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伦理及其冲突

2014年07月03日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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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之为律师,在于他们要以悖于“常规”的方式,去谋求公平正义的社会福祉,他们的“另类”与“反叛”,正是制度设计的应然要求。倘律师变得“正统”,也去揭发自己的当事人,这个职业便失去了生存的根基

在如今的信息时代,透过一些影响性诉讼,如“李某某强奸案”“夏俊峰杀人案”,以及之前的“北海案”“贵阳小河案”“李庄案”等,律师正以多样的姿态,进入公众的视野,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新审视。

据《南风窗》报道,近日多省律协接到上级通知,认为当前律师队伍“极个别律师串联、抱团、死磕、恶意炒作、触碰政治法律底线等行为”,要求各地律协形成书面材料,对这些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尤其是对“个别问题严重的律师”如何加强“有针对性的措施”。

律师的言行,不可避免要受到社会的评价,无论是好评抑或恶评,都关涉律师伦理,并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律师职业伦理的构建和演变。我们应该做的,是推动律师伦理由混沌走向清晰,使之成为从业者内心的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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