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阳挪用2000万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被通报

作者 | 孙山 编辑 | 李青  

2021年11月19日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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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规将2000万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建设,山西省汾阳市财政局被国务院督察组点名通报。11月18日,中国政府网披露这一信息。

通报介绍,2021年9月,按照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的统一部署,16个国务院督查组分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江西、山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宁夏等16个省(区、市)开展了实地督查。督查发现,部分地方和单位在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扩内需保就业保民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村建设、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据《经济参考报》此前报道,2020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为筹集财政资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定发行三期抗疫特别国债。抗疫特别国债是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的特殊国债,不计入财政赤字,纳入国债余额限额,全部转给地方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

此外,财政部也要求增强地方资金使用的自主性。在规定的范围内,只要是用于“六稳”“六保”方面的支出,基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妥善安排,当然更主要的是解决困难的市场主体、困难的居民存在的问题。

根据《山西日报》报道,山西省财政厅在2020年6月22日收到财政部转移支付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后,根据各市抗疫相关支出、疫情波及人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辖县区数量和户籍人口等因素,仅用了两天时间迅速提出全省分配方案。紧接着利用端午假期,指导督促各市严格将资金分配落实到县级基层。并于2020年6月30日将预算指标从省级直接下达到县级。

另据《吕梁日报》报道,为确保该笔“雪中送炭”的新增财政资金迅速直达基层。吕梁市财政局为此专门成立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山西省财政厅下达的资金和相关办法,市财政局综合考虑进行分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方案按照程序上报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共收到直达资金指标56.54亿元,按照直达资金的类别、金额、功能分类等要素,市级以最快速度将资金下达部门及各县,为各县专门调拨直达资金13批次,分配下达进度达100%。

汾阳当地知情人士称,被国务院督察组通报违规使用的2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实际被用于山西省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 山西(中国)白酒交易中心这两个汾阳市重点工程的复工建设。两个项目分别投资6116.37万元和4.9亿元。据了解,白酒作为汾阳市当地支柱产业,贡献了当地70%以上的财政收入。在当地官员看来,用于上述两个项目的复工复产,也是为抗疫做工作。目前,当地政府已将该笔资金撤回财政局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