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放开全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居民电价不受影响

作者 | 《财经》记者 张明丽   编辑 | 王延春  

2021年10月13日 18:47  

本文1759字,约3分钟

随着国际市场能源价格持续走高,国内煤炭、电力供需持续偏紧,部分地方出现限电限产。国家发改委发文通知,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今年以来,国际市场能源价格持续走高,国内煤炭、电力供需持续偏紧,一些地方出现限电限产,电力和煤炭供应保障问题引发社会关切。

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

《通知》指出,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表示,中国燃煤发电电量占比高,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在发电侧上网电价形成中发挥着“锚”的作用。目前,已经有约70%的燃煤发电电量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形成上网电价。此次改革,明确推动其余30%的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这样将进一步带动其他类别电源发电电量进入市场,为全面放开发电侧上网电价奠定坚实基础。

万劲松介绍,近年来,国家发改委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要求,持续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

据了解,自2019年“基准价+上下浮动”市场化电价机制实施以来,有力推动了电力市场化进程,2020年超过70%的燃煤发电电量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上网电价。

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

《通知》提出,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表示,此次改革有利于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电价更灵活反映电力供需形势和成本变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激励企业增加电力供应,改善电力供求状况,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这会不会造成电价上浮?对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将产生哪些影响?彭绍宗认为,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扩大上下浮动范围,在电力供需偏紧的情况下,市场交易电价可能出现上浮,在一定程度上推升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

 但是,需要分用户类别来看,彭绍宗表示,对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规定其不受上浮20%限制,这样上浮不限,就是要让用电多、能耗高的企业多付费。 万劲松表示,高耗能行业无序发展,会增加电力保供压力,不利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有利于引导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多上浮一些,这样可以更加充分地传导发电成本上升压力,抑制不合理的电力消费,改善电力供求状况,也有利于促进高耗能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一般企业用电成本增加有限,居民用电价格不变

 对于非高耗能企业来说,用电成本增加实际有限。彭绍宗介绍, 其他工商业用户,单位产品生产用电少,用电成本在总成本中占比总体较低,市场交易电价出现一定上浮,企业用电成本会有所增加,但总体有限。

此外,国家发改委考虑到不同用户的情况,还作了针对性安排。要求各地根据情况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并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确保平稳实施。鼓励地方通过采取阶段性补贴等措施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优惠。继续落实好已经出台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融资、制造业投资等一系列惠企纾困措施。

另一个广受关注的问题是,居民用电价格是否上涨?《通知》里说明,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保持现行销售电价水平不变。万劲松也强调,改革实施后,居民、农业用户将和以往一样购电用电,方式没有改变,电价水平也保持不变。

彭绍宗解读,此次改革,特别强调要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的稳定,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没有直接影响。如果市场交易电价上浮,会在一定程度推高企业特别是上游生产企业用电成本,对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PPI)有一定推升作用,但改革措施有利于改善电力供求状况,更好地保障企业用电需求,促进企业平稳生产、增加市场供给,从总体上有利于物价稳定。总体来看,此次改革对物价水平的影响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