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民事赔偿司法解释”,2月24日,在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民二庭庭长王闯上表示。
王闯表示,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将重点推进四项工作:一是加快出台新公司法配套司法解释,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强对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等案件研究,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制定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深入研究私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虚拟货币等新型金融案件司法应对举措,完善金融司法保障体系;三是加强破产审判工作,继续推进破产法庭设立工作,完善各项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做好破产法修订配套司法准备;四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司法协同治理,做实多元实质解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民商事矛盾纠纷。
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在业界已期待许久,这将意味着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和资本市场民事赔偿制度迈出重要一步。
当前,证券民事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证券业的发展。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明确规定了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民事赔偿责任,即内幕交易行为和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为缺乏细则和相应的司法解释,导致在实践中难以充分保护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在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侵权诉讼中,寻求民事赔偿面临重重障碍,其中的难点主要集中在投资者如何举证损失与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因果关系、如何计算投资损失和赔偿数额等,这些难题一直困扰着司法实践。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专注于证券维权诉讼领域,2015年曾代理部分投资者针对光大证券乌龙指引发的内幕交易违法行为提起索赔并获得胜诉。许峰对《财经》表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出台,将为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证券侵权行为引发的民事索赔案件提供细化指引,增加投资者的索赔积极性和认识程度,增加投资者提起索赔后的获赔概率,并同步解决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民事索赔案件的管辖问题。
许峰指出,过去一些年,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了一些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民事索赔案件。在没有司法解释的情况下,投资者民事索赔案件也可以推进,但面临较多的程序和实体层面的困难。因此,业内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出台已期待多时,期待司法解释落地后对投资者维权行为起到更多的指引和帮助作用,减少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和维权时间,提高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违法行为受损投资者的维权效率。此外,民事责任的承担也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形式,司法解释出台后将大大完善证券欺诈民事赔偿诉讼制度。
在发布会上,最高法院介绍了2025年民商事案件审判情况。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679.1万件,同比增长22.0%。民商事审判以审理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为主要内容,案件类型不仅包括买卖、借款等合同纠纷,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纠纷,还包括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信托、破产等有关的商事纠纷,在服务保障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2025年,最高法院会同中国证监会共同发布相关指导意见,聚焦投资者权益保护、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司法规则完善、完善司法监管协同机制等。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证券纠纷2.7万件,同比增长63.6%;审结2.5万件,同比增长54.3%。其中,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2.56万件,同比增长67.2%,审结2.38万件,同比增长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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