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发龙:农村金融资源外流严重,建议设立中国乡村振兴银行 | 聚焦两会

作者 | 《财经》记者 张颖馨 编辑 | 袁满  

2022年03月05日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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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发龙分析,大量商业银行纷纷在县域设立网点吸收存款和理财资金,其中很大一部分被“抽血”到了外地,对当地支持很小。有研究表明,相当部分国有大行县支行存贷比仅为30%,有的存贷比甚至不到10%

在近期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高层明确了两条底线任务和三方面重点工作。业内人士指出,这对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将“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单列为一项重要内容。这被行业人士解读为将金融服务在乡村振兴领域的重要性,提至新的高度。在此背景下,如何增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备受市场关注。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孔发龙提出建议,设立中国乡村振兴银行。

孔发龙指出,近年来,中国农村金融体系持续完善,但也还存在比较明显的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农村金融供给相对不足。“三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理应得到更大力度的金融支持。但从数据上来看,2021年全国涉农贷款同比增长10.9%、低于全国同期各项贷款同比11.6%的增速。

其次,农村金融资源外流严重。近年来,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纷纷在县域设立网点吸收存款和理财资金,其中很大一部分被“抽血”到了外地,对当地支持很小。有研究表明,相当部分国有大行县支行存贷比仅为30%,有的存贷比甚至不到10%。

再者,农村金融整体合力不强。当前,中国从事涉农金融业务的银行类型虽然很多,但专属性、系统性、协同性并不强,一定程度上存在无序竞争、内部消耗等低效现象,农村金融供给的整体合力还不够强。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有效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切实增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孔发龙建议国家加强顶层设计,设立中国乡村振兴银行。

具体来看,首先,可以在农合机构基础上组建乡村振兴银行。

“充分考虑农合机构(指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现状、作用与地位,从成本最小、见效最快、功能最显的角度出发,在整合全国农合机构的基础上,组建中国乡村振兴银行,总行设在北京。各省级联社转设为乡村振兴银行省级分行,各市县农合机构转设为省级分行的市县支行。”孔发龙说。

其次,把其他商业银行县域机构并入乡村振兴银行。孔发龙认为,可将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县域分支机构和村镇银行并入乡村振兴银行,减少农村金融资源外流,更好地保障县域金融资源留在农村、服务农业、造福农民。

再者,以法律形式明确乡村振兴银行的市场主体地位。“在乡村振兴促进法、商业银行法中增加明确乡村振兴银行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专属银行的条款,同时明确中央和地方支持乡村振兴银行筹集资金、开办业务、服务‘三农’、化解风险等一揽子制度安排,构建乡村振兴银行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的长效机制。”孔发龙表示。

事实上,此前,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院长秦荣生就曾多次提议成立中国乡村振兴银行,解决农村地区“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

秦荣生在2021年3月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全国主要金融机构在县域都设有营业网点,其中仅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乡镇设有网点,但网点覆盖率均不足20%。他举例称,截至2020年末,中国农业银行全国农户贷款户数388.84万户,农户贷款余额4352.67亿元,贷款服务仅仅占全国7亿农民人口的1.91%。

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农户“贷款难”问题,秦荣生建议,单独设立“中国乡村振兴银行”,该银行可以设立总行和省级管理总部,在县域地区设置分行,在乡镇设置支行。其定位是非商业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负责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各领域的金融服务供给。

(《财经》记者陈洪杰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