平台形成沉淀资金,存在跑路风险,同时建议国内保险监管部门将网络互助平台纳入监管,并尽快研究准入标准,实现持牌经营和合法经营。”监管放下一席话,一直游走于灰色地带的互助业务或将迎来严监管。

商业模式缺陷凸显

当前,网络互助的商业模式是否已难以为继了?

在朱俊生看来,这种商业模式是一种非常有意义的探索,能否推行下去,还需要市场来检验。

但沈萌则认为在目前的环境下,网络互助投机性需求远比保障性需求高得多,就像P2P一样可能沦为一种违法的活动形式,出现这种现象根源性问题在于目前的金融环境还不够健全、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受利益驱使,再阳光的商业模式也最终会变为渔利的工具。在没有解决好顶层设计、监管机制前提的时候,网络互助在国内难以长期推广。

事实上,网络互助往年一片大好的光景不再,部分互助平台已渐显疲态。天风证券研报指出,逆选择风险难以管控,健康异常人群大概率加入互助计划,导致出险率增加、分摊金额上升,而分摊金额上升则导致更多健康人群选择退出计划,形成恶性循环。

以相互宝为例,自2020年10月起,相互宝旗下大病互助计划成员开始大幅下降,并在当年11月份跌破1亿人关口。分摊金额方面,2019年仅为29元,2020年为91元。2021年,1月第1期、1月第2期、2月第1期、2月第2期、3月第1 期,分摊金额分别是5.28元、5.37元、5.34元、5.88元、6.09元。

朱俊生认为,目前的互联网互助平台销售模式比较简单。往往只通过年龄的划分,来对应不同的赔付,这样的处理方式是非常粗线条的,也未能很好处理逆选择风险,这是需要其商业模式去完善的,需要经营机构根据积累的数据去进行产品设计和调整,才能在未来发展得更健康。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以水滴公司为代表的个别机构,旗下互助平台会员规模保持了较好的增长。但有业内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水滴公司会员的快速增长,与其花钱做营销有关,其背后有着难以忽视的资本支持以及商业野心,在互助行业里只能说是个例。

对于经营机构而言,同样有业绩挑战。3月5日,相互宝向外公告,平台上线两年至今,仍未能实现盈亏平衡,目前维持平台运转的唯一收入来自成员分摊8%的管理费。

同时,《财经》记者注意到,天风证券在近期发布的一份研报指出,互助平台的商业模式目前存在的发展问题:网络互助平台的销售模式是以众筹、互助业务激发消费者需求,并将消费者引流至保险商城。网络互助平台存在由焦虑引发需求的互联网场景优势,但也存在流量有限,流量来源主要是募捐者和实际捐助者,保险教育无优势,且市场较为下沉的局限性。

监管真空亟待填补

“网络互助背后存有金融风险,最大的问题是需要监管,接下来的核心问题是怎么把网络互助纳入银保监会监管。”朱俊生表示。

近几年急速扩张之下,网络互助平台乱象丛生,而打非局的《非法商业保险活动分析及对策建议研究》指出,网络互助平台监管缺乏制度依据。在此背景下,今年“两会”期间,数位专家学者建言献策,建议加强网络互助顶层设计,解决监管真空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孙洁建议,将网络互助纳入银保监会监管框架内,加快网络互助行业立法。在立法条件成熟前,可在银保监会指导下,先由行业协会牵头构建行业统一规则,组建行业NGO组织,规范经营行为,补齐制度短板,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在相关议案中也提议,将网络互助纳入保险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监管。

对于监管制度设计,在朱俊生看来,到底是以保险的方式去监管网络互助,还是建立适合网络互助特点的监管办法,是监管未来需要考量的问题。因为,网络互助是类保险,但不是保险,按照现有保险模式监管的话,就没办法发展,所以,希望监管方建立适应网络互助特点的监管体系。

但与此同时,朱俊生认为网络互助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实际生活当中也发挥了很大作用,所以监管还是要有包容的态度,去鼓励或者说去支持这样一个业态的成长。那么,就要更多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发挥司法诉讼对于制度建构的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