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给雏鹰企业定“画像”,打牢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第一梯队

作者 | 王惠 编辑 | 冰山  

2022年11月23日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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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雏鹰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规范优质中小企业管理工作,努力打造优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队,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牵头制定了《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022年11月23日,青岛市政府召开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下称“青岛市民营经济局”)副局长刘晓倩、青岛市民营经济局一级调研员李中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多年来,青岛市民营经济局始终把梯度培育优质中小企业作为主阵地、主战场。雏鹰企业作为青岛市“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扶持体系的重要基础,是构建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梯队的首要环节,其培育和认定是今年青岛市的一项创新性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雏鹰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规范优质中小企业管理工作,努力打造优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队,青岛市民营经济局牵头制定了《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打造优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队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在促进增长、保障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刘晓倩说,多年来,青岛始终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实体经济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坚持优质中小企业数量跃升和质量提升并进,分层梯度扶持和分类靶向培育并举,以“专精特新”工作法,提高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加快构建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培育壮大充满活力的优质中小企业群体。

李中强介绍,为支持中小企业梯度培育,青岛打出多项政策组合拳。今年6月,青岛市民营经济局牵头相关部出台了《青岛市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部署实施优质中小企业倍增计划。10月发布了《青岛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评价和认定工作原则、标准及相关工作要求,为今后一段时间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提供了遵循依据。

一系列数字能看出青岛市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取得的成效。截至目前,青岛市今年新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716家,较去年增长50.1%,累计数量已达7654家;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30家,较去年增长32.7%,累计数量已达320家;新认定省瞪羚企业84家,较去年增长54.9%,累计数量已达227家;新认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4家,累计数量已达151家。

确定雏鹰企业认定方法

雏鹰企业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在产品、服务、技术、业态、模式、组织等方面取得突破,得到市场认可,具有一定规模盈利预期,是优质高成长企业的基础力量。

培育发展雏鹰企业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发展,加强全市科技创新力量的重要支撑;是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领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力量;是加速新旧动能转化,推动“四新经济”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举措。

因此,围绕振兴发展实体经济,聚焦“四新经济”发展,学习借鉴相关经验做法,青岛市民营经济局牵头制定了《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雏鹰企业申报条件、委托评审、认定公示和培育支持等内容,并于今年首次启动了雏鹰企业培育认定工作。

与以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体系不同的是,《管理办法》中培育企业的范围由之前单一的制造业企业增加到全产业中小企业,重点倾向于具有高成长性的“四新经济”企业。

《管理办法》也对申报企业条件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申报企业注册时间满1年,不足6年;申报当年及上两年度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申报企业是中小微企业;申报企业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并列举了10条认定标准,申报企业满其中2条即可。

两条线互相补充发展

刘晓倩介绍,雏鹰企业的培育将积极助推解决青岛市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有效推动全市优质中小企业发展速度、数量和质量的齐头并进,进而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基础力量,推动青岛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今年青岛市政府工作报告显示,青岛市计划培育雏鹰企业300家以上;《青岛市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方案也指明,计划到 2025年新培育认定雏鹰企业1000家左右。今年的首批雏鹰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已全面展开,从首次申报情况看,企业积极踊跃,申报的企业数量已经超过500多家。

那怎样培育雏鹰企业呢?李中强介绍,雏鹰企业有效期为3年,对经认定的雏鹰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市民营经济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加强对雏鹰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通过平台构建、综合服务等方式,加大科技、金融、人才等精准支持力度,引导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未来,青岛市将持续把“专精特新”理念厚植到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全过程,大力推动“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优质中小企业孵化育强体系,建立雏鹰企业培育库,引导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优化成长速度、打磨产业模式、增强核心竞争力,在全省勇当龙头、在全国争先进位,确保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走在全国前列,力争成为推动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附《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5章14条,包括总则、申报条件、认定程序、管理培育、附则等5部分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共6条。详细规定了制定目的、雏鹰企业的定义、认定的工作模式及原则、认定及培育的责任主体。总的来说,本办法是为了加快优质高成长企业成长,规范雏鹰企业管理工作,提高雏鹰企业培育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加快“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所制定的。雏鹰企业是指在青岛市注册并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在产品、服务、技术、业态、模式、组织等方面取得突破,得到市场认可,具有一定规模盈利预期,有望快速成长为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的优质高成长中小企业。认定及培育工作由市民营经济局会同各区(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行。

第二章为申报条件,共1条。对申报企业条件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申报企业注册时间满1年,不足6年;申报当年及上两年度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申报企业是中小微企业;申报企业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并列举了10条认定标准,其中,申报企业满2条即可。

第三章为认定程序,共2条。明确了雏鹰企业申报的流程、材料要求以及审核机制。由市民营经济局每年度发布雏鹰企业认定申报通知,企业向所在区(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通过区(市)初审、市级审核后,市民营经济局将根据评审结果,拟定年度雏鹰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后,经行政决策程序,发布年度雏鹰企业名单。

第四章为管理培育,共3条。明确雏鹰企业有效期为3年,对经认定的雏鹰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市民营经济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统筹协调通过银行信贷、股权投资、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手段,有效整合各类社会创新创业资源,市区联动,加大对雏鹰企业培育力度,构建本市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第五章为附则,共2条,对本办法部分指标和要求进行了说明,同时明确本办法自2022年10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