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立先:愿做法学与法治进步的“铺路石” | E法人物

作者 | 《财经》E法 张剑 编辑 | 鲁伟  

2021年08月11日 18:33  

本文4743字,约7分钟

“如果必须选择的话,那就作为一块有助于促进中国法学与法治进步的天然顽石吧。当然,这块天然顽石有着一颗对法学的期望与热爱、探索与执着、迷离与淡定的初心。”

48岁的丛立先已是资深的法律学者。他是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主持工作),同时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丛立先先后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教育部、财政部等30余项科研项目,获得哲学社会科学奖、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等20余项科研奖励。

经过28年的求索,丛立先在三大专业领域颇有影响力:一是,知识产权法领域;二是,互联网法治领域;三是,国际私法领域。在知识产权领域,他出版了《网络版权问题研究》《国际著作权制度发展趋向与我国著作权法的修改》等专著,提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针对互联网法治,他多次呼吁要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保障,应处理好个人信息民事保护、行政保护、刑事保护三者的关系,实现三者并重保护和均衡保护;在国际私法领域,他曾任《国际和谐社会与国际法的发展》《网络社会的国际法律问题研究》等专著的撰稿人,目前仍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此外,他还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和中国科学技术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从一名机关干部到国企管理者,再到知名法律学者,在丛立先的老师吴汉东看来,这是“华丽转身”。三年前,为了安心做学问,丛立先辞去北京知名高校的行政职务,他希望保持淡定——“淡”是要淡泊名利,“定”是要坚定前行目标。

丛立先坚信,法学教育最大的价值是传递良善之法治,必须以良善法治为信仰,以法学教育为己任,坚信法治是社会的至上规则。

“如果不能成为可以为人指路的绿树,我情愿做一块有助于促进中国法学与法治进步的‘铺路石’。”丛立先强调。

01 以良善法治为信仰

丛立先的家乡在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他出生时,这个辽东小城还没有多少知名度。在丛立先上小学五年级时,全家搬到了当时的凤城县(现凤城市)。

从小学到高中,丛立先都是当之无愧的“学霸”,凤城一中招收高中优秀生源时,组织了全县范围的竞赛,丛立先位列农村初中考生第一名。高考时,丛立先轻松过了重点线。回顾往事,丛立先表示,其实他高二高三的成绩比高一下滑了很多,他一度觉得自己只能是考上大学,但不敢确定能不能考上重点大学。

在最关键的备考期,丛立先心无旁骛地学习了一个月。那时高考后是先填志愿后出成绩。丛立先填报的重点大学第一志愿是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一般本科第一志愿是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按照当时的录取习惯,好一些的大学基本都是录取报考本校的第一志愿。所以,无论填报哪个批次的大学,第一志愿很重要。丛立先觉得自己的填报方式比较保守,一般本科肯定能考上,冲击一下重点大学。

高考成绩公布后,丛立先位列班级第一名,成功被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录取。其实,丛立先的数理化成绩一直优异,但在文理分科时,却出乎所有亲朋好友的意外,选择了文科。丛立先说,这首先源于自己的人生理想,他在初中时就梦想在大学时学习法律,并以法律为职业。

丛立先的母亲是一名知识女性,母亲在平时传授给他的知识信息和人生信仰所契合的社会治理与法律有关,也使得他在对于法律只有懵懂认识的年龄,就坚定了攻读法律的信心和决心。

洛珈山下的武汉大学,以春季盛开的樱花闻名,也是国内名列前茅的顶级学府,武汉大学法学院是国内的名牌法学院系。当时,韩德培、马克昌、梁西等老一辈法学泰斗都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丛立先要么在讲座上,要么在典礼上,聆听这些法学大家的授课和教诲。“武大法学舍我其谁的气质和唯法独钟的师友同窗,会给你前所未有的自信和助力。”丛立先说。

在武汉大学度过的岁月,让丛立先深感自己选择法学专业的正确与幸运。

丛立先认为,法学教育是当今中国最有价值的事业之一,向社会传递真正的良善之法治,应该是法学教育者的使命。“法学思想的成熟、人生态度的理性,促使我必须以良善法治为信仰,以法学教育为己任,尽可能带动更多的法学年轻人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理想法学与实用法学的关系,明辨并践行法学与法治的信仰,坚信法治是社会的至上规则而不只是治理工具。”他说。

02 “政策通”

1997年6月,丛立先本科毕业,他被分配到辽宁省新闻出版局版权法规处工作。这个处室同时有另外一个牌子——辽宁省版权局,丛立先的第一份工作就是从事出版政策法规和版权方面的工作。这也成为丛立先致力于版权法学研究的开端。

刚参加工作时,丛立先是行政机关干部。他在辽宁省新闻出版系统工作了11年,这11年恰恰也是中国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最重要的年代。辽宁省新闻出版系统被中宣部确立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在全国范围内较早主推出版改革。辽宁出版集团应运而生,丛立先从一名机关干部转到辽宁出版集团任职,在图书出版部从事版权管理工作。

辽宁出版集团在进行股份制改革后成功上市,成为国内出版业第一家上市公司。从一名机关干部转到事业单位,再转为国有企业的一名管理人员,丛立先其实从没有脱离业务岗位。通过深入学习和研究版权、出版政策法规,吃透了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成为一名“政策通”。同时,他亲历了出版体制变革,对于新闻出版管理政策有了更加理性的认知。

丛立先认为,这11年的工作不仅锻炼了他的写作能力,对他后来进入高校从事教研工作的帮助也很大,为他后来的学术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之所以在知识产权领域从事教学和科研很有底气,形成一定的影响力,主要得益于这11年的深厚积累 。”

03 研究网络版权第一人

 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后,丛立先没有停止深造的步伐,2006年获得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私法博士学位。

丛立先攻读博士期间,国内互联网已经兴起,处于快速发展期,进入了“互联网1.0”时代。当时,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研究尚不多见。丛立先在工作和研究中较早关注到互联网上的版权侵权问题,关于这方面的讨论已经出现,但没有形成相对明确的认识和学术观点。丛立先选择这一课题进行研究,以版权法律法规政策为基础,对网络版权热点问题进行分析,既有细致梳理,也涵盖了内在本质及外部表现,提出了对这一新兴问题的法律规制建议和制度建构规范。这一研究以《网络版权问题研究》作结,成为他的博士论文。

这篇字数超过30万字的博士论文,核心内容在包括《中国出版》等一些期刊上发表,并获得了《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的转载。

这篇论文不但在答辩中获得全优评分,还在学术界获得很高引用率。2007年,这篇论文由武汉大学出版社编辑出版,第一次印刷了3000册,上市后很快销售一空,当时丛立先只有34岁。这部著作是中国第一部关于网络版权的研究专著,首次系统化地论述网络版权问题,提出网络版权保护制度如何构建。

2009年12月,经过慎重考虑,丛立先离开辽宁出版集团,来到到母校所在的武汉市,进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从事法学博士后研究。他把自己的研究方向确定为知识产权法,师从法学家吴汉东。吴汉东当时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是中国知识产权界泰斗。

博士后研究的两年,丛立先保持了学术上的高产,先后在《法学》《法学评论》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还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等报纸发表了诸多学术成果。这期间最为突出的研究成果当属最终的博士后研究报告──《国际著作权制度发展趋向与我国著作权法的修改》。

这份研究报告以完善中国现行著作权制度为目标,以中国著作权法的修改为研究核心,对国际著作权制度发展的总体趋势作出总结分析,探讨了中国著作权法修改中的诸多具体问题。这份报告也以学术专著形式编辑出版,时任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看过此书后,专门致信丛立先,高度评价这本书在著作权治理方面的建设性意义。

凭借博士后期间的优异学术成绩,丛立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顺利获评教授。2011年,已经在北京工作的丛立先又被聘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博士生合作导师。在他的恩师吴汉东看来,丛立先实现了一个“华丽转身”。

04 深耕知识产权法

2010年1月,丛立先进入北京外国语大学工作,先后担任法学院院长助理、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总支书记兼执行院长。

这期间,丛立先的研究方向主要有两个:知识产权法和国际私法。如果说知识产权法是他长期主攻的方向,国际私法则带有北京外国语大学自身鲜明的特色。丛立先开设的课程涵盖了著作权法、知识产权法、互联网法律专题、国际私法、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等。

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工作的8年中,丛立先先后出版学术专著《带刀飞行的困惑:当代中国法治观察笔记》、学术论文《论网络版权侵权责任认定》《论网络空间法治化的诚信基础》等,他还继续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商务部条法司课题、财政部条法司与教科文卫司课题、外交部条法司课题、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课题等一系列重要研究任务。

在丛立先看来,这段工作经历可以概括为“痛并快乐着”,一方面是繁忙的学术研究任务,另一方面还要负责行政事务工作。

2012年,丛立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4年,他成为全国知识产权界领军人才。丛立先更欣慰的是,在这8年期间,他带过的研究生,有一半以上进入国外著名法学院继续深造。丛立先感到,自己当年选择进入高校,是一个正确的选择,通过培养更多的学子,也实现了他最初的梦想——让法学研究得以传承。

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工作期间,丛立先经常问自己一个问题:身兼两职的状态,虽然不影响学术科研,但如果因为事务性工作而保持疲于应对的状态,是不是背离了当初转入法学教育的初心?

2017年年末,位于上海的华东政法大学面向国内国外广招人才,特别是知识产权学科急需年富力强的学者。丛立先选择了加盟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这也是国内首座独立建制的知识产权学院。丛立先说,华东政法大学这个平台实现了既能继续自己的法学理想,同时又迎来一个安然生活的环境。

在华东政法大学,丛立先除了继续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还任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他每年在学校指定的CSSCI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的有影响力的论文,出版了《TPP/CPTPP知识产权问题研究》《版权前沿案例》《北京版权发展报告》等著作,承担了《中国法治战略研究年度报告》《艺术法》等著作部分章节的写作。

随着互联网进入“3.0时代”,近几年,丛立先始终保持对互联网治理的关注,在他所熟悉的版权法领域,从短视频版权治理,到在线音乐领域的独家版权制度,再到更高层面的宏观知识产权保护、惩罚性赔偿制度,丛立先除了继续发表新的研究成果,还广泛与新闻媒体互动,在这些领域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治理建议。丛立先表示,将继续在一直关注的互联网法治和治理领域开拓前进,不管是学术科研上,还是在人才培养上,以及给业界提供智力支持方面,尽力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0年,在给《法学家茶座》撰稿时,丛立先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我之于法学,实在不算什么。在人类法学的浩瀚海洋里,连一朵浪花都算不上,只能算一滴水。而在中国法学的尘世里,如果不能成为可以指路的绿树,我更不愿成为任人踩踏的野草或媚俗的野花。如果必须选择的话,那就作为一块有助于促进中国法学与法治进步的天然顽石吧。当然,这块天然顽石有着一颗对法学的期望与热爱、探索与执着、迷离与淡定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