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制度缘何异化

2014年05月28日 12:02  

本文6055字,约9分钟

侦查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中国失效,原因不仅在于其本身的执行,更在于缺乏相关配套制度和相应的司法环境。如何防范和遏制刑讯逼供,要靠司法改革的整体推进,靠中国法制的整体进步

刑讯逼供一向被视为冤案频发罪魁祸首。“严刑之下,能忍者不吐实,不能忍者吐不实。”无论是真凶落网,抑或亡者归来,每一个被曝光的冤案背后,几乎都有刑讯逼供的影子。

于是,防范和遏制刑讯逼供,就成为横亘在中国司法面前的首要课题,朝野上下共同关注,社会各界皆有共识。问题在于,路在何方?说难亦不难,有成熟的经验可资借鉴: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限制讯问时间,讯问时允许律师在场,实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非法证据排除,等等。

几番争论之后,最终,沉默权、律师在场权等,被视为过于超前,对侦查讯问权的行使妨碍甚大,因而被放弃,“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规定得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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