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农信社改革正在加速,江西省选择了农商联合银行的模式。
近日,江西省联社发布公告,决定启动江西农商联合银行组建工作。“江西农商联合银行成立后,原江西省联社的业务、资产,以及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均由江西农商联合银行承接。”江西省联社称。
目前,江西省联社官网里的名称已经改版为“江西·农商银行”,不过该网页的版权依然显示“江西省联社所有”。
农信机构改革的模式较多,之前市场讨论的主要是以下四种:联合银行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金融服务公司模式和统一法人模式。而自2022年以来,在新一轮的改革中,侧重点是联合银行和统一法人银行的模式。
截至目前,已有浙江、辽宁、河南、山西、四川、广西、海南等地方的省级联社改革完成。其中,有五地选择了农商联合银行,海南和辽宁选择了后者。
在新一轮的改革中,农村中小银行也将迎来强监管。近期,金融监管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发文称,围绕促进农信社高质量发展、构建差异化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股东穿透式监管、实施业务分级分类管理等重点领域,补齐制度短板,夯实农村中小银行有效监管的制度基础。
全面强化高管人员全流程监管、严格规范农信社省级机构履职行为是重点。“凡是大的风险一般都是道德风险。急于求成,就(会产生)经营方向偏离,今天依然在为此付出代价。”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小龙于近日表示,选人没选好,这不是机构自身能解决的,要认真去总结、思考怎么去选,一把手选人、用人是特别重要的事。
“稳妥有序精准处置高风险机构,把握好权和责、快和稳、防和灭的关系,强化央地协同,推动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组合运用在线修复、兼并重组、收购承接、市场退出等处置策略,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监管部门称。
组建农商联合银行
省级的农商联合银行将再多一家。近期,江西省联社称,已在4月1日召开社员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取消江西省农信社法人资格并组建江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定在江西省联社基础上组建江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
“授权筹建工作小组聘请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江西省联社实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工作。江西农商联合银行成立后,原江西省联社的业务、资产,以及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均由江西农商联合银行承接。”江西省联社称。
公开资料显示,江西农商银行共有86家法人机构、2300个支行网点、2.5万名员工。至2023年末,江西辖内农商银行资产总额1.3万亿元,存贷款规模近2万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10756亿元,约占全省份额的五分之一;各项贷款余额突破8900亿元,约占全省份额的六分之一,业务规模、市场份额稳居全省金融机构首位。
目前来看,获得监管批复、各省申报的模式集中在联合银行模式、统一法人模式。
仅在2024年1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复显示,同意筹建3家省级农商行,具体包括:同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信社基础上组建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机构名称规范为广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同意筹建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同意筹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
在联合银行的模式中,又存在一些差异。例如,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在浙江省联社基础上组建,由浙江省内全部法人农信机构入股组成,注册资本50.25亿元。河南采取的也是联合银行的模式,在省级层面,将省联社改制为省农商联合银行,而在市级层面,拟对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地区的全部法人机构以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对其余的省辖市城区法人机构整合组建市级农商银行。组建的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对基层法人机构按照“机构自愿、分步参股”进行投资等。
在统一法人农商行的模式中,2024年5月8日,海南农商银行揭牌,为中国首家按照全省统一法人模式改革成立的地方法人银行。辽宁农商行也是统一法人省级农商行,从股权结构来看,辽宁金融控股集团以206亿元的认缴出资额度位列辽宁农商行第一大股东,占该行总股本比例约为99.09%。
上述省份的基层农商行多为非上市银行。对于有上市银行的省联社,应该如何改革?“我们本省申报的方案是联合银行的模式,未来将采取分步改革的方式,先对非上市银行改革,等待完成后,再考虑上市银行。”一位上市农商行人士称。
改制为金融企业
“省联社改革方案不同,但目的却趋向了一致。都是为了理顺管理体制、化解金融风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对三农的服务能力。”有行业资深监管人士称。
省联社是2000年以后农村金融改革的历史产物。当时大量农信社出现经营不善甚至亏损,省政府下设的行政机构省联社开始登场。起初,省联社的定位是行业自律组织,职能是对农信社“规范经营管理和服务”。不过,此后省联社扩权,对农信社的人事权、经营权、财产权、费用支出等方面均有管辖。
由于对基层农商行等机构的人士有“帽子权”、但缺乏监督,导致了多地省联社贪腐腐败被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显示,十九大以来,不少省联社“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落马。
“将省联社改制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的金融企业,明晰功能定位、规范履职行为,增强两级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打造统分结合、多级经营、功能互补、治理有效的农信社体系。”金融监管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称,加快推动农村中小银行兼并重组,减少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数量和层级,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因地制宜优化机构布局,重塑经营机制,促进风险持续收敛。
“新成立的省级农商银行或农商联合银行大多建立了以股权为纽带的经营机制,这更有利于公司治理的完善,也为下一步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一位行业资深人士称。
与此同时,改制为金融企业的省联社将面临更多的监管。“全面强化农村中小银行高管人员全流程监管、严格规范农信社省级机构履职行为。健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响应机制,及早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识别脆弱性机构,强化‘硬约束’早期干预,形成‘日常监测—问题识别—早期纠正—风险处置’监管闭环。”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还表示。
另外,央地协同监管体系也逐渐形成。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负责规则制定,地方金融委、金融工委和地方监管机构三块牌子相继挂出。“这将更易填补以往的监管空白。”有行业人士称。
(作者为《财经》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