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6日,“南大碎尸案”的被害人刁爱青的姐姐刁爱华通过网络发布声明,出于种种原因,决定撤诉,此时距离家属就此案向法院提起诉讼,仅过去了8天时间。声明中称,作为被害人家属,至今仍未等到南京大学的任何回应。随后,“南大碎尸案”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在微博发文表示,“ 作为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我也是刚知道这个消息,感觉非常震惊。”
1996年,“南大碎尸案”发生后轰动全国,而如今已过去25年,该案仍未被侦破。
2021年3月29日,被害人刁爱青的姐姐刁爱华来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对南京大学的起诉。刁爱华在声明中称,法院收到起诉状要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现在7天即将过去,他们仍未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此外,在清明假期,南京大学并没有针对起诉进行任何回应,也没有主动与被害人家属沟通。
家属为何撤诉?
起诉决定刚刚过去一周,为何此时撤诉?刁爱华在声明中提到,
近几日,陆续有当地工作人员和亲朋到家,询问是否有撤诉的可能,也提出要慰问家里的老人。刁爱华表示,作为亲属的态度是,希望由法院或者南京大学对于此事作出回应,给予答复。但与本地的领导沟通后,家属还是填写了撤诉申请书,“我们有无奈和苦衷。今后还要生活,孩子还在读书,考虑了种种因素后,我们决定撤销起诉。”刁爱华在声明中这样叙述。
刁爱华在声明中称,作为家属25年来一直在等待,始终希望与南京大学沟通,了解案发前刁爱青在学校经历了什么。“我们也希望南京警方能够继续侦破,早日让凶手落网,给被害人和家属一个答案。25年了,我们的父母不能再等了。”
据澎湃新闻报道,刁爱华的丈夫肯定了案件撤诉的事实,但对于详细原因不愿详谈,谈及家人遭受的精神打击时泣不成声,他说目前爱人和岳母的身体很不好,刁爱华已经患有抑郁症,家属暂时均无下一步计划。
4月6日午间,被害人家属再次回应称,撤诉的决定是家属结合实际情况自发做出的,并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补偿,南京大学到目前为止也没有给出任何答复。
代理律师:尊重委托人决定
当日,该案件代理律师周兆成发表声明表示,“作为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我也是刚知道这个消息,感觉非常震惊。“
周兆成在声明中称,早前被害人刁爱青的父母和姐姐起诉南京大学的决心是非常大的,几年前刁爱青的家属就联系过他,希望能够代理此案件。周兆成称,此前感觉自己能力有限,所以多次婉言拒绝,但后来家属一直坚持,让他也非常感动,直到去年才正式接受他们的委托,成为该案的代理律师。
“刁爱青的父母起诉南京大学也是他们25年来的心愿,现在突然提出撤回起诉消息,的确让我感觉匪夷所思。”周兆成说,既然委托人已经撤回起诉,他也尊重委托人的决定。
周兆成还表示,希望南京大学可以积极与被害人刁爱青家人沟通,希望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的纠纷。同时,也希望南京警方可以早日破案,让刁爱青沉冤可以昭雪,还被害人家属以公道。
此外,周兆成还在声明中披露了一些刁爱青及其与家人交往时的细节。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周兆成从刁爱青的家人及其生前好友处了解到,刁爱青是个非常单纯、美丽的女孩子,而且是个文艺女青年。在去南京读书前,刁爱青不喜出门,喜欢一个人在房间里读书。
“我在刁爱青的老宅里就看到过刁爱青的书,有巴金《家》、《春》、《秋》,徐志摩、沈从文的作品集,还有卢梭《忏悔录》,理查德的钢琴曲,每本书虽然陈旧了,但是封皮都包得好好的,可以看出刁爱青生前特别爱书。”周兆成写道。
悬案25年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21年3月29日下午,刁爱华在代理律师周兆成的陪同下,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材料。被害人家属的诉求是要求南京大学对该案承担民事责任,要求校方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合计162万元人民币。
另据中国新闻网报道,3月29日当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确已收到“南京大学碎尸案”被害人刁爱青家属的起诉书以及相关材料,不过由于该案所涉及历史久远、案情复杂,法院对起诉的相关资料仍在受理过程中,尚未立案。这起发生在25年前的悬案再度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关于此次起诉,刁爱华曾向媒体表示,诉讼的目的并不是索要赔偿,其父母考虑到自己已经年迈,唯恐时日不多,所以依法提起了诉讼,希望在有生之年南京大学可以给自己一个说法。
公开报道显示,“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被害人刁爱青系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学生,在校期间被凶手残忍杀害。凶手为毁尸灭迹,将被害人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25年以来,虽然南京警方从未放弃寻找凶手,但至今该案仍未侦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