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对物价水平影响有限

来源 | 财联社   

2021年10月12日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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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发改委价格司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表示,此次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总体上有利于物价稳定,此次改革对物价水平的影响有限。

国家发改委: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

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要求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继续作为新能源发电等价格形成的挂钩基准。

 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通知提出,各地要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目前尚未进入市场的用户,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户要全部进入,其他用户也要尽快进入。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代理购电价格主要通过场内集中竞价或竞争性招标方式形成,首次向代理用户售电时,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用户。已参与市场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