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振锋:中国法学要跟上信息革命的脚步|E法人物

作者 | 财经E法 刘畅 编辑 | 朱弢  

2022年05月10日 19:05  

本文5543字,约8分钟

互联网对人类社会、国家治理的影响是根本性的。

刚刚过去的五一假期中,支振锋写了两篇文章——一篇是辑刊《新法治》的发刊词,另一篇是《数字治理前沿译丛》的征稿启事。

在文章里,支振锋把眼光放得很远:

“当前,以信息革命为本质的第三次产业革命持续推进。每一次产业革命,都会重构人类的知识体系和思想体系……中国法学理论如何回应自身的实践需求与全球期待?面对新时代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法学又到了亟需革新思想体系的‘轴心时代’。”

这位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不太喜欢写“大部头”。用支振锋自己的话讲,他想让自己的研究尽可能贴近现实,回应时代。因此,撰写简短干练、与事实紧密结合的评论文章成为他的工作常态。

“一个学者不能只搭建空中楼阁,著述只为‘稻粱谋’。”他说:“必须建构起与现实产生深厚联系的理论体系,并促使其应用于实践。‘冷板凳’不是对世界冷眼旁观。这是我对自己的期待。”他颇为坦率。

(支振锋)

人生的偶然际遇

上世纪70年代末,支振锋出生于河南南部农村。

他对童年时代的回忆是“闭塞、落后”。

“一个高中能考出来几个人就不错了。”他说。

香港回归那年,支振锋参加高考,成为县里的文科状元。

那两年,高校招生刚开始并轨,学费成为贫寒学子们择校的关键权重之一。

报志愿时,支振锋翻遍了学校发的高招报考手册,“A4纸大小,两三百页,很厚,上面啥信息都有,包括学费和住宿费”。他注意到,西北大学是当时全国重点大学里学费最低的,“一年1800多块钱”,而其他大部分学校都在2000元以上。

那时,100元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都称得上一笔大钱。

再加上彼时与中国与国际接轨带来的“法律热”,支振锋最终选择了西北大学的国际经济法。他感觉,这个专业很新潮,很国际化,“前景不会差的”。

“对我而言,人生的很多选择都是基于偶然,那个时候不具备判断能力,没有什么深思熟虑可言。”他说:“可能就是阴差阳错。”

坐落于历史名城西安的西北大学给年轻的支振锋留下了深刻印象,“人文传统比较好,基础学科实力很强大,同学素质都很高,大家交流起来能学到很多”。

2000年下半年,支振锋决定考研。但复习了一遍考研教材后,他突然觉得法律这门学科“技术性太强,有点工具化”,与他内心的追求并不完全相符。

“大学四年,法律课上得马马虎虎,但哲学人文历史的书倒是没少读。”支振锋笑称:“当时有本杂志叫《读书》,影响非常大,我特别爱读,哪怕没什么钱,每期也要坚持买。也很喜欢读葛兆光先生的《中国思想史》——所以,我当时就想找个偏思想文化的方向深造。”

这时,清华大学的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吸引了他的注意。“她的前身是清华的国学院,对我的吸引力那是相当大的”。结果,考研的时候,他直接“从零开始”,跨专业读了该所的思想史。

没成想,所谓“计划赶不上变化”。支振锋读研的那些年,各地陆续出土了大量竹简文物,研究竹简成了清华思想所大部分教授的首要工作。这与支振锋开始的设想大有不同。

“研究竹简是考据之学,思想史则是义理之学,关注点是不一样的,”他说,“考据绝对是一门相当重要的学问,但我觉得自己不具备研究竹简的古文字基础,也不太符合我的心性。”

偶然的机会,支振锋通过选修课认识了清华法学院的许教授。一番交流后,教授建议他转到自己名下攻读法理学。

“我研一的学业成绩很好,但清华思想所一年级不确定导师。”回忆起彼时的经历,支振锋至今仍十分感谢清华以学生为本的教学制度。在没有任何先例的情况下,研究生院、人文学院和法学院都同意了他转专业的请求,没有任何为难,甚至还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提供了便利。

有趣的是,因清华法理学专业研究生2002年才开始招生,当年直接进入研二的支振锋成了清华大学该专业第一位毕业的硕士生。

从那个时候起,支振锋觉得“真正找到了方向”。一直到今天,他的研究方向仍是法理学。

在支振锋看来,作为基础学科的法理学能够促进人的思考,不断反思身边的世界,并逐渐形成体系化观点。也正是通过对法理学的学习和感悟,他意识到单纯做思想研究“对社会的理解还是太片面”,便又于2008年前往北大国际关系学院做比较政治学博士后研究。

“比较政治学不再是纯粹的思想史和思辩,它更强调实证研究方法,强调对社会具体问题的经验研究。”支振锋感谢自己的这种“多元化”经历,“通过这种学习,我此前的思想和理论真正与社会发生交融,也开始真正关注社会的实际问题。”

在支振锋看来,中国法学必须胸怀开放,鉴纳天下,但不能满足于做“理论的搬运工”,更不能向西方照抄,必须总结一套自己的东西。

“通过与社会的实际接触和对实际问题的思考,我发现,仅靠逻辑演绎和逻辑思辨是难以解决实际问题的。”他说:“这就是为什么一些在西方行之有效的理论到了中国以后水土不服——不能解释,更不能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

与互联网结缘

从北大博士后出站以来,支振锋继续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从2009年开始,他不停在各类报刊上发表评论。在他看来,这对自己认识的建构帮助极大。

“写评论文章对一个人帮助很大——你在不停思考新问题,行动和思考与整个社会是保持同步的。”他说:“即便你今天可能没写,但是社会发生了什么新的、有意义的事情你也会关注,养成关注现实问题的习惯。”

2014年,因为对部分时事问题颇有见地,支振锋开始参与相关部门一些重要文稿、法规、政策的起草或论证,其中跟网信部门的接触与合作尤其密切。

刚接触到互联网问题时,支振锋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不同的领域”,和以前的研究都不一样。他越来越觉得,互联网对人类社会、国家治理的影响是根本性的。

支振锋开始致力于网络安全、数据治理、信息内容治理、网络空间国际治理以及智慧司法、算法治理等人工智能新技术新应用的研究。近年来,主编并出版《网络法治蓝皮书:中国网络法治发展报告》系列皮书,写出《互联网全球治理的法治之道》《5G时代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信息化助力法治发展进步》等一批颇具社会影响力的学术理论文章。

“刚开始参与,还只觉得是个工作,没有那么多的思考。但是后来随着参与的逐渐加深,从2015年之后,实际我研究精力的一大半都转在互联网领域,而且实际上已经远远不限于法学了。”支振锋说。

由于互联网的特性,支振锋的研究方向开始囊括传播学、社会学、政治学等交叉领域。

在他看来,随着人类进入互联网时代,原先的很多问题都不再是问题,而一些此前从未出现过的问题正逐渐影响社会生活。归因于此前打下的深厚理论积淀,他对互联网问题的研究往往会放在一个更高的维度之上。

“我在农村长大,大学之前连汽车都很少见到,耕种收割都是人力为主,基本处在农业时代;到了大学后,感到进入了工业时代;最近十年以来,进入了信息化时代。”支振锋感叹,自己这一代人“可能年纪本身不算特别大”,但却经历了人类历史上的三次产业革命。某种意义上说,这相当于一个人跨时代活了几辈子,这是难得的机遇。

自身经历进一步促成了他的思考:每一次产业革命,人类社会究竟会发生什么变化?现在我们正在经历的信息革命,会将人类社会带向何方?

“这是时代之问,是历史赋予我们这代人的大命题。”支振锋认为,信息革命已呈现出创造新兴空间、再造经济模式、重塑社会组织、革新政治结构的力量,丰富了人类的文明维度,带来多样的新型挑战。

支振锋认为,此前学界对互联网治理的研究始终限于工具层面,头疼医头、脚痛医脚,总是落后半拍。

他的思考并不常为人们所理解,但好在勤奋弥补了这一点。在2017年入选中组部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之后,他又于2021年入选了中组部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他认为这是国家给予的认可和鼓励,更是鞭策和使命。

“学术界要有自己的使命,”他说,“不能总是跟跑,要走到产业的前沿研究问题。”信息革命推动构建新型信息社会,形成新型信息文明,也一定会促进新型信息法治。这需要我们有穿透历史的眼光,创发新的思想体系和理论体系。工业时代我们落后了,信息时代是中国人为全世界贡献理论智慧的机会。

“法律人眼中不仅有法条,还要体察国家大局,要感受民生悲喜,能够深切理解自己的法律文明。”支振锋曾在一篇文章中这样写道。

数字时代的危机与机遇

在支振锋看来,数字时代的人类面临着一系列诸如共享经济对行政管制的挑战、个人信息保护的困境、互联网平台巨头的出现、人工智能武器化等法治困境与权利危机。

“代码会不会取代规则?算法会不会取代法律?在信息单向透明的情况下,人类的自由何在?”支振锋问道:“我们要以人的尊严、自由与权利作为信息技术的边界。”

他认为,凭借技术进步,人类社会的舆论场是逐渐扩展的。在“交通基本靠走、通信基本靠吼”的时代,舆论场可能是有限的部落或村落。今天,全球网络空间的形成,让“天涯若比邻”成为现实,并在某种意义上形成实时互动、高度致密的全球舆论场。国家或地区内部的舆论空间依然存在,但已经在事实上成为全球统一舆论场的不同区域或角落。虽然也经常“小窗私聊”,但始终“在线”,随时汇入全球大讨论。

“但吊诡的是,信息越来越发达,‘真相’却越来越难获得。”支振锋认为,对于网络霸权国家和互联网信息巨头来说,几乎所有用户都是透明的,但它们相对于用户却是模糊的。这就是单向信息透明,或者是单向的信息不对称。

“一个有趣的问题产生了:一个人发言属于个人表达,十个人发言还是个人表达,但如果有成千上万人同时发言呢?”支振锋认为,“量变”显然也带来了“质变”。由于从众心理和极化效应,社交媒体时代的“同温层效应”和“信息茧房”本就越发严重;如果利用信息技术同时操控成千上万网民(表现为账号)的“发言”,这里的“言论表达”就更容易遭到扭曲。

除了信息舆论场,支振锋也十分关注个人信息领域的立法。

“个人信息是事实上的生产要素。新的技术突破、商业模式、应用场景,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围绕个人信息发生的。毫无疑问,法律要认识到这个现实,并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留出足够的空间。”他说,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或算法对个人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将给人民生活和社会治理都带来显著便利和福祉。

但支振锋也提醒,目前对个人信息的滥用已经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除了性别、年龄等传统人口学特征意义的个人信息,购物习惯、消费偏好等社会性个人信息,甚至人脸、步态、声纹、虹膜、基因、血型、疾病等敏感生物特征,也都可以被收集、加工、分析和利用。这严重威胁到个人自主和隐私,妨碍公民人格尊严和权利,也使得利用个人信息的犯罪日益增多,进而影响到公共利益甚至国家安全。

法理学带给他的思辨能力让支振锋善于全面综合地分析问题。他特别强调,对一切互联网问题的治理都是以发展为前提的。

“平台经济反垄断关键在于如何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地发展。尤其在当前所处的国际竞争背景下,对于中国而言,不发展才是最大的不安全。”他说。

支振锋的内心似乎恪守着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一些坚持和追求:平衡、法道自然和天人合一。

在评论江歌案引发的网络舆情时,他曾说,网络民意起到了一定的凝聚社会道德的作用,甚至形成网络道德共同体。在新型有机社区、有效基层共同体尚未建立起来的时代背景下,几乎大部分人都生活在一种“不用太在乎周边人眼光”的游离状态中,网络民意压力对于一个社会道德和秩序的维系,当然是有意义的。

但支振锋也承认,“网络民意如果不加约束,有滑向网络暴力的可能。民意是在出现问题时候社会的一种自我保护,但它本身不足以维持社会道德和秩序,应该对网络民意加以约束和引导。”

2010年,他曾说过这样一番话:“中国的法学学术研究不是为了印证某种或者某些法学理论的正确性或先进性,而要从自己的法律实践中提炼出自己的理论——这才叫贡献。学术研究必须基于自己的法治实践。而且,凭什么基于中国实践提炼出来的理论就不能是普遍性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