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护险谁能享受?享受多少?国家医保局回应

来源 | 人民日报   

2026年03月26日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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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长护险群众怎样享受待遇,能够享受哪些待遇”的问题,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张西凡表示,群众最关心的就是谁能享受、享受什么、享受多少、在哪儿享受,这也是政策设计的重中之重。

关于谁能享受。凡是经失能评估认定,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均能享受相应的照护服务并获得报销。根据现行评估标准,失能分为轻度、中度、重度3个等级。制度起步阶段,保障的对象是需求最迫切、家庭负担最重的“重度失能人员”,主要是那些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料的人员。将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保障能力提升,国家层面将统一研究扩大至中度失能人员等。需要强调的是,为确保待遇公平和基金安全,失能等级的认定,各地将“共用一把尺子”,使用全国统一的评估标准。无论在哪个统筹地区,评估的尺子和程序都是一样的。这样做,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让每一分钱都用在真正需要的人身上。

关于享受什么。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通过提供服务并报销费用,就是为确保基金用在对失能人员的照护上,让他们真正受益。立足失能人员当前最迫切的需要,国家制定了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包括协助进食、沐浴等生活照护类项目,以及常规换药等医疗护理类项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根据自身需要和机构建议,综合确定享受的具体服务项目。

关于享受多少。长期护理保险不设起付线。在报销比例上,对于城乡居民和单位职工实际缴费水平差异较大的地区,两类人群有所差异,体现权责对等。为确保基金可持续,确定了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即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关于在哪儿享受。目前,为失能人员提供照护的场所主要有3类,参保人自主选择。选择居家护理的,由定点机构派员上门提供照护服务;选择定点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护理的,就近就便接受非全日的照护服务;选择入住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的,由机构提供全日的照护服务。由于多数老年人的愿望是“养老不离家”,《意见》鼓励使用居家和社区照护服务,在基金支付上予以倾斜,让老年人在家里、家门口获得服务和保障。

2028年底,长护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基本实现全覆盖

在国新办今天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王文君表示,“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就是《意见》明确的“3年”目标。也就是,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28年底,制度在全国范围基本实现全覆盖。

在统筹层次上,长期护理保险可以从市地级统筹起步,也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探索省级统筹。如,最近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海南,实行的就是省级统筹。在推进节奏上,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省市地建制节奏,分步分批推进改革,有条件的市地可以先行,不具备条件的市地先夯实条件后再实施,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在覆盖人群上,可先从职工起步,再逐步覆盖至城乡居民;也可以将职工和城乡居民同时纳入制度参保覆盖范围。

对于原试点地区,《意见》要求调整完善政策,逐步向国家规定靠拢,到2028年底要实现基本平稳过渡。为保障试点地区群众待遇的稳定性,对符合制度发展方向的一些试点做法,不作硬性调整。

总而言之,要立足实际、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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