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毛Siri之死说起:爱动物的本质是爱人

作者 | 《财经》新媒体 十年砍柴 编辑 | 蒋诗舟  

2021年07月17日 12:06  

本文2761字,约4分钟

昨天晚上我去看了一眼新浪微博的热搜榜,算是惊到了。一条金毛犬的死亡占据了热搜榜前十位的三席,分别为第1、第4和第9。

其中话题#金毛Siri # 阅读17.4亿,讨论38.1万;话题#金毛Siri 主人发声#阅读7.6亿,讨论10.7万;话题 #陈乔恩为金毛Siri发声# 阅读3.5亿,讨论5.6万。

据媒体报道,在南京念书的陈女士养了一条快2岁的金毛犬Siri,想带回贵阳,因宠物不能与主人同机,她便委托注册地在广州的某宠物托运公司托运到贵阳,付费2600元,并约定必须是空运。谁知道商家收了钱后,采用的是陆运。

据陈女士说商家将金毛Siri塞到大巴车下面的行李箱内,爱犬中暑而死(酷夏把动物关进行李箱,几乎是虐杀)。伤心欲绝的陈女士找到托运的公司交涉,该公司只承诺赔偿一只同样的金毛狗或者赔款6000元。陈女士自然不答应,于是上网讨个公道。  

这事很快引起网友关注和热议,娱乐明星的参与更是推高了热度。如著名艺人陈乔恩发微博说:“看视频哭了,如果这是我的毛孩子,被无良的宠物托运因为不负责任这样死去,我实在无法想象会有多痛!因为毛孩子就是我的家人,无良的宠物托运杀了她的家人!”

网上是一片山呼海啸对无良商家的指责与咒骂,那家公司股东的诸多个人信息被挖掘出来公布于网上,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介入调查处理此事。

人与爱犬情感深乃至于将爱犬视为家庭一员的情况很常见,因此才有《忠犬八公物语》这样感人至深的电影被拍摄出来。

陈女士对爱犬被商家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死亡所表现出的悲伤和愤怒,完全可以理解。但是这事能在网上引起如此大的声浪,确实超过了我的想象。

我认为最重要的原因应该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富裕程度普遍提升以及社会文明的进步,爱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了,特别是许多年轻人与宠物的情感之深,远超前辈。或许还有一个原因,公开表达对动物之爱、谴责虐杀动物可以毫无顾虑,很安全。

人懂得去保护动物的权利,是人类社会走向文明开化一个标志,这必须建立在生产力达到一定水准的基础之上。在远古的渔猎时期,先民靠猎取动物才能活下去,怎么可能有动物权利的想法呢?

2009年9月我国首部《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正式完成,公示征集意见。我当时担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特约评论员,在央广的直播间里对此事做过一番评论。

“意见稿的出台说明了一点:动物的福利与生存状况开始在中国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这个变化实际说明了中国的经济发展,社会在进步,普通人的权利意识在增强。善待动物珍爱动物,在中国是有传统的。对动物的爱要搞清楚两点:第一,对动物的爱是对人自身价值的一种肯定,对人类情感的一种珍惜,爱动物首先是爱人。举个例子:孟子见齐王,齐王说看到一头牛要被杀掉用来祭祀而吓得发抖的样子,让手下饶恕这头牛,而以一只羊来代替。孟子肯定齐王的做法,说‘是乃仁术也,见牛未见羊也,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 不愿意虐杀动物,大多数人是出于恻隐之心,这种对动物的珍惜是对人的价值观的守护,是对人性的珍惜。从古至今,人一方面爱动物,另一方面大多数人并不是素食主义者,因为人把专门用来吃的动物和特殊的动物分开。人们买羊肉、猪肉,那是食物,可以吃。战士对战马,农民对耕牛,家庭对爱犬的爱,这是一种人类情感的寄托。我们要把这两者分清楚。”

今天,我对动物保护仍然持上述的观点。我没想到的是,十二年过去了,中国仍然只有一部《野生动物保护法》,而涵盖所有动物的《动物保护法》阙如,或许是因为野生动物保护法所保护的范围比较好确定,法律能更好地得到执行。

不管对动物权利保护的法律是多么健全,社会主流观念是何等珍爱动物,但必须承认,动物权利是由人的权利派生的,爱动物本质上是爱人。

在古代,许多民族也懂得不能滥杀动物,如不能杀母兽,不能竭泽而渔,这是出于对人的长远利益的考虑,希望以此来保持动物世界的繁衍,持续地为人类取用。这是基于人的自私的理性。

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便有人将这类功利的动物保护上升到形而上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如有些宗教主张众生平等,劝导人们不要杀生,信徒们茹素,不吃动物的肉。可是再怎样善待动物的宗教教义或主张,也无法违背人的权利必须重于动物权利的这一基本共识。

“舍身伺虎”只能是一个宗教传说,现实中这样做的话就本末倒置了。佛教的一些派别允许信徒吃“三净肉”(没有看见、听说或怀疑为了自己而杀死的动物之肉类),因为在许多自然条件恶劣的地区,只吃素而不摄入动物蛋白,人难以生存下去。

且回到人对爱犬情感深厚这个话题上。一个人非常喜欢自己养的狗狗,把它视为家人(那位陈女士就自称是金毛Siri的妈妈),人狗之间也只能是一种“拟人化关系”,人深爱狗的主要原因是从狗狗身上得到了情感的慰藉。在法律关系上,人对狗拥有的只是物权,当宠物被伤害时,所能保护的也只能是自己的物权。这是前不久安徽蚌埠“徽州宴”老板娘叫嚣自家的狗狗比人家的小孩金贵而惹起众怒的原因。

明乎于此,不管陈女士和公众对无良商家多么愤怒,要主张权利只能追究那家宠物托运公司的民事责任,虐狗致其死亡毕竟不是过失致人死亡。

那家公司最大的过错是违背了双方的合同,擅自把约定的空运方式变更为陆运方式。这种违法行为所要承担的代价一是市场经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二是狗主人陈女士民事上的索赔。

爱犬对主人而言是一种特殊的物,它寄托了主人的情感,其灭失所带来的伤害远非托运的一件物品丢掉所能比。——有些没有生命的物品对一个人而言也有特殊的意义,如老照片、年轻时恋人的书信、父母的遗物,其价值不能用市场上同类物品的价格来计算。

中国的动物保护法还没有出台的当下,如何计算造成他人宠物死亡的赔偿额,是个难点,因为标准难以确定。那家公司的工作人员直白地对陈女士讲,只能赔她一条金毛或者6000块钱,如果不愿意,可以打官司。

他在给陈女士的短信里说,“法律判决也是基本狗狗在市场上是多少金额,(照此金额)赔偿顾客。我们之前也有同行被顾客告上,最终判决以宠物价格在市面上多少钱判定。”这大约是该公司敢违反合同、将委托方的宠物生命不当回事的底气。

在现行法律体系下,想要让这家公司受到更大的惩罚,陈女士或许只能主张更多的精神赔偿金额,那要看法庭是否支持;愤怒的群众,所能做的只能是用钱投票,不去那家公司或公司老板所办的其它企业消费,用市场法则惩罚无良商人。

除此之外,用其他的方式如打电话咒骂老板、去堵那家公司的门影响其营业,那就涉嫌违法了。

说一千道一万,我们应该明白一个常识:即使人狗情深似海,狗命依然不是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