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或引发第三方支付机构价值重估

来源 | 经济观察网   

2021年11月29日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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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一则标题为“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的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很多人认为微信支付宝的收款码将会被禁用,进一步引发资本市场波动,在数字人民币加快试点等消息的叠加刺激下,拉卡拉、新大陆等第三方支付相关上市公司股价大涨。

之后又有媒体报道说外界误读了这一信息,一时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那么,这件事情到底应该怎么理解?央行的新规实施之后,对于微信支付宝以及第三方支付行业究竟意味着什么?

将经营性收款码正式纳入收单模式管理

这一消息的来源是央行于10月13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关于收款条码管理的规定。

通知中称:“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就此,有行业资深人士解释,收款码分为“个人收款条码”和“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央行通知中所禁止的是目前普遍存在的大量小微商户将个人收款条码用作经营性收款的模式。这种模式简单来说,就是用个人对个人的转账代替了经营性的商户收单,这种模式之所以能够快速普及,是因为个人转账是没有手续费的,而定性为商户收单就需要商户支付相应的收单手续费。

而之所以要禁止将个人收款条码用于经营性收款,是因为其存在风险,比如部分机构使用个人收款条码转账业务办理大量生产经营、生活消费交易,既混淆了交易性质,导致交易信息失真,影响风险监测效果,也不利于借助支付服务为经营活动赋能增值。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为饵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扰乱了条码支付业务正常秩序,影响了涉赌“资金链”追溯机制的实效。

所以,在明年3月1日通知开始施行之后,大量中小微商户如果想要继续使用微信、支付宝的收款码收款,就需要将个人收款码更换为特约商户收款码,这对于微信支付宝以及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将是一个影响深远的事情。

将是一个系统工程 对支付行业影响深远

但据了解,目前对于个人收款码申请变更为经营收款码的相关标准还在研究中,而如何判定个人收款码是否用于经营性收款是个难点,因为数据不完整,全靠微信、支付宝自觉,这是通知落地执行的难点,也是对监管的挑战。

有一种观点认为,即便未来政策实施,对于微信、支付宝来说,只需要将商户的个人收款码进行更换备案就可以,并不会对其用户规模造成多大影响,但事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有专业人士对此进行了分析。按照通知规定,“对于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实体特约商户,应当通过现场面对面方式核实”;“对于实体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当进行现场检查”,这些规定意味着有实体经营的商户如将个人码转化为商户码,微信、支付宝必须通过现场面对面方式进行核实,而非后台升级可以直接实现。

更重要的是,按照商户收单进行管理的话,商户需要在银联、网联进行入网,由银联、网联进行相关交易、资金的处理,而收单机构应按协议约定及时将交易资金结算到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账户,也就是说,商户收款的账户必须是银行账户,而不能是目前被广泛使用的微信、支付宝的余额账户,不能在微信、支付宝内部进行封闭处理。

这也意味着,众多个人收款码转化成特约商户收款码之后,微信、支付宝需要按照商户收单模式的要求,将商户手续费与银行、银联或网联进行分账。这将极大的改变扫码支付相比传统收单费用低廉的现状,第三方支付市场的运行机制将更加公平,微信、支付宝在支付市场的竞争优势将被大大削弱。

从这个层面来看,政策实施之后,必然会释放出相当部分的条码支付市场空间,对于其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确将会是一大利好。因此,有媒体报道的外界“误读”其实同样是不严谨的,央行的新规的确没有禁止个人使用支付宝、微信收款码进行收款,但对于整个支付行业来说,众多的小微商户需要将个人收款码更换为特约商户收款码,将是一个重大的变革。

有业内人士分析,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编著的《中国支付产业年报2020》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共处理支付收单业务1737.55亿笔,金额26.74万亿元,而小微商户个人转账码收款规模实际数倍于此规模。这意味着新规执行后,商户码收单市场规模将放大数倍。这一巨大的增量市场将会吸引其他支付机构参与其中,行业的竞争格局将会发生巨变,而资本市场的反应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此前消息:

央行回应收款条码管理

近日有消息称,“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收款二维码到底还能不能用了?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回应,该说法系误读。

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的商户,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但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不会受到影响。

明年3月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

“2022年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禁用于经营性服务”及“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消息近日刷屏网络。这一消息源自央行近期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

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三个方面入手,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在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中,扫码支付等支付方式已不鲜见,这样的行为将被纳入监管。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三个方面入手,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解释称,近年来,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提高了资金收付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发挥收款条码的普惠性、便利性,《通知》提出一些针对性要求。

其中,《通知》对收款条码管理进行了说明,对于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应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通知》还对远程非面对面收款进行了说明。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对于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应当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规定。“将条码支付纳入监管,弥补了之前可能被洗钱利用比较多的条码支付通道漏洞。”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分析称,特别是对个人收款码的管理,《通知》的要求会有效避免个人收款码通道被交易平台利用。

《通知》对消费者和小微商户有哪些影响?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总体上有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防范不法分子通过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手段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甚至盗用账户资金,有利于提升银行、支付机构的对账单、交易信息查询等服务质量,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减少相关纠纷和投诉;长远来看,《通知》关于规范个人收款码的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对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收单服务质量。

据财联社记者了解,央行新规并非对收款码的商用完全禁止。通知明确强调了收款码分为个人和经营用收款码,经营用收款码不在通知限制之列。其中,将受到约束的主要是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按照规定,个人静态收款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各机构应审慎确定个人收款静态码白名单;并将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个人可以将收款码申请变更为经营性用途,但变更的标准相关部门还在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