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及许多关键科学技术时,正确地指出其具有“双刃剑”性质固然是有益的,但既然预见到这种“双刃剑”特征,从一开始就未雨绸缪,将防范措施植入技术基因,无疑更为重要。究竟如何把向善基因植入人工智能,仅仅是通过算法写入那么简单吗?很多人开始为奇点来临进而人工智能不再受人类控制,反而取代人类成为世界主宰的可能情形忧心忡忡。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然而,在思考和准备应对这个问题之前,更应该关注的是在人类尚能支配、控制人工智能的时候,如何以自己的认识、理念、追求和动机引导人工智能技术的创造和应用。作为与人工智能接触最密切的科技人员、投资人、企业家和用户,都会成为上述主观意识的代理,从而推动形成不同的技术创新和应用方向。所以,人工智能创新向善这个理想目标,应该通过推动这些当事人形成正确的共同理念,进而做出合理行为。
政府应该通过立法和规制,在体现对人工智能的一般约束,如保护国家安全、个人隐私、知识产权、信息准确性、公序良俗等规范性目标的同时,把就业优先的理念转变成人工智能相关各方的共同意图、约束性要求和激励相容行动。在理念上,首先需要设立一个保护劳动者和就业岗位的公共利益底线。由于就业作为民生之本,是人民生活品质、民生福祉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保障,因此,在涉及资本与劳动、生产率与岗位、成本与收益乃至效率与公平等权衡取舍时,理所当然地应该把就业、民生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抉择标准,规范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的方向、路径和实务优先序。
在处理涉及这些方面的现实关系,甚至解决相互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时,政府不应仅仅将自身视为一个发挥制衡作用的第三方机构,也不应简单地充当一个中立的裁决者,因此不能采取通常意义上的不偏不倚立场。这是因为在类似的关系中,通常不存在一个先天就存在的利益均衡点。事实上,劳动者和就业岗位天然便是弱势的一方,倾斜性地施加保护是一种符合社会利益的行为。同时,政府采取这种有意识的偏向,可以得到一些政治哲学思想的道义认同和理论支持。例如,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社会正义”思想,就被视为现代收入分配和社会福利政策的哲学基础。
罗尔斯关于“无知之幕”这样一种思想实验,设想人们在决定社会基本结构和分配原则时,犹如被遮蔽在幕布后面,不知道且不能自主选择可能具有的身份、地位、天赋、财富、信仰等个人特征。于是,为了在最不走运的情形下,自己的社会生活仍不至于陷入极端困境,人们一般来说愿意接受的社会福祉和社会保护的理念便是,为社会保护水平设置的边界水平,应该根据社会中处于最不利地位的那些成员的需要来确定。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对此做了一个补充,认为在这张无知之幕背后,人们同样不知道自己即将面临的风险。也就是说,政府在这个事务上的职责,正是确保这一原则的实施,从制度上天然地偏向弱势的一方,即那些可能被替代的就业岗位和可能受伤害的劳动者。
确保这一原则得到充分体现的重要抓手,是构建一个就业友好型或岗位保护导向的法律、规制和产业政策框架。相关的内容应该包括:反歧视与促进公平就业,如推动算法透明化,避免在人工智能招聘工具中出现算法性别歧视和年龄偏见;建立“人类最终决策权”机制,确保涉及人机协作方式、员工雇用、大规模解聘,以及其他重大劳动关系的决策,均通过人为的程序和机制做出,或经由人工的严格复核;保护和拓展劳动者权益,把“平台零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和劳动力市场制度;保障“人机协作”场景下的工作安全与健康标准。此外,把对劳动者的再培训纳入政府和企业的义务、分行业差异化维护效率与就业平衡、监测细分岗位变化、建立动态评估就业影响机制等做法,也应纳入规制范围,确保得到实施。
人机协作是人工智能保留和创造就业岗位的重要途径,劳动者与人工智能代理之间的分工关系和性质,是健康、有益、可持续人机协作的关键考量因素。有学者指出,人机分工协作应该重点关注以下关键因素。
首先,复杂度越高的任务,自动化的可能性就越小。其次,执行频率越高的任务,越容易被自动化替代。再次,任务衔接的难度越大,特别是在任务可能出现碎片化的情况下,人机协作的难度就越大。最后,任务产生的结果越是生死攸关,人的作用就越是超过人工智能。实施各种监管、规制和产业政策的目的,正是以岗位数量最大化和高质量就业为出发点,改变上述考量中各因素的相对权重,进而转变当事人的成本收益预期,使人类岗位与人工智能的相依相存关系达到合意的平衡。
通过前文可知,人工智能并不需要以替代就业为发展的必要动机。然而,也不可能将其视为一种自然而然的结果。也就是说,使人工智能的发展激励与替代就业的动因脱钩,应该作为产业政策、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体系的共同目标,为此必须构建和依托相应的制度框架。推动必要的制度建设,既要顺应人工智能时代的挑战,与时俱进改变治理观念,也有一般规律可供遵循,有各国发展的共同经验可供借鉴。作为市场主体的人工智能技术使用者,通常以利润作为生产和经营目标,最大限度降低成本和增加收入。
所以,减少对劳动力的雇用进而节约人工成本,是生产经营的天然动机和生存之路。这种市场竞争逻辑不可能改变,迄今也没有做出改变的条件。然而,这种微观动机也完全可以在顺应发展阶段变化的条件下,按照一般发展规律的要求,通过制度安排予以重塑,在不损害信号作用和激励机制的同时,使其与社会利益达成一致。
生活在19世纪的英国经济学家威廉姆·杰文斯发现一个悖论,即提高煤炭使用效率的新技术,不仅没有减少对煤炭的需求,反而扩大了煤炭的用量,从而加速了资源枯竭的速度。也有人借用这个“杰文斯效应”,预测人工智能的不断进步,导致对算力的需求扩大,从而造成对能源的过度依赖和惊人耗费。如果从乐观、正面的角度,把杰文斯效应借鉴来认识人工智能对就业的影响,可以预期劳动者的生产率提高可以具有两个效应:一是岗位供求失衡会导致市场工资的降低,二是整体生产率提高可以支撑更多鲍莫尔性质的有需求产业。可见,就业增长的潜在可能性是存在的,归根结底在于各种政策如何做到因势利导。
一般来说,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可以通过自身工具手段引导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从而改变社会生产和消费模式,并形成这样一种格局:社会总产出、社会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都有越来越大的部分由公共品构成,具体表现形态分别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相关产品。例如,博物馆、图书馆或者其他文化机构的数量,会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显著增加,其本身属于公共设施,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或准公共服务,通常又以特定的商品(如图书、文创产品)作为实物载体。一旦在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中,公共品或准公共品取得了比私人产品更为显著的份额优势,就会相应改变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构成,进而改变劳动要素的市场价格。
我们通过跨国数据的比较可以发现,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和民生福祉的改善,与政府的公共品供给水平越来越相关。或者说在更高的发展阶段上,公共服务成为劳动力再生产的一个必要条件和重要组成部分。反过来说,劳动力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及其变化,对劳动力的相对价格或工资的影响也越来越小。相应地,引导技术变迁的要素相对价格信号也发生变化。通过世界银行数据库,我们收集了118个国家和地区的数据,观察随着人均GDP(国内生产总值)的提高,居民消费率和政府支出率之间关系的变化趋势。在较早的发展阶段,这两个指标之间的差距非常大,整体表现出此消彼长的关系,即在整体贫困的状况下,居民必须花掉收入的绝大部分才能满足温饱。同时,治理能力和财政资源都限制着政府所能提供的公共服务。
这种资源制约状况随着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渐改变。我们暂且撇开从中等偏上收入阶段跨入高收入阶段时需要有一个跨越性的消费提升这个话题不谈,而是着眼于更长期的趋势性变化。从更长的历史跨度看,两个指标的走向之间呈现出收敛的趋势—居民消费率向下,政府支出率向上。这说明,居民消费需求和民生福祉的满足,越来越不那么依赖于把国民收入的极大比重支出在私人产品与服务中,而是越来越需要依靠公共品的供给。
上述变化既是一个具有一般规律性的趋势,也带来一个附带结果,即在劳动力市场上形成的工资水平,以及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劳动力成本,都会显著降低。或者说,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劳动力,不再构成市场主体最迫切需要替代的昂贵要素。而在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过程中,涉及机器人技术发展和应用的经济动机,则从替代劳动力转向补充和增强劳动者能力,人工智能发展的就业破坏倾向可以得到扭转。反过来,这还会形成一种信号和激励,引导人工智能的发展更加主动地弱化替代劳动力和破坏岗位的功能。

《中国经济2026:激活新增长引擎》
黄汉权 等著
朱克力 曾铮 主编
中信出版集团
2026年1月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原副院长,本文节选自《中国经济2026:激活新增长引擎》;)
216.73.21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