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鹏辉:加快浦东金融领域立法 |聚焦两会

作者 | 《财经》记者 严沁雯 编辑 | 袁满  

2022年03月05日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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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鹏辉建议:制定统领浦东金融发展全局的基础立法,实行浦东新区实体部门跨境资金流动负面清单管理,出台浦东新区金融数据治理规定,构建金融争议高效解决机制

“金融是中央事权,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对浦东探索金融领域立法给予支持和指导,围绕浦东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需要,突出示范引领和制度集成创新,填补部分金融法律空白,对部分法规作出变通。”

2022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对上海浦东新区加快探索金融领域立法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支持制定统领浦东金融发展全局的基础立法;二是支持制定浦东新区实体部门跨境资金流动负面清单管理;三是支持率先制定浦东新区金融数据治理规定;四是支持浦东构建金融争议高效解决机制。

制定“浦东金融发展的法治基石”

202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浦东改革创新实践需要制定浦东新区法规。金鹏辉指出,上海也希望浦东要“为上海对接国际高标准的金融规则体系开展立法探索”。

在金鹏辉看来,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在金融改革开放与制度创新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形成了一些重要的带有示范性的政策积累。

“上海法院在全国最早成立金融审判庭,特别是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以来,审结的2万多件案件中,很多都具有规则创设意义。去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又交给浦东‘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跨境贸易结算和海外融资服务,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等一系列重大金融改革任务。”金鹏辉介绍道。

对此金鹏辉建议,支持制定《浦东新区金融业高水平开放引领区条例》,将中央赋予的重大任务、各项试点政策和创新实践等整合、上升为一部专门法规,作为浦东金融发展的法治基石。

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十三五”规划提出“转变外汇管理和使用方式,从正面清单转变为负面清单”,确定了外汇管理改革的大方向。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开放达到较高水平,大多数交易已放开,少数仍有限制,否则负面清单太长,制定的意义不大。”金鹏辉提到。

今年2月,临港新片区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后,实体部门跨境资金流动自由化便利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以外汇登记为例,主要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登记都由银行办理,即在银行办理是大原则,在外汇局办理只是例外。

“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的条件已基本成熟。”金鹏辉指出,“建议授权率先制定浦东跨境资金流动负面清单,对临港新片区实体部门跨境资金流动采用开放度更高、包容性更强的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制度型开放新路径。”

制定浦东金融数据治理规定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列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标志着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进入新时代。金融业是数据密集型行业,在业务经营过程中积累了海量的数据资源,如何对这些数据进行管理、应用、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

金融数据治理相关建议亦被金鹏辉提及。

在金鹏辉看来,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落地实施,对金融数据治理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近期,全国多地都出台了有关数据领域的条例,但尚未有专门针对金融数据的法规。

与此同时,浦东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拥有全国首个金融数据港,《引领区意见》也提出“推进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监督管理等标准制定和系统建设”。

鉴于此,金鹏辉建议支持制定浦东新区金融数据治理有关规定,在金融数据流动、数据安全等方面做出更多探索。

除此之外,金鹏辉提到,对于金融消费者投诉的处理,目前国际上主要经济体大多建立专业机构,较之由行政机关主持处理,更具中立性、专业性和独立性。

对此金鹏辉建议支持制定《浦东新区金融纠纷调解条例》,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率先建立独立于行政监管部门的第三方专业金融纠纷投诉处理机构,对现有的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横向整合,构建“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争议解决机制,赋予投诉处理机构作出有约束力裁决的权力,培育专业的调解员、裁决员队伍,并保障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