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慎包容”的监管政策:网售处方药的松绑之路

作者 | 《财经》E法实习生 胡闲鹤 编辑 | 鲁伟  

2021年04月29日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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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互联网医疗行业发展的种种困境,医药监管政策还是需要为合法经营的药品网络销售和互联网医疗服务提供包容、合理的市场经营空间。

网售处方药又陷争议漩涡。近期,有媒体报道曝光了互联网平台电商在网售处方药方面的种种乱象,包括违规销售违禁药品、处方把关不严等问题。

多年来,医药电商不被允许销售处方药,在此背景下,互联网医药平台一直如履薄冰,游走在灰色地带。直到近两年,医药监管政策才给网售处方药“松绑”。

2019年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规定,处方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通过网络进行销售,这为网售处方药打开了“绿灯”。2020年1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就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征求意见稿》针对网售处方药的监管政策在两个方面进行了突破:一是,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处方药;二是,允许具备网络销售处方药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向公众展示处方药信息。

业内人士认为,面对互联网医疗行业发展的种种困境,医药监管政策还是需要为合法经营的药品网络销售和互联网医疗服务提供包容、合理的市场经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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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医”“药”关系

《新京报》评论媒体报道的“先药后医”现象时认为,除了要在规则与技术等层面加快制度建设,在监管中理顺“医”“药”关系也尤其重要。

针对有关平台购药流程及监管的质疑,有行业人士表示,与线下的便民门诊相似,患者的需求很明确,知道买什么药,和医生沟通病情发展后就开方购药,现在的医药电商流程是线下便民门诊在线上的复现。“互联网医疗规定只能做慢性病和常见病的复诊,与线下便民门诊的功能也有一定相似性。”

在互联网医疗平台多点执业的医生喻临也发表了类似看法。其发表文章分析称,媒体报道中所述购药流程与用户线上问诊购药的实际场景大体相符,但这一流程不应简单概括为“先药后医”或“对药下诊”。“表面上看,用户在互联网医疗平台的确是‘先选药再问诊’,但这不是用户或平台有意颠倒了‘医’与‘药’的关系,而是符合大多数用户在线上问诊购药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大多数用户线上购药的“实际需求”其实相当明确:方便,便宜。

“线上买药确实挺方便,而且出于对生命的负责,我们都是去挂过门诊,根据线下医生开的药方、剂量,在线上买药、服用。”有患者表示,线上买药一方面确实比较便宜,另一方面也存在正规医院药品供应不足问题。“不可否认,确实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完善监管漏洞,但还是希望不要‘一刀切’,增加我们慢性病病人买药难度。”

在新版《药品管理法》的草案讨论阶段,便有不少专家认为政策制定不宜“一刀切”。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雪倩此前表示,一方面应该完善相关立法,在《药品管理法》修订后,尽快出台网上销售药品管理办法,让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者、医院等主体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需要出台相关技术规范,制定技术标准,明确网上售药流程、网上审核及网上销售目录。

“网售处方药问题,实质上要处理好几个平衡。”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支振锋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表示,首先是用药安全和用药便利的平衡,无论到医院、药店还是网上买药,实际上就是处理便利和安全的矛盾;其次是不同经营主体的利益平衡。如果有网上零售药品的话,可能涉及到现有利益格局的变化,尤其是网售处方药,是对现有的医药零售格局的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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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处方药的“松绑”之路

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局发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中出现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相关规定,“网上药店牌照”的概念首次出现——获得资格证书的零售连锁药店可以在网上售药。

2019年,《药品管理法》进行了自1984年颁布以来的第二次大修订,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于当年12月1日开始实施,为探索多年也争议了多年的网售处方药定了调,即采取“包容审慎”的态度,处方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通过网络进行销售。

新版《药品管理法》在关于网售药的条款中,删除了以往“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内容,网售处方药不再被明文禁止。另外,该法还为网售处方药确立了“线上线下要一致”的主要原则,规定了网售处方药的主体为“取得了许可证的实体企业”。

2020年11月,《征求意见稿》删除了之前禁止处方药销售的相关规定,开始放开网络销售处方药和展示处方药信息,正式对网售处方药指明方向。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各大医药电商都试图向监管部门证明一个观点:线上更易监管。原因在于,线上的数据链更完整,更容易被追查和监控。无论是从合规合法的角度,还是合乎用户用药安全角度,线上都能做得更好。“放开网售处方药,对推进医药分开有一定作用,而且还将推动电子处方流转。”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品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高级经济师陈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近期发布的《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其中多项政策惠及医药领域的发展,包括支持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支持海南国产化高端医疗装备创新发展、加大对药品市场准入支持等。该条款引发了在线医疗行业的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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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慎包容”的互联网医疗监管政策

“互联网医疗是借助‘互联网+’,让过去不可能提供的服务变为可能,使医疗服务更契合公众需求,更优质和高效。”4月19日,国家卫健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司司长毛群安在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上作出上述表述。

2018年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医生可以在线问诊,在线开处方。”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自此,互联网医疗正式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可,也直接推动了互联网医院的快速发展。

互联网医院通过互联网远程为患者提供连续性、一体化医疗服务,其本质是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形成医疗活动在院前和院后的延伸。它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门诊压力,部分规律复诊的患者可以通过网络联系自己的主治医师,调整治疗方案,在时间上更加自由,空间上不受限制。

在新冠疫情期间,互联网医疗又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医疗行业好像找到了前进的助推器,广大实体医院也积极加入到了互联网医院的建设浪潮之中。目前,全国各地已经设置审批了1100余家互联网医院。

快速发展的同时,互联网医疗行业的政策风险与压力也是明显的。目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包括常见病和慢性病复诊、门慢门特处方药开具与配送,而涉及到医疗安全和临床路径变异大的非常见病、多发病和危急重症的首诊,以及镇静剂、毒麻药品等处方外流,则暂时较难放开政策口子。

另外,在互联网医疗平台便利就诊和优质医生资源吸引下,参保人更容易选择大医院,引发新一轮的病人“虹吸”和规模扩张,挤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空间,从而加剧当前固化的诊疗秩序。

有关专家认为,互联网医院“不得首诊”的规定,造成了互联网平台对药品收入的依赖,这也道出了当前互联网医疗行业发展的政策瓶颈之一。“医疗有时移不动”,丁香园创始人李天天的这句话流传甚广,这被用来解释医疗健康市场的特殊性:巨大的信息不对称,技术与资本力量很难迅速抹平信息鸿沟,供需双方需要漫长的培养习惯过程。

“互联网医院的时代终会到来。”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院长于广军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假以十年,互联网医院的发展可能会超乎我们的想象,互联网医院的发展能真正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实现医疗健康领域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