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周报 | 28家持牌消金2023年业绩曝光,平安付被罚没超700万元,金融监管总局明确2024年八大任务

《财经》新媒体 整理 | 王柏匀  

2024年02月02日 13:23  

本文2013字,约3分钟

一周要闻(1月28日——2月2日)

金融监管总局明确2024年八大任务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罚没银保机构合计78.38亿元

28家持牌消金2023年业绩曝光

近半月5家支付公司被罚,平安付被罚没超700万元

拉卡拉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

富民银行将迎新行长

众安在线提名蔡朝晖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监管动态

金融监管总局明确2024年八大任务

1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总结2023年工作,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年度重点任务目标,以责任定目标、以目标抓考核、以考核促落实。

一是全力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把握好时度效,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工作。

二是积极稳妥防控重点领域风险,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

三是坚决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全面强化“五大监管”,严把准入关口、严密风险监测、严肃早期干预纠正。

四是跨前一步强化央地监管协同,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和重点任务协同,切实做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五是着力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强化抓早抓小,保持高压震慑,加快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六是坚定不移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引导金融机构聚焦主业、苦练内功、降本增效,切实提升行业发展可持续性。

七是精准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做好“五篇大文章”,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支持扩大有效需求,持续增强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切实提升金融消保工作质效。

八是平稳有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加快推动省市“三定”落地,稳步推进县域机构改革,同步建机制、强保障、提效能。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罚没银保机构合计78.38亿元

1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公众号发布文章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2023年处罚银行保险机构4750家次,处罚责任人8552人次,罚没合计78.38亿元。同时,全年调解案件31.65万件,帮助金融消费者实现经济利益363.69亿元。

行业要闻

28家持牌消金2023年业绩曝光

1月30日,业内流出一份持牌消费金融公司2023年业绩表。蓝鲸财经报道称,与多家消费金融公司核实该数据系各家2023年的真实业绩数据,该数据流出方大概率为银行业协会或者中互金协会。

据《财经》新媒体求证,多家持牌消金公司表示数据“差不多”;但也有公司表示,需要以官方披露的数据为准。

近半月5家支付公司被罚,平安付被罚没超700万元

1月16日至今,已有5家支付公司被罚,其中罚款金额最大为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平安付”)。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平安付因违反机构管理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等七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0.55万元,并处罚款659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1月22日。

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下称“银盛支付”)也被罚款超过百万元。据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银盛支付因“1.未严格落实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2.向不符合条件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被监管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722.16元,并处罚款116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1月16日。

此外,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资和信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等4家支付机构,均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监管分别罚款10万元、4万元、1万元、1万元。

公司聚焦

拉卡拉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

1月31日,拉卡拉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实现净利润4.4亿元至6.6亿元。同比扭亏为盈。公告显示,净利润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受资金退还事项影响导致产生亏损,若剔除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速约为45%—118%。

富民银行将迎新行长

近日,多方信息称,赵卫星将出任重庆富民银行行长,任职资格待监管机构审核后生效。

公开资料显示,赵卫星曾担任新网银行首任行长,作为数字金融领域的明星高管,除了新网银行,其曾先后就任华夏、浦发、民生、杭州银行、网商、小米金融等金融机构。

众安在线提名蔡朝晖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1月25日,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25日审议通过,提名蔡朝晖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他的委任尚待股东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待股东批准后,任期应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开始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