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行业迎来重大改革。
5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提出一系列回应市场和社会关切的改革措施,着力督促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等行业机构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变,形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拐点”。
《行动方案》共提出25条举措,涉及五大方向。其中,最受关注的部分是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和基金经理考核机制的变化。
浮动管理费+浮动薪酬
“旱涝保收”是公募行业被诟病已久的问题。此次《行动方案》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进行了优化,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
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对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确定具体适用管理费率水平。
如持有期间产品实际业绩表现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升档费率。
《行动方案》明确,在未来一年内,引导管理规模居前的行业头部机构发行此类基金数量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试行一年后,及时开展评估,并予以优化完善,逐步全面推开。
在推行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的同时,《行动方案》也对基金公司绩效考核机制进行了改革。
要求基金公司股东和董事会对公司高管的考核,基金投资收益指标权重不低于50%;对基金经理的考核,基金产品业绩指标权重不低于80%。对基金投资收益全面实施长周期考核机制,其中三年以上中长期收益考核权重不低于80%。
基金经理的薪酬也进一步和业绩绑定。对三年以上产品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10个百分点的基金经理,要求其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对三年以上产品业绩显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经理,可以合理适度提高其绩效薪酬。
扭转“旱涝保收”现象
与国际成熟市场类似,目前我国主动权益类基金主要采用固定费率模式,按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
易方达基金负责人认为,《行动方案》提出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费率机制,是公募基金行业对收费模式的有益探索,将有助于促进形成行业健康发展与投资者利益更加协调一致的良好生态。
“主动权益基金的本质定位,是通过专业管理力求为投资者创造超越市场基准的回报。”嘉实基金总经理经雷指出,由于近些年市场波动有所放大,有些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体验并不理想,部分公募基金也没有实现长期可持续的超额收益水平。同时,部分公募基金规模与业绩不匹配、“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等现象,也对公募行业的稳进持续发展产生挑战。
经雷表示,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下,充分体现公募基金产品与基金持有人“同甘共苦”的特点。通过这一系列改革举措,将扭转基金公司管理费“旱涝保收”现象,进一步解决长期困扰行业的“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问题。
“优化收费与考核机制,有助于引导长期投资。”在博时基金首席权益策略分析师陈显顺看来,本次改革优化主动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业绩差少收管理费,将业绩跑赢基准、投资者盈亏纳入考核,且三年以上考核权重不低于80%。这有利于有效改善基金公司“重规模轻回报”现状,促使基金经理更注重长期投资收益。
“从股票市场中长期来看,基金经理行为对于市场的波动影响减弱,有助于引导资金流向业绩优良、具备长期增长潜力的公司,提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市场稳定性。”陈显顺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