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只停牌股,基金公司给出的估值为何不一样?

来源 | 《财经》新媒体 作者 | 蒋金丽 编辑 | 蒋诗舟  

2024年09月13日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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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家上市公司持续停牌,作为持股方的基金公司,就需要对其进行估值调整。这样的情况很常见,但《财经》新媒体注意到,不同基金公司对于同一只停牌股,给出的估值不尽相同,甚至差异较大。

同一股票不同估值

本周,多家基金公司发布公告,对旗下基金持有的诺辉健康进行估值调整。

各家评估的结果不一。估值最高的是路博迈基金,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9月11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诺辉健康按照9港币/股进行估值。大成基金给出的估值最低,为3.54港币/股,调整日期从9月12日开始。

此外,海富通基金、光证资管、富国基金给出的估值分别为6.06港币/股、5.7港币/股、5.6港币/股。

今年3月,因被审计机构德勤质疑造假,诺辉健康一直停牌至今,停牌前的股价为14.14港元/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业内人士反馈,长期停牌股由于没有流动性,原来的价格不能反映实际价值,因此需要进行估值调整。如调整不及时,可能会存在申赎套利风险,导致不同投资者无法得到公平对待。

从上述5家基金公司给出的最新估值来看,除了路博迈,其余4家对诺辉健康较停牌前的股价下调幅度均超过50%。其中,大成基金下调幅度高达74.96%。

自诺辉健康停牌以来,光证资管更是先后4次下调其估值,从每股12.73港元到10.18港元,再到8.5港元,一直降至5.7港元。

差异从何而来?

可以看到,对于同一家停牌公司,基金公司给出的估值不尽相同,甚至差异较大。对此,部分基金公司人士向《财经》新媒体反馈,背后的原因可能来自多方面。

根据《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第十六条规定,长期停牌股票应根据停牌原因、停牌时间及停牌公司公告等信息,采用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具体估值方法包括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现金流折现法、市场乘数法、重置成本法等。

比较常用的估值方法是指数收益法,即以公开发布的相应行业指数收益率作为停牌股票的收益率,优点是相对客观,不同公司可得出大致相同的估值。但当停牌个股发生了重大变化时,则可适用其他估值方法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由此导致停牌个股估值的分化现象。

有基金公司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士解释,停牌股的估值调整是基于各个公司投研人员的判断,需要综合停牌原因、股票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信息的可获得性等情况,属于自主评价的结果,因而会出现估值不一样的情况。

该人士指出,基金公司在不同日期获取的信息会有所差异,也可能影响最终的估值结果。以诺辉健康为例,可以看到,除了路博迈,越晚发公告的基金公司,给出的估值越低。

对于为何给予诺辉健康显著高于同行和低于同行的估值,截止发稿,路博迈基金和大成基金均并未向《财经》新媒体做出正面回应。

有基金公司人士分析,诺辉健康是一只港股,港股没有涨跌停板,估值要一次调整到位没那么容易,“不像A股,出了‘黑天鹅’事件,一般是预估几个跌停板,基金公司给出的估值更容易达成一致”。

根据《指导意见》中的估值业务基本要求,为准确、及时进行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基金管理人应制定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建立估值委员会,健全估值决策体系;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确保估值人员熟悉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及具体估值程序;完善相关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

此外,基金管理人应充分理解相关估值原则及技术,与托管人充分协商,谨慎确定公允价值。托管人在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之前,应认真审阅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原则及技术。当对估值原则及技术有异议时,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作出合理解释,通过基金商讨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