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这是2004年以来中国第22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意见》分六大部分,共计30条措施。《意见》还提出,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继续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扩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规模,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